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3年5月26日 · 本報訊因涉47人初選案被還押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在網上貼文公開2019年11月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執法人員及其家人姓名資料及行蹤等涉嫌違反高院先前禁止對執法人員起底的頒令及對該執法人員保密身份的命令

  2. 2023年5月25日 ·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於社交平台披露西灣河開槍警員相片等資料違反匿名令及起底禁制令早前於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責任被判監3個月。 法官今 (25日)頒布書面判決指黃作為公眾人物具影響力大黃發布貼文定必有其意圖若他認為以當時社會氣氛貼文不會激發不當留言想法實過於天真反之貼文會令當時局勢升溫。 法官指本案貼文內容及其後果,為法庭處理過的警員被起底個案中屬最嚴重,考慮到黃承認責任及致歉,判監3個月,兼須支付訟費5萬元。 最新影片推介︰. TOPick診症室. 【TOPick診症室】長期穿瑜伽褲易生念珠菌 醫生拆解引發陰道炎6大陷阱. 申請人律政司,答辯人黃之鋒。

  3. 2023年5月25日 · 因涉47人初選案被還押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在網上貼文,公開2019年11月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警員及其家人姓名、資料及行蹤等,涉嫌違反高院先前禁止對警員「起底」的頒令及對該警員保密身份的命令。 黃承認責任,上月在高院被判監3個月。 法官今(25日)頒判詞解釋原因,表示黃之鋒屬公眾人物,本案屬同類案中最嚴重之列。 本案申請人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是黃之鋒。 據申請方指,2020年8月16日,執法人員網上巡查時,發現黃之鋒曾在網上貼文,向羅冠聰披露2019年西灣河開槍案之開槍執法人員的中文姓名,說「聽聞無差別殺人犯成家喺英國」,並轉載連登討論區的貼文,貼文上有該執法人員與家人的相片及個人資料等。

  4. 2023年4月18日 · 明報專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一名外賣員在facebook轉發2019年11月西灣河開槍警及其家人資料違反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黃之鋒早前承認法律責任昨在高院判刑法官高浩文判處黃之鋒監禁3個月擇日頒布判辭。 黃聞判後平靜及向法官點頭。 外賣員亦承認責任,判囚21天,緩刑1年。 翻查資料,黃為同類案件判刑最重的答辯人。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5. 黃之鋒認為學生不只是關心香港教育議題他一直關心香港政制發展爭取香港落實雙普選即全面直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 2014年4月, 學民思潮 及 學聯 一同舉行記招提出「學界政改方案」方案提倡「公民提名必不可少」只要全港1%合資格選民聯署即可提名一位行政長官參選人而且 提名委員會 沒有任何否決權,同時立法會選舉應廢除功能組別,達致全面普選等等。 [26]

  6. 2023年4月17日 · 因涉47人初選案被還押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在網上貼文公開2019年11月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警員及其家人姓名資料及行蹤等涉嫌違反高院先前禁止對警員起底的頒令及對該警員保密身份的命令律政司在事隔逾2年後就黃的行為與3名作出近似行為的人士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交付程序控告他們藐視法庭。 高院法官高浩文今早 (17日)先開庭處理黃的案件。 黃於早前已承認責任,法官判處黃監禁3個月,並押後頒發書面判詞解釋裁決理據及處理訟費問題。 本案申請人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是黃之鋒。

  7. 2022年11月25日 · 本報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於前年在網上公開2019年11月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警員及其家人姓名等資料涉嫌違反高院先前禁止對警員起底的頒令及對該警員保密身份的命令律政司在事隔逾兩年後就黃的行為與另外3名作出近似行為的人士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交付程序控告4人藐視法庭。 處理該申請的法官高浩文一度關注,律政司於超過20個月後才作申請,認為有所延誤並考慮不批准進行交付。 不過他昨日在考慮案件嚴重性後,最終決定批准進行交付程序。

  8. 2023年4月17日 · 根據案情法庭在2019年10月起頒髮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及故意對警務人員起底」,另外亦為同年11月在西灣河發生的警員開槍案中的警員及其家人批出匿名令但黃之鋒仍在2020年8月於社交網站發帖公開涉事警員的中文全名同時附有討論區和網站連結內文有涉事警員丶妻子及2名女兒的相片和個人資料違反法庭的禁制令和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他早前已經認罪...

  9. 2023年5月25日 ·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在網上發文公開2019年11月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警員及其家人姓名資料及行蹤等涉嫌違反匿名令及法庭起底禁制令上月在高等法院被判監3個月法官今日25日頒判詞解釋原因表示黃之鋒屬公眾人物本案屬同類案中最嚴重之列。 法官在判詞中指,黃之鋒作為公眾人物,應該知道自己備受關注及具影響力,但被告沒有三思,便將涉事執法人員的資料放上社交平台,或會造成漣漪效應,鼓勵他人騷擾事主,法庭認為屬違禁起底令案中最嚴重之列。 顧及本案發生已多年,加上黃之鋒認罪,認為恰當刑期為判囚3個月。 就訟費方面,律政司要求黃之鋒付逾22萬港元訟費,法官考慮後下令黃之鋒須付5萬港元訟費。 相關報道:

  10. 2023年5月25日 · 2019年西灣河警員開槍案時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之後在網上披露警員及其家人資料早前判囚三個月法官判布書面判詞形容案件是警察起底中最嚴重判詞指黃之鋒以公開信形式撰寫予另一個公眾人物附有起底網站連結黃之鋒是公眾人物有重大影響力造成的傷害更大即使黃之鋒無意引發其他論壇含性暴力的留言討論但法庭須為黃之鋒的莽撞行為判刑處罰。 判詞又稱,若認為帖文在當時社會氣氛不會引發留言,是極度天真,就算迅速刪除,亦已造成傷害。 黃之鋒雖然一早表明承認刑責,但考慮到其社會地位和當時氣氛,本案是警察起底案中最嚴重的。 起底 黃之鋒 開槍案 西灣河.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