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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2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去年被控欺詐罪及觸犯《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曾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但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判得直,撤銷保釋;他上周三(2月17日)再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在獄中被捕,翌日再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拒絕接納,黎智英繼續還押。 事實上,由黎智英保釋案所引發的兩大關鍵爭議——香港法院對《港區國安法》有否「違憲審查權」、國安法案件的保釋門檻是否高於一般刑事案件——已於2月9日頒布的終審判決中一錘定音,不但確立《港區國安法》無法被本地法院挑戰的憲制地位,而且釐清國安案件理應更嚴於一般刑事案件的特殊保釋邏輯。 「一國兩制」理應是一種超越自由主義的治理技術,能夠把「法治」放在更宏觀的政治秩序之下去發展。 這宗案件既普通,又不普通。
2021年2月9日 · 答辯人亦須遵守以下保釋條件: (a) 居於提供的地址內; (b) 除了到警署報到及出席法庭聆訊外,其餘時間不得離開該地址; (c) 不得離開香港; (d) 釋放前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e) 逢周一、三和五下午3時至6時向九龍城警署報到; (f) 為欺詐案及國安法案各提供港幣5百萬現金; (g) 就欺詐案及國安法案提供三名人事擔保,每人港幣5萬。 原審法官已於2020年12月29日頒下批准保釋的理由 [6]。 6. 控方向申請上訴許可,提出兩條他們認為極為重要的問題。
2020年12月31日 ·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及詐騙案,均獲高等法院批出保釋,但條件嚴苛,他除上庭和到警署報到外,不可離開寓所。 但律政司不服高院決定,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今日(31日)開庭處理,是否向律政司批上訴許可。 律政司一方先陳詞,指《國安法》控罪性質嚴重,可判終身監禁,與謀殺罪相似,法庭一般不會在這些案件中批准保釋。 律政司一方又指,終院是次有司法管轄權。 惟黎智英一方反駁,認為終院是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 終審法院法官聽取陳詞,批出上許許可,黎在獲保釋8天後,需再度還押,除夕需在收押所渡過。 而終院將於明年2月1日,審理案件。 是次上訴由首席法官馬道立,及常任法官李義及即將接任首席法官的張舉能處理,行政長官辦公室前日證實,3人均是國安法指定法官。
2021年2月9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較早前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後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律政司向終院申上訴許可獲批,黎保釋被撤及還押。 終院今 (9日)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黎保釋被撤,續須還押。 終院指,國安法第42(2)條對被告保釋加上嚴格門檻要求,原審法官批准黎智英保釋時錯誤詮釋條例;黎智英律師團隊指將會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黎智英(73歲)早前就欺詐罪被還押,其後再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黎及後獲高院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律政司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黎被終院撤銷保釋,終院上周一(2月1日)就律政司提出上訴展開聆訊。 終院今宣讀裁決,5位法官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並頒下書面判詞。
2020年12月4日 · 黎智英獲保釋後,中國官媒以及香港親中媒體發表評論抨擊保釋決定,強調黎獲保「嚴重損害香港國安法權威」,並要求國安署介入,引起外界討論。
2021年2月9日 · 此前,黎智英 在詐騙案首次提訊時 ,被香港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絶保釋,辯方法律團隊繼而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獲高院原訟法庭法官李運騰批准 。 作為檢察機關的律政司不服, 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准 ,並即時撤銷保釋,黎智英還押監房,等候終院2月1日開庭聆訊。 終院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Justice Roberto...
2021年2月9日 · 2021/02/09, 政治. 終院裁定「黎智英保釋案」原審犯錯,黎須還押但可再申請保釋. Photo Credit:AP/ 達志影像. TNL香港編輯,發佈香港、兩岸及國際新聞。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律政司認為,高院法官批准黎智英保釋犯了原則性錯誤。 收藏文章. 律政司認為,高院法官批准黎智英保釋犯了原則性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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