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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5月26日 · 本報訊因涉47人初選案被還押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在網上貼文公開2019年11月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執法人員及其家人姓名資料及行蹤等涉嫌違反高院先前禁止對執法人員起底的頒令及對該執法人員保密身份的命令

  2. 在父母的影響下黃之鋒自幼參與 教會 活動隨其父母參與社區活動探訪基層家庭做義工幫助基層 [11] [12] 。 其父親憶述自幼時已看出黃之鋒是一位堅持原則很有理念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會容易妥協」的人讓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為一眾同學向校方反映飯堂問題還設立 Facebook 專頁抗議最後更要見校長這可以說是他第一次投身推動公共事務。 [13] 。 學業發展. 黃之鋒小學畢業於 救恩學校 [14] ,中學時期就讀於 滙基書院(東九龍) [6] [15] ,之後在2014年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取得19分 [16] (滿分35分),後獲 香港公開大學 錄取,就讀 社會科學 榮譽學士 學位 ,主修 政治 及 公共行政 [16] [17] 。

    • 政黨解散
  3. 2023年4月18日 · 代表律政司的何卓衡大律師表示法庭在2019年10月起頒發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起底警務人員並為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批出匿名令2020年8月黃之鋒在Facebook發帖披露涉案警員的中文全名同時附載連登香港編年史網頁連結內文有涉案警員其妻子及兩名女兒的4張相片其中一張經過編輯的相片顯示兩名女兒均持刀更寫有各人的個人資料。 涉案帖文雖在兩日內被刪除,但在短時間內已有4,900人回應,近200人留言和近400人分享,附載的「連登」帖文亦有逾2,000人留言,更有留言煽動他人對警員兩名女兒作出性騷擾。 控方: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4. 2023年4月17日 · 根據案情法庭在2019年10月起頒髮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及故意對警務人員起底」,另外亦為同年11月在西灣河發生的警員開槍案中的警員及其家人批出匿名令但黃之鋒仍在2020年8月於社交網站發帖公開涉事警員的中文全名同時附有討論區和網站連結內文有涉事警員丶妻子及2名女兒的相片和個人資料違反法庭的禁制令和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他早前已經認罪...

  5. 2023年5月25日 ·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於社交平台披露西灣河開槍警員相片等資料違反匿名令及起底禁制令早前於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責任被判監3個月。 法官今 (25日)頒布書面判決指黃作為公眾人物具影響力大黃發布貼文定必有其意圖若他認為以當時社會氣氛貼文不會激發不當留言想法實過於天真反之貼文會令當時局勢升溫。 法官指本案貼文內容及其後果,為法庭處理過的警員被起底個案中屬最嚴重,考慮到黃承認責任及致歉,判監3個月,兼須支付訟費5萬元。 最新影片推介︰. TOPick診症室. 【TOPick診症室】長期穿瑜伽褲易生念珠菌 醫生拆解引發陰道炎6大陷阱. 申請人律政司,答辯人黃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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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3年5月25日 ·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在網上發文公開2019年11月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警員及其家人姓名資料及行蹤等涉嫌違反匿名令及法庭起底禁制令上月在高等法院被判監3個月法官今日25日頒判詞解釋原因表示黃之鋒屬公眾人物本案屬同類案中最嚴重之列。 法官在判詞中指,黃之鋒作為公眾人物,應該知道自己備受關注及具影響力,但被告沒有三思,便將涉事執法人員的資料放上社交平台,或會造成漣漪效應,鼓勵他人騷擾事主,法庭認為屬違禁起底令案中最嚴重之列。 顧及本案發生已多年,加上黃之鋒認罪,認為恰當刑期為判囚3個月。 就訟費方面,律政司要求黃之鋒付逾22萬港元訟費,法官考慮後下令黃之鋒須付5萬港元訟費。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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