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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5日 · 【關閉】 黃之鋒「美國背景」大起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4-09-25]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發言人黎汶洛與「香港2020」陳方安生等人會面。 網上圖片. 外部勢力3年前看中 多管齊下捧成「政治新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齊正之)「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目前正按照某些勢力的部署,極力鼓動中學生在本周五「罷課」。 據多方面的證據顯示:其幕後「黑手」來自美國勢力。 據悉,早在3年前,他們就看中了黃之鋒,採取多種「巧妙」方式一手將黃捧成「政治新星」。 有網民近日爆料,指出黃之鋒近年與包括美國駐港官方或非官方機構均聯繫相當密切,網上並刊出多張圖片,以證實此言非虛。
2020年10月14日 · 黃之鋒「起底」行為的另一個趨勢,是愈趨針對執法者,意圖用恫嚇手段打擊、動搖對方的執法信念。 站在公眾集體利益的角度,這是十分危險、可惡的行為,對香港法治精神的根基造成實際傷害。 一之為甚,其可再乎? 黃之鋒變本加厲的「起底」行為,充分暴露本港法例及其執行的漏洞,不管港府採取什麼辦法,都應該從法治層面盡快制止其惡行,長遠更應完善私隱法規、訂立辱警罪,杜絕黃黑陣營的惡意「起底」! 讀文匯報PDF版面.
2020年10月14日 ·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身兼內地律師和香港大律師的吳英鵬認為,一般而言,在香港的「起底」行為可能會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恐嚇罪行等,而在香港針對內地的人員進行「起底」,還可能同時干犯內地法律。 他續說,根據內地刑法第六條第三款,犯罪行為或結果有一項發生在內地的,內地執法部門就有管轄權,倘若「起底」是其他犯罪的一部分,企圖以此傷害內地的人員即屬犯罪結果發生在內地,那麼內地執法部門可以一併管轄。 網民:呃嗰啲唔用腦嘅「黃人」 喺黃之鋒個帖文內,唔少黃絲留言支持佢「冒住生命危險發放機密訊(信)息」,如「金鷹」就聲言:「國安處好快又開多個case......下個生日可能要係(喺)監倉過。 」「Kam Wing Lo」則話:「用咁嘅手段威脅人哋, 人哋就會放人咩?
2014年9月25日 · 據多方面的證據顯示:其幕後「黑手」來自美國勢力。據悉,早在3年前,他們就看中了黃之鋒,採取多種「巧妙」方式一手將黃捧成「政治新星」。
2020年10月14日 ·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身兼內地律師和香港大律師的吳英鵬認為,一般而言,在香港的「起底」行為可能會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恐嚇罪行等,而在香港針對內地的人員進行「起底」,還可能同時干犯內地法律。 他續說,根據內地刑法第六條第三款,犯罪行為或結果有一項發生在內地的,內地執法部門就有管轄權,倘若「起底」是其他犯罪的一部分,企圖以此傷害內地的人員即屬犯罪結果發生在內地,那麼內地執法部門可以一併管轄。 網民:呃嗰啲唔用腦嘅「黃人」 喺黃之鋒個帖文內,唔少黃絲留言支持佢「冒住生命危險發放機密訊(信)息」,如「金鷹」就聲言:「國安處好快又開多個case......下個生日可能要係(喺)監倉過。 」「Kam Wing Lo」則話:「用咁嘅手段威脅人哋, 人哋就會放人咩?
2019年10月30日 · 選舉主任逐一駁黃之鋒謬論 就黃之鋒一開始聲言自己並非以「眾志」代表身份參選,故與「眾志」的聯繫「不能用來考慮其提名的有效性」,蔡亮 ...
2020年8月17日 · 2020-08-17. 法律界:涉藐視法庭侵私隱 標註同夥有恐嚇意味.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日在其facebook賬戶貼上一條連登連結,公開去年西灣河開槍案的警員及其家人行蹤,還標註身處英國的同夥羅冠聰,又將有關警員形容為「無差別殺人犯」云云。 多名法律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西九龍裁判法院已就西灣河開槍案頒布命令,禁止任何人發布或報道開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現黃之鋒已涉嫌藐視法庭、侵犯個人私隱,律政司應立即採取行動,提出檢控。 他們並質疑黃之鋒在facebook標註同夥的舉措,有恐嚇有關警員及其家人的意味。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