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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年6月28日,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秘書長黃之鋒,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副主席浩銘等20多人,再度「佔領」金紫荊,有部分示威人士爬上金紫荊,並以鐵鏈將自己和雕像鎖在一

  2. 2023年5月26日 · 黃之鋒違禁起底令 官:同類案最嚴重 屬公眾人物或致漣漪效應 判囚3個月. 【本報訊】因涉47人初選案被還押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在網上貼文,公開2019年11月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執法人員及其家人姓名、資料及行蹤等,涉嫌違反高院先前禁止對執法人員「起底」的頒令及對該執法人員保密身份的命令。 黃承認責任,上月被判監3個月,法官昨頒判詞解釋判刑理據,表示黃之鋒屬公眾人物,其行為或會引起漣漪效應,將本案介定為同類案中最嚴重之列。 本案申請人是律政司司長,答辯人黃之鋒。

  3. 2017年8月17日 ·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和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因佔領公民廣場案被判囚6至8個月。黃之鋒母親今晚於其子的facebook貼出一段「致黃之鋒的叮嚀」,憶近年來與兒子相處時間不多,同時批評法庭判決,「為何香港墮落如斯,如此對待這一代的

  4. 2021年1月20日 · 涉違香港國安法的黃之鋒,目前正身在石壁監獄服刑,近日傳出其父親偉明已帶同妻子吳秋媚及幼子遠赴澳洲的消息,黃父對此事僅以「不方便」為由拒絕回應。

  5. 2023年5月25日 ·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於社交平台披露西灣河開槍警員相片等資料,違反匿名令及「起底」禁制令,早前於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責任,被判監3個月。

  6. 2024年7月9日 · 香港民主派初選案中45名被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後,進入第三批求情,6名九龍東區參選人在7月5至6日求情,包括認罪的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以及不認罪、審訊後罪成的施德來。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 首日,六人在後排落坐。 開庭前,黃之鋒向懲教人員表示,想坐在後排角落處;其餘被告並排而坐,一名懲教人員把李嘉達隔開。 黃之鋒身穿深色上衣、灰外套,戴黑框眼鏡,頭髮略長,並向旁聽席頷首。 譚文豪身穿深色西裝外套,神情嚴肅。 李嘉達身穿灰色西裝;胡志偉則穿白襯衫,向旁聽席揮手並露齒笑。 譚得志進入犯人欄時,一眾親友向他熱情打招呼,站立做手勢,保安上前勸阻;譚不斷向旁聽席做手勢和口型溝通,多次揪起外衣、挑眉握拳,並與身旁施德來攀談。

  7. 2024年7月5日 · 李國威確認,黃之鋒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總被控後獲法庭保釋,同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當天參與遊行違《禁蒙面法》、及發布西灣河開槍警個人資料違反「起底」禁制令,翌年六四再次干犯未經批准集結,何指不可能同期執行本案刑期,冀法庭調整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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