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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3月31日 · 社會新聞. 退休警司龍少泉騙置業貸款及按揭600萬罪成 龍就定罪上訴被駁回. 撰文:郭顥添. 出版: 2023-03-31 14:00 更新:2023-03-31 15:08. 41. 退休警司龍少泉被指仍在警隊任職時訛稱在愉景灣買單位供父母居住從而獲政府貸款及銀行按揭600萬元卻揭發其父已逝母親則住在公屋他並用單位放租獲利從而被裁定欺詐罪成判囚18個月。 龍不服裁決,上訴庭今 (31日)處理其申請。 龍指原審時控方在結案陳詞時,才提及他未有向庫房呈交物業的附加買賣合約,令他無法就相關問題作盤問,認為審訊存在不公,惟上訴庭3名法官聽罷陳詞後,即駁回其上訴,稍後以書面判辭解釋。

  2. 2021年11月29日 · Now新聞台退休警司龍少泉涉嫌詐騙近600萬元政府及銀行貸款兩項欺詐罪成被判即時入獄18個月法官指政府的資助計劃已相當優厚被告出租單位明顯是出於貪心今年55歲的龍少泉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 案情指,被告透過公務員的購屋貸款計劃,向政府申請貸款購置物業,訛稱連租約的單位已經「交吉」,騙取政府貸款約207萬元,其後向滙豐銀行申請貸款,訛稱同一單位由父母居住,而非出租,獲得較高的按揭成數,取得約390萬元按揭。 單位自2016年起出租,約三年半期間租金得益約116萬。 法官沈小民判刑時指,被告從計劃獲得的資助已相當優厚,申請人不用遷出宿舍,只是不可出租單位,被告出租單位明顯是出於貪心。

  3. 2021年11月17日 · 前警司龍少泉涉嫌在5年前買入愉景灣單位時訛稱單位會供其父母居住從而獲政府貸款及銀行按揭近600萬元實情是他有把單位出租並獲逾百萬元租金收入其父實已離世逾20年其母則住公屋。 龍從而被控欺詐罪。 龍否認指控並稱填申請書時未有查閱規例向銀行申請按揭則主要由妻子處理表格上提及與父母同住龍更明言:「一定唔係我填。 」法官沈小民今 (17日)裁決時稱,認為被告必然知道單位不能租出,惟他蓄意隱暪,裁定他兩項欺詐罪成,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被告期間准繼續保釋。 庫務署發放207萬貸款.

  4. 2022年8月25日 · 18. 警司龍少泉訛稱買下愉景灣單位供父母居住從而獲政府貸款及銀行按揭600萬元卻被揭其父已逝母則住公屋單位更用來放租獲利他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被判囚18個月。 龍不服裁決,今 (25日)在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他的代表律師強調,龍在正式交易時,其原有租客的租約亦同時結束,爭議他交易的一刻,確享有單位的實質空置權,控方卻反駁指龍之後卻把單位續租給同一租客。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亦直言:「我諗無人會認為政府給予公務員的置業貸款,是想讓人買樓收租和用作投資用途。 彭官准案件交上訴庭審理.

  5. 2023年3月31日 · 退休警司龍少泉被指在職期間隱瞞將名下物業出租向政府及銀行申請貸款時訛稱單位供自己及家人居住使他獲政府批出政府購屋貸款及銀行按揭貸款合共近600萬元前年在區院被裁定欺詐罪成被判入獄18個月龍少泉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上訴庭3名法官今日31日拒絕批出許可駁回上訴。 上訴人龍少泉(55歲),被指於2016年9月29日至11月30日期間,根據政府購屋貸款計劃向庫務署申請貸款時,虛假表示將交付一個愉景灣空置單位,沒有向庫務署申報他與該單位當時租客已簽訂租約,詐騙而誘使庫務署向他發放約207萬元貸款。

  6. 2022年8月26日 · 明報專訊退休警司龍少泉涉隱瞞購入愉景灣單位出租訛稱供父母自住詐騙政府及銀行批出購屋貸款及按揭共約600萬元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判監一年半他就定罪上訴案件昨於上訴庭審理法官一度質疑龍少泉作為公務員理應知道政府不會提供房屋福利予公僕投資物業並表明暫時不會批出上訴許可但指示由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7. 2023年3月31日 · 退休警司龍少泉涉隱瞞購入愉景灣單位出租訛稱供父母自住詐騙政府及匯豐銀行批出購屋貸款及按揭共約600萬元前年裁定兩項欺詐罪成判監一年半他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今31日審理案件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即場駁回其上訴申請維持原判並擇日頒布書面判辭上訴人龍少泉55歲已服刑完畢。 代表上訴方的前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梁卓然表示,龍少泉沒有得到公平審訊,批評控方在審訊途中變更檢控基礎,側重於臨時買賣合約的補充協議,以及原審法官沒有處理對辯方有利因素,包括龍少泉不知道申報房津的規定。 梁又指,龍少泉案發時擁有單位的空置擁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