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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anh.khja.org.tw › Uploads › 委託養護定型化契約簽約前注意事項:

    4 第十一條 方 至少應提供下列服務: 一、生活服務:膳食、 Ú住環境整理、個人身體照顧、聯繫 親友、被服洗滌等日常生活事項或其他福利服務。 二、休閒服務: (一)書報、雜誌、電視、音樂等。 (二)慶生會、文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