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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2月22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去年被控欺詐罪及觸犯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曾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但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判得直撤銷保釋他上周三2月17日再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在獄中被捕翌日再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拒絕接納黎智英繼續還押。 事實上,由黎智英保釋案所引發的兩大關鍵爭議——香港法院對《港區國安法》有否「違憲審查權」、國安法案件的保釋門檻是否高於一般刑事案件——已於2月9日頒布的終審判決中一錘定音,不但確立《港區國安法》無法被本地法院挑戰的憲制地位,而且釐清國安案件理應更嚴於一般刑事案件的特殊保釋邏輯。 「一國兩制」理應是一種超越自由主義的治理技術,能夠把「法治」放在更宏觀的政治秩序之下去發展。 這宗案件既普通,又不普通。

  2. 2021年2月9日 · 答辯人亦須遵守以下保釋條件: (a) 居於提供的地址內; (b) 除了到警署報到及出席法庭聆訊外,其餘時間不得離開該地址; (c) 不得離開香港; (d) 釋放前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e) 逢周一、三和五下午3時至6時向九龍城警署報到; (f) 為欺詐案及國安法案各提供港幣5百萬現金; (g) 就欺詐案及國安法案提供三名人事擔保,每人港幣5萬。 原審法官已於2020年12月29日頒下批准保釋的理由 [6]。 6. 控方向申請上訴許可,提出兩條他們認為極為重要的問題。

  3. 2020年12月31日 ·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及詐騙案均獲高等法院批出保釋但條件嚴苛他除上庭和到警署報到外不可離開寓所但律政司不服高院決定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今日31日開庭處理是否向律政司批上訴許可。 律政司一方先陳詞,指《國安法》控罪性質嚴重,可判終身監禁,與謀殺罪相似,法庭一般不會在這些案件中批准保釋。 律政司一方又指,終院是次有司法管轄權。 惟黎智英一方反駁,認為終院是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 終審法院法官聽取陳詞,批出上許許可,黎在獲保釋8天後,需再度還押,除夕需在收押所渡過。 而終院將於明年2月1日,審理案件。 是次上訴由首席法官馬道立,及常任法官李義及即將接任首席法官的張舉能處理,行政長官辦公室前日證實,3人均是國安法指定法官。

  4. 2020年12月4日 · 黎智英是香港首名被控違反國安法罪名後獲法庭批准保釋的被告黎智英獲保釋後中國官媒以及香港親中媒體發表評論抨擊保釋決定強調黎獲保嚴重損害香港國安法權威」,並要求國安署介入引起外界討論。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向BBC中文分析,根據他的觀察,這幾年來香港許多案件都是因為政治壓力而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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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1年2月9日 · 此前黎智英 在詐騙案首次提訊時被香港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絶保釋辯方法律團隊繼而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高院原訟法庭法官李運騰批准作為檢察機關的律政司不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准並即時撤銷保釋黎智英還押監房等候終院2月1日開庭聆訊終院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Justice Roberto...

  6. 2021年2月1日 · 黎智英自去年12月3日起被收押於聖誕節期間短暫獲准保釋外出香港終審法院就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於香港國安法下被收押一事開庭押後裁決黎智英須繼續收押候判黎智英去年12月先後被起訴詐騙罪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案由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偵辦檢控。 裁判法院國安案件專責裁判官拒絶讓被告人保釋後,其代表律師一直上訴至終審法院。...

  7. 2021年2月9日 · 林宇翔攝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較早前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後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律政司向終院申上訴許可獲批黎保釋被撤及還押上訴聆訊上周一2月1日於終院展開終院今 (9日)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黎保釋黎續還押終院指黎仍可要求覆核保釋但並非終院司法管轄權內。 (林宇翔攝) 黎智英(73歲)早前就欺詐罪被還押,其後再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黎及後獲高院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律政司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黎被終院撤銷保釋,終院上周一(2月1日)就律政司提出上訴展開聆訊。 律政司一方早前陳詞指,法官李運騰考慮保釋時犯原則性錯誤,指須先考慮國安法第42 (2)條,除非有充足理由相信獲釋後,黎不會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否則不應批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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