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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5月14日 · 港聞. 政情. 黃馮律師行遭接管逾400苦主冀取回逾億凍結款項 促律師會處理. 撰文:陳綽嵐. 出版: 2021-05-14 13:44 更新:2021-05-14 16:47. 5. 去年底黃馮律師行因涉違律師帳目規則及有前文員涉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被香港律師會介入接管業務即時結束所有戶口及客戶資金被凍結至少牽涉400名苦主涉款逾億元。 民建聯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張國鈞今(14日)聯同數名苦主召開記者會,黃馮律師行苦主May(化名)表示,被凍結的580萬元為夫婦二人畢生積蓄,在物業交易前數天,才得知黃馮律師行被凍結,由於法律問題,當時須繼續完成交易,時間倉促之下,只能向私人公司及家人借貸。

  2. 2021年1月11日 · 為方便受介入行動影響的被介入律師行的前客戶委任替代律師此名單上的會員律師行表示有意向此等客戶提供法律服務就早前黃馮律師行的合伙人伍永雄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撤銷香港律師會介入的決定高等法院之法官已經駁回覆核許可申請 ...

  3. 2021年1月10日 · 黃馮律師行有前文員涉嫌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香港律師會早前宣布行使法定權力介入黃馮律師行業務及暫時接管律師行即時結業銀行戶口亦被凍結一班苦主今日10日召開申訴記者會稱至少確認有79人受影響被凍結資金總數已超過1億當中包括買樓相關的按揭尾數款項訂金等。 苦主陳小姐聲淚俱下指,原打算偕男友明年結婚,但80多萬大訂、釐印費被凍結,需借用父母的退休金。 亦有苦主稱打算「樓換樓」,但現時套現舊樓的400萬被凍結,不知何時才能取回款項,形客「無端端無咗層樓,我哋只係正常買賣,唔係炒家。 陳小姐聲淚俱下指,原打算偕男友明年結婚,但80多萬大訂、釐印費被凍結,需借用父母的退休金。 (黃舒慧攝)

  4. 2021年7月7日 · 黃馮律師行因涉違反律師帳目規則》,去年底被香港律師會接管以調查其帳目並凍結該行的所有款項當中包括客戶存進該行的現金金額接近3.8億港元律師會早前要求高等法院批准它向已申請且獲核實資格的人士發還被凍結款項原訟庭法官高浩文今天7日開庭審議律師會此申請後決定接納申請指示律師會須於8月4日前以支票向獲核實資格人士發還款項。 據法官即日頒布的判詞透露,現獲准發還的款項超過3.1億港元,仍未申請的涉事人亦可於12個月內向律師會提申請。 法官在判詞引述律師會提供的資料,指現時律師會收到637個發還款項申請,涉及近3.68億港元。 經審核後有部分申請不獲接納,部分則仍在處理當中;如所有仍在處理的個案最終都獲發還,繼續凍結的款項大約有3000萬港元。

  5. 2021年7月7日 · 黃馮律師行早前因有前文員涉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而遭律師會接管有客戶因此無法完成物業交易大批客户資金被凍結介入調查的香港律師會今8日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法官頒令律師會須於8月4日前向合資格申索人士發出支票分發逾3.1億元尚未登記的申索人則可於1年內提出申請。 申請人香港律師會,答辯人伍永雄及阮國強。 法官高浩文書面判決指,律師會接管黃馮律師行後,曾於中英文報章刊登通知,並邀請受影響客戶作登記。 截至今年6月21日共有637名申索人,涉款逾3.67億元。 法官指當中已確認獲接納申索款項逾3.1億元,連同仍在確認中的申索,估計共涉3.49億元,若成功分發後餘下約逾3,000萬元。 【黃馮律師行】黃馮苦主追索近半年未果 議員再三促律師會彈性處理。 詳情即看: 【下一頁】

  6. 2021年1月26日 · 黃馮律師行涉違反律師帳目規則及有前文員涉嫌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去年12月24日被香港律師會介入接管業務即時停止銀行帳戶及客戶資金被凍結客戶樓宇買賣交易亦受影響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將於明日27日就黃馮律師行停業舉行會議香港律師會今日26日就事件發表意見書重申明白介入會帶來嚴重影響形容介入是萬不得已的時候才採取的行動」,而調查顯示該行存在挪用客戶資金風險故才決定接管該行。 律師會透露,截至本月22日,逾2,700份檔案已歸還該行客戶,並將4個辦公室騰出3個歸還業主。 律師會又指,由於調查顯示該行有不誠實及刑事罪行成分,故已向警方舉報。 而事隔一個月,有部份銀行仍未回應該律師行的款項總額數目。 黃馮律師行上月被接管,戶口即時凍結,大批客戶受影響。

  7. 關於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聲明 香港律師會就恐嚇司法人員發表的聲明青Teen講場10周年法律周網上開幕禮順利舉行 香港律師會對黃馮律師行介入一事發出公告 香港律師會對黃馮律師行介入一事發表最新情況 香港律師會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榮

  8. 香港律師會理事會關注到黃馮律師行(「該行」)的違規行為根據調查結果,理事會有理由相信該行的一名前文員不誠實挪用該行的客戶款項。 此事已向警方舉報。 此外,理事會信納,該行嚴重違反《律師帳目規則》(第159章,附屬法例)的規定,包括透支客戶款項,及容許不合資格人士成為客戶帳戶的簽署人。 《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條例」)賦權律師會介入律師行的業務,以保障公眾利益,或律師行的當事人的利益。 根據條例,被介入的律師行的款項,由律師會暫管。 基於對該行的調查結果的嚴重程度,理事會別無他法,只可行使條例第26A(1)(a)(ii) 及26A(1)(c)條的法定權力,介入該行的業務,以保障該行的當事人以及公眾的利益。

  9. 2021年7月20日 · 黃馮律師行早前因有前文員涉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而遭律師會接管。 法官日前頒令,律師會須於8月4日前,向合資格申索人士發出支票,分發逾3.1億凍結款項元。 律師會今日(20日)講解最新事件發展,指申索人將陸續收到電郵及郵遞說明申索情況及通知取回支票安排。 律師會又提到已成立工作小組檢視介入工作,與其他持份者會面以改善介入流程,強調會為業界竭盡全力。 【接管黃馮】黃馮律師行遭接管 高院頒令合資格申索人8月前獲發還逾3.1億元。 詳情即看: 【下一頁】 【黃馮律師行】黃馮苦主追索近半年未果 議員再三促律師會彈性處理。 詳情即看: 【下一頁】 律師會副會長喬柏仁、黎雅明及陳澤銘今日主持網上記者會,交代接管黃馮律師行最新情況。

  10. 2021年12月30日 · 曾承辦大量物業買賣的黃馮律師行因涉違反律師帳目規則》,於去年平安夜被香港律師會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介入接管並即時結業當時律師會凍結該行的所有款項包括客戶存進該行的交易餘額及銀行按揭款項等金額接近3.8億元或累買家面臨殺訂按照以往一般樓宇買賣流程律師行的角色主要為客戶暫時保管物業買賣的資金直到買賣雙方完成交易。 而出事之前,黃馮律師行是香港二手物業市場買賣處理行的龍頭,處理大量二手樓買賣。 涉事律師行前文員疑利用空頭支票盜取客戶約610萬元,金額雖不大,但事件凸顯出按揭交易的一大漏洞,就是用支票作大額交收會衍生監守自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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