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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1. 在任何時候,委員會成員須獲通知及獲邀出席委員會的所有會議。3.2. 委員會的會議法定人數為兩(2)名,當中至少一(1)名須為獨立非執行 董事。除非出席人數構成法定人數,否則委員會的任何會議均不得處 理事務。3.3. 委員會成員有權出席委員會

  2. K Cash Corporation Limited K Cash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83). 董事名單及其角色與職能. K Cash集團有限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及其角色與職能載列如下: 執行董事 李根泰先生 黃卓詩女士 非執行董事 李 ...

  3. 6.5. 委員會須諮詢董事會主席及 或行政總裁有關其對其他執行董事薪 酬的建議。委員會獲董事會授權,於本公司承擔合理開支的情況下,取得法律或其他獨立專業意見,並於其認為必要時邀請具備相關經 驗及專才的其他人士列席委員會會議。6.6.

  4. 「審核委員會」 指 董事會審核委員會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本公司」 指 K Cash集團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 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 2483)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一般授權」 指 建議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權,以配發、發行

  5. 2.5. 委員會成員任期與董事任期相同,且成員於目前任期屆滿後,可獲重 新委任。倘成員辭任、不再擔任董事或因任何其他原因不再擔任委員 會成員,以致委員會成員人數低於人數下限,董事會須適時委任可能 所需人數的新成員,以補足根據上述規定的人數2.6.

  6. The members of the board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he “Directors”) of K Cash Corporation Limited and their roles and functions are set out below: Executive Directors. Mr. Lee Kun Tai Steven Ms. Wong Cheuk Sze. Non-executive Directors. Mr. Lee Sheung Shing Ms. Lee Pik Tsong Ms. Chan Wing Sze Ms. Kan Pui Yan.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

  7. – 2 – • 通告將由公司秘書與本公司的香港證券登記分處核實,於其確認要求屬 適當並符合程序時,公司秘書將請求本公司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考慮將 提名該人士參選董事的決議案列入股東大會的議程中。• 為讓股東有充足時間考慮提名人選參選董事的建議,根據上市規則的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