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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 · 【本報訊】因涉47人初選案被還押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在網上貼文,公開2019年11月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執法人員及其家人姓名、資料及行蹤等,涉嫌違反高院先前禁止對執法人員「起底」的頒令及對該執法人員保密身份的命令。
在父母的影響下,黃之鋒自幼參與 教會 活動,隨其父母參與社區活動,探訪基層家庭,做義工幫助基層 [11] [12] 。 其父親憶述,自幼時已看出黃之鋒是一位堅持原則,很有理念,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會容易妥協」的人,讓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為一眾同學向校方反映飯堂問題,還設立 Facebook 專頁抗議,最後更要見校長,這可以說是他第一次投身推動公共事務。 [13] 。 學業發展. 黃之鋒小學畢業於 救恩學校 [14] ,中學時期就讀於 滙基書院(東九龍) [6] [15] ,之後在2014年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取得19分 [16] (滿分35分),後獲 香港公開大學 錄取,就讀 社會科學 榮譽學士 學位 ,主修 政治 及 公共行政 [16] [17] 。
2023年5月25日 ·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於社交平台披露西灣河開槍警員相片等資料,違反匿名令及「起底」禁制令,早前於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責任,被判監3個月。 法官今 (25日)頒布書面判決指,黃作為公眾人物具影響力大,黃發布貼文定必有其意圖,若他認為以當時社會氣氛,貼文不會激發不當留言,想法實過於天真,反之貼文會令當時局勢升溫。 法官指本案貼文內容及其後果,為法庭處理過的警員被起底個案中屬最嚴重,考慮到黃承認責任及致歉,判監3個月,兼須支付訟費5萬元。 最新影片推介︰. TOPick診症室. 【TOPick診症室】長期穿瑜伽褲易生念珠菌 醫生拆解引發陰道炎6大陷阱. 申請人律政司,答辯人黃之鋒。
代表律政司的何卓衡大律師表示,法庭在2019年10月起頒發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起底警務人員,並為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批出匿名令。 2020年8月,黃之鋒在Facebook發帖披露涉案警員的中文全名,同時附載「連登」及「香港編年史」網頁連結,內文有涉案警員、其妻子及兩名女兒的4張相片,其中一張經過編輯的相片顯示兩名女兒均持刀,更寫有各人的個人資料。 涉案帖文雖在兩日內被刪除,但在短時間內已有4,900人回應,近200人留言和近400人分享,附載的「連登」帖文亦有逾2,000人留言,更有留言煽動他人對警員兩名女兒作出性騷擾。 控方: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2023年4月17日 · 黃之鋒涉嫌於2020年8月在社交網站發帖披露涉案警員的相關資料,帖文兩日內被刪除,但短時間內已有4900人作出回應,近200人留言和近400人分享,當中有留言是煽動他人對涉案警員家人作出騷擾。 何卓衡說,被告身為公眾人物,其社交平台達50萬人瀏覽,涉案帖文可廣泛及迅速傳播,法庭有責任告知公眾違反法庭命令屬嚴重事件,須判處阻嚇性處罰。...
2023年5月25日 · 因涉47人初選案被還押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在網上貼文,公開2019年11月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警員及其家人姓名、資料及行蹤等,涉嫌違反高院先前禁止對警員「起底」的頒令及對該警員保密身份的命令。 黃承認責任,上月在高院被判監3個月。 法官今(25日)頒判詞解釋原因,表示黃之鋒屬公眾人物,本案屬同類案中最嚴重之列。 本案申請人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是黃之鋒。 據申請方指,2020年8月16日,執法人員網上巡查時,發現黃之鋒曾在網上貼文,向羅冠聰披露2019年西灣河開槍案之開槍執法人員的中文姓名,說「聽聞無差別殺人犯成家喺英國」,並轉載連登討論區的貼文,貼文上有該執法人員與家人的相片及個人資料等。
2023年4月17日 ·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8月於Facebook帖文,內容涉及一名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於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警員及其家人資料。 黃之鋒周一(17日)在高等法院承認違反法庭命令,法官考慮雙方陳詞後,判黃之鋒入獄3個月。 法官高浩文去年11月頒下判詞時曾批評律政司在本案的延誤。 黃轉載帖文在兩天內錄約4900互動....
因涉47人初選案被還押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在網上貼文,公開2019年11月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警員及其家人姓名、資料及行蹤等,涉嫌違反高院先前禁止對警員「起底」的頒令、及對該警員保密身份的命令。 律政司在事隔逾2年後,就黃的行為與其他作出近似行為的人士,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交付程序,控告他們藐視法庭及違反裁判官早前就開槍案涉事警員頒發的匿名令。 高院法官高浩文今早(17日)先開庭處理有關黃的案件。 黃於早前已就承認責任,法官在聽取求情後,判處黃就此案須監禁3個月,並押後頒發書面判詞解釋裁決理據及處理訟費問題。 本案的申請人為律政司司長,4答辯人是黃之鋒。
2023年4月18日 · (星島日報報道)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2020年8月在Facebook轉發連登帖文連結,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妻女的個人資料及相片,違反法庭「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 黃之鋒早前認罪並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法官高浩文昨判處黃之鋒入獄3個月。 同案另一男被告曾子成則在同年6月發布3個帖文,昨認罪被判監21日,緩刑1年,另需向律政司支付8000元訟費。 2人的書面判決理由稍後頒布。 短時間內4900人表情回應.
2023年4月18日 · 【本報訊】因涉47人初選案被還押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在網上貼文,公開2019年11月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警員及其家人姓名、資料及行蹤等,涉嫌違反高院先前禁止對警員「起底」的頒令及對該警員保密身份的命令。 律政司事隔逾兩年後就黃的行為與3名作出近似行為的人士,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交付程序,控告他們藐視法庭。 高院法官高浩文昨開庭處理黃的案件,黃於早前已承認責任,法官判處黃監禁3個月,並押後頒發書面判詞解釋裁決理據及處理訟費問題。 本案申請人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是黃之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