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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7日 · 美國《華爾街日報》(WSJ)在當地時間周一發表社評,形容黎智英被關押突顯香港昔日遵從法治的聲譽已「去如黃鶴」。英國外交部印太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周二在社交網站「X」以「英國公民」稱呼黎,稱英方將繼續呼籲容許黎獲領事探視。
2024年1月3日 · 控方案情指稱,黎智英是謀劃整項串謀的主腦,早於《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的2019年,「假借爭取民主自由之名」請求外國制裁,與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惠頓 (Christian Whiton)及多名美國前官員合作,並全盤控制《蘋果》運作,利用《蘋果》作煽動公眾及勾結外國的政治平台,鼓吹外國制裁。 4被告不認罪 黎一控罪存檔法庭. 在答辯之前,控方申請把其中一項黎智英獨自面對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存檔法庭,黎毋須答辯;至於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一同面對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黎獨自面對的串謀勾結罪,身穿深藍色西裝外套、戴耳機的黎智英昨在庭上朗聲回答「Not guilty (不認罪)」,3間《蘋果》公司的代表亦否認控罪 (見表)。
2023年12月9日 · 【明報專訊】2019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卓人和李柱銘等9名民主派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 其中7人上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維持原判。 上訴庭昨批准7人就部分法律議題上訴至終審法院,但拒絕律政司的上訴申請。 上訴庭表示,以《公安條例》罪名檢控會否過度限制表達自由,屬於重大的法律議題,遂批准被告終極上訴。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 區院原審法官胡雅文裁定7人組織及參與集結罪成,判處緩刑或即時入獄8至18個月不等。 上訴庭裁定單憑7人站在遊行前列,不足以指證他們組織集會,故撤銷組織集結罪,參與集結罪則維持定罪。 其中4人的刑期下調為5至12個月,餘下判緩刑的3人毋須處理判刑。
2022年11月22日 ·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高院早前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小圖)代表黎智英抗辯;律政司反對申請,在高院及上訴庭先後敗訴,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2024年2月29日 ·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踏入第34日審訊。 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稱對黎提出的編採意見「好難置之不理」。 她同意黎未曾主張港獨,亦無指示她做任何違反國安法的事,但認為黎稱不會強迫任何人做「烈士」只是一個空泛的說法,「我 (黎)唔會叫出面啲人撐住」是向他政界和社運界朋友說,記憶中黎有叫《蘋果》員工「撐住」。 指編採建議「雖客氣」難不理. 就黎智英給予的編採指示,辯方昨在第二日盤問陳沛敏時提出,黎多數只提出建議,並讓陳決定最終如何處理,例如轉發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的信息稱「是否可以像他提議再處理? 」陳稱,雖然黎語氣客氣,但對於其意見很難置之不理,會視為「要去執行嘅一啲事」 (見表)。
2024年3月13日 ·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第43日審訊。 時任主筆楊清奇 (筆名李平)供稱,對傳媒編採自主有深刻感觸和體會,指自從互聯網興起後,媒體為吸引讀者而有自己立場,編採自主幾乎成為「神話」;他以「鳥籠自主」比喻《蘋果》的情况,指編採人員在籠中有一定自由,但不能超出框架,因此不能簡單說明有否編採自主。 被指曾拒絕黎 楊:僅對話節錄. 辯方昨盤問楊清奇,展示他與黎智英2019年9月的對話紀錄,黎提及有一則經濟學家單偉建的文章,楊回覆「成1800字,又長又臭」,可見楊可拒絕黎的提議;楊回應稱不是簡單一句拒絕就能說清,當時黎透過副社長陳沛敏聯絡他,該句話只是對話一部分。
2023年1月11日 · 此外,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黎智英的國際法律團隊早前去信英國政府,要求與首相辛偉誠緊急會面,討論「黎智英獲釋放的可行方法」。 辛偉誠的發言人昨天表示,英國外交部印太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Anne-Marie Trevelyan)當天已會見過黎智英的法律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