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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9月7日 · 27. 一名58歲男子前年在家燒炭殺害患末期肺癌的54歲太太而誤殺罪成周三7日在高等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被告因為照顧病妻而嚴重抑鬱案發時精神失常法官黃崇厚形容案件是一宗悲劇相信被告犯案只為讓妻子安詳離去認為應以憐憫之心處理未必很多人有留意這名法官近年已不只一次審理倫常慘案。 筲箕灣耀東邨一名八旬老翁擔心將來無人照顧中風妻子,以「不求人」壓頸殺死妻子並繼而自首。 法官黃崇厚在2019年判刑時亦曾形容案件為悲劇,並決定法外開恩,僅判刑兩年,令已還柙18個月的老翁獲釋。 倫常悲劇一再發生 受害人:社會問題. 同樣在2019年,法官黃崇厚審理的一宗誤殺案又是一宗悲劇。 葵盛東邨一名抑鬱症患者殺害長期卧病在床的母親,繼而跳樓企圖自殺。

  2. 2023年2月28日 · 法官黃崇厚今(28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被告若當時處理得更好便不會弄至今如斯境地。 判被告入獄9年半。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在首次審訊時否認殺人第二審訊時則稱自衛但強調他過往有不同說法不會影響是次判刑又指被告犯案時亦殘忍其所受的 ...

  3. 2022年9月7日 · 電工早前承認1項誤殺罪法官黃崇厚今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形容本案是悲劇應以憐憫心處理本案判電工接受. 感化12個月。 黃官判刑後又稱或需有法例處理同類極為絕望的情況,但需經專業人士和公眾作討論,讓政府考慮作出跟進。 被告郭偉賢,58歲。 原被控於2020年1月30日,在港謀殺妻子陳秀雲(54歲)。 他早前否認謀殺罪,但以精神失常減免刑責的基礎改認誤殺罪,獲控方接納。 法官黃崇厚稱,應理解一名照顧者陷入絕望和極端情況,可能須有法例去處理同類型情況,但仍有待政府和專業人士去探討。 (資料圖片) 被告為遷就妻子放棄當父親. 法官今引述辯方的求情,指被告和妻子恩愛。 他為遷就妻子,退出自己的社交圈子,以便陪伴妻子。 此外,由於妻子不喜歡小朋友,被告亦放棄做父親的心願。

  4. 2018年9月14日 · 法官黃崇厚在判詞強調法律不容許過分使用武力否則向一個只威脅揮拳的人開槍也會變得合理法官又指朱當時的想法是鄭有侵略性沒遵從警方命令原審裁判官表示知道朱是高級警務人員以及其在困難時刻擔當的角色和職務

  5. 2020年9月4日 · 匿名信又稱黃崇厚指如審訊涉及反修例示威除非有十分穩妥證據否則可以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原則令其脫罪」。 葛珮帆指,未能確定信件所有內容真偽,但周浩鼎認為內容令社會有「好大憂慮」,促請馬道立交代。 葛珮帆聲稱,已「核實」有這個簡介會存在。 葛珮帆周浩鼎稱高院法官告誡藍絲裁判官 司法機構:內容不實 烈顯倫:法院有份創造街頭混亂 斥高院法官判《禁蒙面法》違憲 鄭若驊籲公眾勿片面對裁決妄下定論 若法官犯錯律政司可上訴. 周浩鼎. 法官操守.

  6. 2021年11月17日 · 法官黃崇厚指女嬰生母並非一個負責任的母親她不但將女嬰交由無法提供妥善照顧的女被告看管更沒有提供財政援助及採訪女童最終女嬰在兩被告的看管下身亡。 雖然控方未再控以更嚴重的罪行,但法庭無法評估控方做法是否屬寬容。 女嬰命運掌握在兩被告手中. 黃官提到,虐兒罪的立法原意為保障弱小,因此判刑需要達到阻嚇作用。 他指,女嬰的健康及命運掌握在兩被告的手中,女嬰無法抗議或尋找其他協助,卻被兩人施以嚴重暴力及忽略,引致她出現多處傷勢及健康欠佳。 傷勢顯示曾受嚴重身體虐待. 黃官亦指,根據醫生分析,女嬰頭部與頸部出現瘀傷的期間,兩被告均在家,女嬰的傷勢顯示她曾受到嚴重的身體虐待,即使有關傷勢只是其中一名被告造成,另一人必然當時採取了視而不見的態度,或未有採取行動阻止。

  7. 2019年3月12日 · 法官黃崇厚開始引導陪審團並就本案各控罪解釋相關元素黃官指當晚在場人士逗留目的或隨時間轉變若非法集結在一起的人實際上使用暴力破壞社會安寧即構成暴動罪另外黃官亦提醒陪審團要放下個人的喜惡情緒政治理念等因素只按證據作出裁決。 高院暴動案的四名被告 (由左至右):梁天琦(27歲)、李諾文(21歲)、林傲軒(23歲)及有「美國隊長」之稱的容偉業(32歲)。 (資料圖片) 黃官開始進行引導陪審團時先向他們解釋一些法律原則,如舉證責任在於控方,即使陪審團不信納首被告梁天琦自辯時的證供,亦不會對控方舉證責任有任何影響,而有關舉證需要達致毫無合理疑點。 當晚是否選舉遊行非重點. 黃官稱香港居民擁有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但需要符合法規限制,有關權利建基於和平,亦要顧及他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