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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府去 (100) 年 8 月迄今的各項施政成果,已編製成書面之施政總報告送達貴會,敬請指教。 壹、建立制度,艱困中走出新局,讓升格有感 清德以「清廉勤政‧傳承創新」的施政理念,帶領市府團隊解決陳疴,迎接新挑戰,為台南直轄市建立制度,讓台南 ...
詳言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而所謂「施政方針」,是指年度開始時,說明該年度施政的目標;不同於此,「施政報告」則指年度結束後報告之前施政的結果。
預算法第48條規定,立法院審議預算時,由行政院長、主計長及財政部長列席,分別報告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之編製經過,地方政府預算準用之,故而,當日議程排定由縣長(代理縣長)報告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之編製經過以及相關主管報告95年度
行政院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依下列之規定:第一,行政院應於每年二月一日以前,將該年施政方針及上年七月至十二月之施政報告印送全體立法委員,並由行政院院長於二月底前提出報告。
前瞻計畫落榜 柯施政報告遭議員圍剿 北市議會新會期開始,下午(4月11日)市長柯文哲進行施政報告,但藍綠議員不滿多達316頁的報告書,不但沒提到前瞻計畫,許多重大市政都輕描淡寫,集體杯葛報告一個多小時,國民黨甚至退回報告書,要市長好好檢討。
根據大法官於民國四十六年五月三日所作出的釋字第七十六號解釋乃謂:「我國憲法係依據 孫中山先生之遺教而制定於國民大會外並建立五院,與三權分立制度本難比擬。 國民大會代表全國國民行使政權,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均由人民直接間接選舉之代表或委員所組成,其所分別行使之職權亦為民主國家國會重要之職權,雖其職權行使之方式如每年定期集會多數開議多數決議等不盡與各民主國家國會相同,但就憲法上之地位及職權之性質而言,應認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共同相當於民主國家之國會。
活動. 2005-09-10 20:29:48| 人氣2,71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政府再造內容及各國經驗.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三) 政府再造的內容: 本段主要探討為了改進上述政府組織(傳統的官僚治理)的困境,而提出的政府再造(新治理;後官僚治理)之核心內容。 政府再造核心內容為企業型政府,故本段將介紹:企業型政府的概念、原則(政府再造的十大原則)。 1、 企業型政府的概念: 主要是運用企業精神的政府,其企業精神的意義為:「企業精神」或稱為「企業家的創新精神」 (entrepre-urship),此一詞彙係由法國經濟學家賽伊 (Jean BptisteSay,1767-1832)首先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