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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1日 · 1948年在中國大陸出生的黎智英憶述,因家境富裕成為被批鬥對象,他5、6歲時母親被送往勞改營,他學會自己爭扎求存。 他試過在火車站幫人搬行李賺錢,有天一個男人給他小費及巧克力,他很餓,忍不住轉身就吃下,覺得非常美味,他問那男人「你從哪裡來」,那男人說「香港」,他覺得香港是天堂,就此決定偷渡到香港。 那時他只有12歲。 黎智英說,偷渡船抵達香港的晚上,他被帶到一間工廠,此後每天朝七晚十工作。 但他很開心,因為他知道他有未來。 在英國管治下的香港,奉行大市場小政府政策,黎智英把握香港這個黃金時代發展事業。 將從事製衣廠銷售員賺到的錢投資在股票市場,賺到第一桶金後便自立門戶開製衣廠,再創立佐丹奴(Giordano)服裝連鎖店,進軍大陸市場。
2024年4月9日 ·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今天進入第56天審訊,證人李宇軒在庭上承認,他曾與同案被告陳梓華討論在海外成立「香港流亡政府」。 綜合香港電子媒體報導,控方在庭上展示了李宇軒和陳梓華於2020年7月的Signal通訊軟體紀錄,兩人曾討論找一位合適人選出面,在海外成立「香港流亡政府」,負責國際遊說工作。
2023年12月18日 · 2023/12/18 21:35.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國安案件,18日開審,這是香港首宗「勾結外國勢力」不認罪的案件進入審訊階段。 法院外一早已有上百民眾排隊領取旁聽號碼牌,有人昨晚就在低溫天氣中到場排隊。 經常現身香港抗爭場合的社運人士「王婆婆」也到場揮舞英國國旗,受到警方關注。 審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由高院「國安法」3位指定法官審理,預料審期為80天,不設陪審團。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面臨被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罪名的可判無期徒刑。 港區國安法至今定罪率100%。 香港警方嚴陣以待,出動上千警力派出反恐特勤隊和裝甲車在在法院外戒備。
2021年12月13日 · 〔編譯盧永山/綜合報導〕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與港媒《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3人,被控去年未經批准仍至維多利亞公園出席六四燭光晚會,涉犯煽惑罪、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香港區域法院週一(13日)判刑,黎智英、鄒幸彤和何桂藍分別被判處入獄13個月、12個月和6個月。 對此,黎智英發布聲明指出,「如果悼念他們(六四死難者)是一項罪行,就讓他承受懲罰」。 包括黎智英、鄒幸彤和何桂藍在內的26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及參與去年六四燭光晚會,包括黃之鋒等16人早先已認罪,獲判4至10個月;前香港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5人也認罪等候判刑;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前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則在受審前已離港。
2021年5月28日 · 2021/05/28 12:5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以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等10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於前年10月1日犯下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10人均於本月17日認罪。 今日判刑,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4人被判18個月,黎智英遭判14個月。 綜合港媒報導,去年9月30日民陣申請遊行遭拒,黎智英等10名民主派人士由於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遂帶領反送中運動群眾前往遊行,事後10人全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各自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2024年4月11日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倡導新聞自由的「無國界記者組織」(RSF)1名代表10日欲入境香港監督黎智英案,卻遭任意拘留並驅逐出境。 該組織表示,這是中國新聞自由「再度衰退」的最新警訊,要求港府立即作出解釋,並確保其人員得以重返香港。 據《路透》報導,RSF發出聲明表示,該組織駐台北倡議專員白奧蘭(Aleksandra Bielakowska)10日抵達香港後,被拘留並審訊了6個小時。 聲明稱白奧蘭的物品被「徹底搜查」了3次,她隨後被以「模糊的藉口」驅逐出境,被迫搭乘班機返回台北。 幾週前,港府頒布了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23條,該法明列了叛國、煽動意圖、竊取國家機密、間諜、境外干預等罪刑的定義和罰則。 批評者抨擊該法進一步侵蝕了香港的自由風氣。
2021年12月14日 ·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見圖,美聯社檔案照)等八名民主運動人士,因去年參與被當局禁止的「六四」事件和平集會而被控犯下「非法集結罪」,並在十三日遭判處四個月兩週至十四個月不等刑期。 其中黎先前已因同樣的罪名遭判刑,合併將服二十個月刑期。 香港政府去年以防疫為由,禁止「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舉辦追悼一九八九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的和平集會,被認為是藉故打壓,反激起大批民眾出席集會,而港府也在事後對二十六名民主派人士「秋後算帳」。 除了羅冠聰和張崑陽已流亡海外,並已遭法院通緝外,另二十四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