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0年12月21日 · 2020-12-21. 隨著劇情故事發展相信大家都睇得好肉緊除咗龔慈恩白淲回想後生嗰一幕感人之外龔嘉欣和羅天宇因為Henry的大意過失錯買兇宅導致上會估價嚴重不足要不斷問身邊人借錢跑山最後無奈撻訂龔嘉欣想繼續力拼上車夢嗌交收場劇情講到呢度大家留意嘅除咗佢哋為咗居住需要上車嘅辛酸亦都帶出咗買樓上車大家需要注意嘅事情要求太高錯買凶宅估價不足跑山上會經歷人情冷暖。 錯買凶宅. 要求太高前文已經講咗,至於錯買凶宅事實係防不勝防,尤其香港嘅地產代理條例對於凶宅等等保障,說實有欠理想,不像如日本定為主動告知事項。 尤其故事內容講及簽約前兩星期發生,更加防不勝防。 準買家如果買二手樓,必定需要要求經紀處理這個盡職審查,一般會在凶宅網查定這個物業有沒有不愉快事件。

  2. 2020年9月17日 · 小情侶分手固然不開心,但這次劃分資產的過程對沒有經驗的她來講或許更難應付。 好在FYY年輕有本錢輸,賺到的經驗對她來說是一生受用。 有時候置業上車不一定就等如贏,適當沒有上車也不一定會輸。 升市平市甚至跌市都有人能夠贏到錢,關鍵就在於眼光和經驗。 筆者一直都覺得上車買樓是香港人生活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說是脫貧的路徑。 正所謂越窮越要快上車,騎馬追馬總比靠人腳追馬來得有把握。 不過有一類人實在是不上車比上車好,就是心急而無做足物業及 按揭 功課的人。 一如其過往作風,年輕急進的FYY當時對前男友有足夠的信任,卻沒有考慮與男友分手要分資產的可能。 筆者一年前的撰文也高估了FYY和醫生前男友感情的穩定性。

  3. 2021年3月22日 · 雖然今次嚴重性比上次低得多,暫時未出現資金被凍結的悽慘個案。 但準業主無時無刻要注意——律師樓原來可以危機四伏,必須緊記自救方法。 去年底香港律師會因帳目問題接管黃馮律師行,令該行銀行戶口被凍結,運作因而癱瘓,未能開票予準業主,他們亦未能順利取得被凍結的資金。 今次「王潘事件」純粹是因為銀行衡量創辦人被捕及案情風險後,決定暫時Block這間律師樓,令到透過這間行進行樓宇買賣的準業主未能申請按揭。 已經聘用這間律師樓的準業主自救方法相對簡單,只要馬上轉律師樓風險便解除,銀行亦已經聲明會配合客戶——只要新律師樓加快完成查契及文件手續,銀行就可以重新發出指示信 (Instruction letter)和貸款信,按揭亦可以順利放款,最快一星期完成。

  4. 2021年11月1日 · 2021-11-01. 有報道指出,一名業主涉虛報物業屬自住,並向一間大型銀行及按揭證券公司申請8成按揭,其後遭 廉政公署 起訴騙取銀行貸款490萬港元。 這宗新聞在「業主界」引起很大迴響,甚至可以稱之為恐慌,有業主特意致函筆者詢問是否所有「偷雞出租」都涉及刑事責任。 最多人問的問題是:「申請高成數按揭一定是自住,但如果自住幾年後,才將單位出租,是否仍有機會負上刑責? 這項問題關鍵是申請高成數按揭時的「初心」。 如果當初單位是打算自住,並申請高達8至9成 高成數按揭 ,惟業主入住一段時間後,因為種種原因丟空,遂把物業「偷雞出租」,這無疑是違約行為,銀行發現後將會追收貸款 (call loan)。 值得注意的是,現時出租住宅物業按揭,上限為4成至5成。 【先自住數年後出租 或涉違約】

  5. 2019年2月20日 · 2019-02-20. 最近何鴻燊先生病重,根據報章報導,他的4房妻兒都各有行動,似乎對他的財產虎視眈眈,雖然不知道報導是否屬實,但何先生的情況正好提醒大家遺產分配的重要性。 其實不只何先生,報章不時報導親人過世後,繼承者在處理遺產上有不同意見而對薄公堂,較有名的例子如新馬司曾龔如心等,都鬧得滿城風雨。 為避免日後有任何財產糾紛,在生時應該好好處理自己的資產,適當地劃分財產予後人接手,才是對自己財產和對繼承者們盡責的表現。

  6. 2021年5月25日 · 今期破天荒將過去曾經在租置巿場推售過但未能售出的租置計劃下的回收公屋單位放在揀樓名單中。 今期重推的租置計劃單位共有800個單位,分佈在17個地區、39個屋苑,筆者沒法一一研究解說。 這批單位的補價折扣率定在一五折與一八折之間,一般單位呎價低至2000元左右,屯門單位的呎價更低至1000元而已。 售價方面,在房委會新聞稿中的資訊是14萬元至126萬元,但在售樓簡介中筆者找到的售價是14.43萬 (屯門良景邨)至1,094,400元 (李鄭屋邨)。 由於小冊子是2021年4月印製,而新聞稿是於5月20日發出,當中的差異可能是期間有一個售價126萬元的單位撥入計劃造成。 由於單位眾多、售價低廉,不少屋苑都可步行至港鐵站,質素良好的單位相信會比啟鑽苑更受歡迎,令今期的揀樓熱賣程度變數甚大。

  7. 2018年2月7日 · 這位讀者的經歷是:他的單位是自住卻放租,銀行突然打來說稅局向銀行查詢該物業的按揭是不是可以出租,要求銀行回應。 銀行因此查問客人該單位是不是在出租中,並提醒客人該物業是自住用途,不能放租。 坦白說,這客人的遭遇真是十分罕見,筆者問了很多資深banker,他們的職業生涯中都未遇過這種事。 是什麼原因會令稅局向銀行查問是個謎,筆者的猜測可能是: 客人放租時打了厘印,稅局便抽樣對打了厘印的物業調查是不是可以出租。 2. 客人報稅時申請了用出租物業的供樓利息扣稅,因而令稅局質疑,在大前提下客人是不是有權出租該物業。 筆者會偏向覺得(2)的可能性較大。 因為稅局沒有責任或權利去查證客人的出租是不是符合金管局的條例,這不是稅局規管範圍,所以(1)應不成立。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