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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 天前 · 【明報專訊】被稱為「海港sir」的已停職警司陳凱港涉於2019年向本地銀行及財務公司提供虛假受僱文件及資料,騙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 他和曾任總督察的男商人同否認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他被裁定兩罪罪成,商人一罪罪成,法官昨在區院判刑時表示,陳以名下物業抵押且一直有還款,無證據顯示銀行有損失,亦接納他對社會有貢獻,判監6年半;商人支持和伙同陳犯案,判囚5年。 警方回覆稱,在司法程序完成後會按既定程序跟進陳的個案。 判刑完畢後,有旁聽者在庭外怒斥「你判到咁重! 豈有此理真」、「官字兩個口」。

  2. 2022年9月1日 · 【明報文章】早幾天看到《明報》「星期日生活」以開學為題的文章,其中一篇是多位年輕老師書寫自己老師的小故事,讓我 ...

  3. 4 天前 · 即時港聞. 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海港sir」陳凱港串謀詐騙2600萬按揭貸款罪成 判囚6年半 (11:52) 被稱為「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於2019年向本地銀行及財務公司提供虛假受僱文件及資料,騙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 他和49歲男商人同否認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罪均罪成,同案商人則其中一罪罪成。 陳凱港今(1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6年半,同案商人囚5年。 被告為陳凱港(50歲)及前總督察、報稱商人汪浩毅(49歲),同被控於2019年5月至12月隱瞞陳凱港為警司並作虛假陳述,使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及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分別批出2146萬及480萬元貸款。 辯方審訊中指被告陳凱港沒有隱瞞警司身分,因他過往曾接受媒體訪問、出版著作和推出產品,並活躍於社交媒體。

  4. 2024年5月11日 · 根據警員5828戴明德的記事冊他同日清晨約6時以非法集結罪拘捕黃振強黃警誡下稱阿sir10月20號我係有喺尖沙嘴同旺角衝咋」。 黃庭上指他受襲後在記事冊簽署,相信自己有說過上述說話,但他「判斷唔到」那時候是否仍受驚,亦不記得警員有否施行警誡。 同日,黃被帶返警署進行兩次錄影會面。 辯方引述,黃說10月在尖沙嘴有堵路和傳物資,屬「和理非」,不會跟警方對抗;黃見警方出動水炮車,認為無法防禦,遂撤退至旺角。 黃昨供稱,他在錄影會面的狀態慌張混亂,故說法有錯,庭上證供才是真確。 被捕翌日,黃就案件首次提訊,由律師協助向警方投訴。 辯方昨日讀出相關文件,當中黃稱遭4至5名不知名便衣警毆打致下半身瘀傷,嘴部和左面擦傷,以及被言語威嚇誘使招認,其中一人是隸屬俗稱「O記」的警員戴明德。

  5. 2024年4月20日 · 【明報專訊】被稱為「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2019年向本地銀行及財務公司提供虛假受僱文件及資料,獲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他和前同袍同否認兩項欺詐罪,案件昨於區院裁決。 法官指出,即使陳凱港曾接受媒體訪問、以個人名義推出產品,但知名度並非「人所共知」;反之他兩次申請中均無披露警司身分和提供月結單,有意隱瞞警察身分,其前同袍亦知悉陳的其中一次申請並協助,分別裁定陳兩罪成、前同袍一罪成,須還押至5月17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他們的背景報告。 被告為陳凱港(50歲)及前總督察、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 警方回覆稱陳已停職。 5‧17判刑 報稱公司總經理月入24.5萬.

  6. 4 天前 · 一向踴躍發言嘅社福界議員狄志遠噚日雖然有份開會坐足全程但就無出聲就連會後有記者追問點解唔表態佢都無正面回應。 由行會通過修例至噚日,阿狄暫時無回應過修例。 Emily噚日致電同透過短訊查詢,佢亦無答覆。

  7. 2023年6月23日 · 我離過婚佢都唔知。 」護士曾邀他參與社區手作班,與其他精神病友製作紙花,種種社交相處令他心境更愉快,但他認為護士探訪幫助不大,「當傾吓偈多個朋友」。 「醫生都好忙。 」每次記者問及希望政府如何幫助,Wing如是回答。 他認為礙於現實環境是病人多醫生少,政府幫不到多少,自己也無奈接受現狀,「𠵱家無所謂喇! 習慣咗! 學者:醫生頻換終只能複製上手做法. 社協:醫患互信方予服藥信心. 港大醫學院精神醫學系講座教授陳友凱認為,醫生頻繁轉換將無法掌握病人情况,最後只能複製上一名醫生覆診做法,無法訂立長遠治療目標;建議盡量減少轉醫生次數,且每次轉醫生後安排至少半小時覆診,以便充分掌握病人情况。 社協幹事阮淑茵稱,精神病講求醫患互信,病人信賴醫生決定才有信心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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