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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3月29日 · 香港「六四」燭光晚會「未經批准集結」案,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遭判刑10個月,後經上訴縮減為8個 ...

  2. 2023年2月8日 · 黃之鋒聽審時亦十分投入,他昨看到控方展示被告鄒家成在網的帖文時,更一度發出:「嘩嘩嘩! 」的聲音。 法官陳慶偉今特別在庭上提醒,部份被告只是准到庭旁聽,並非社交聚會,提醍他們若干擾到聆訊,或會移師他們到其他地方,叫他們切勿濫用權利。

  3. 黄之锋(Joshua Wong Chi-fung),男, 1996年10月出生,“反中乱港”分子,“学民思潮”召集人之一,“占中”发起人之一,其父黄伟明是公民党的一员。2017年8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对黄之锋等非法“占中”主要参与者作出判决,改判黄之锋监禁6个月。2019年8月30日,黄之锋在前往海怡半岛港铁站途中 ...

  4. 黃之鋒(Joshua Wong,1996年 10月13號—),人稱「G Phone」、「河童」,係前香港學生組織學民思潮召集人,係香港眾志創黨成員、香港公開大學社會科學榮譽學士班(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生、香港監犯。

  5. 2021年6月1日 ·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雖然年紀輕輕,就已經兩度繫獄且案底纍纍。舊年年尾佢就因前年包圍警察總部案而被判監,今年又因前年嘅反蒙面法遊行,同埋去年嘅未經批准集結罪,牢獄生涯要延至後年結束,屆時步出監獄雖不過係26歲。然而有消息指,早前黃之鋒向友人透露,大家日後再見嘅時候 ...

  6. 2022年9月5日 · 譚得志及黃之鋒則表示,求情將在兩小時內完成,對於在審訊前或後處理求情保持中立態度。 陳官指示辯方,求情陳詞應限於20頁之內,呈堂求情信及案例等總結均須限於2頁內,中文信件須翻譯成英文,判刑14日前存檔法庭。

  7. 在積極參與社會活動的少年黃之鋒的動員下,香港的年輕市民走上街頭,努力維護香港的自治傳統。 觀賞預告並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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