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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明地方的強制檢測公告曾經在2022年2月25日至3月21日疫情高峰期停用,不過政府到同年3月22日再次發出相關公告。 到同年3月28日更提高罰則要求,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1] 隨著政府在2022年12月28日宣佈取消大部份防疫措施,每日就住宅樓宇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亦隨之全面停止發出。 [2] 特定群組及處所之強制檢測 [ 编辑] 隨著第四波疫情在2020年11月15日開始在 歌舞群組 爆發,部份曾有確診個案的跳舞學校及酒樓成為首批被到入強制檢測公告的指定場所。 為了盡快切斷社區傳播鏈,政府在12月29日決定擴大「須檢必檢」的範圍。
指明地方的強制檢測公告曾經在2022年2月25日至3月21日疫情高峰期停用,不過政府到同年3月22日再次發出相關公告。 到同年3月28日更提高罰則要求,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1] 隨着政府在2022年12月28日宣佈取消大部份防疫措施,每日就住宅樓宇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亦隨之全面停止發出。 [2] 特定群組及處所之強制檢測 [ 編輯] 隨着第四波疫情在2020年11月15日開始在 歌舞群組 爆發,部份曾有確診個案的跳舞學校及酒樓成為首批被到入強制檢測公告的指定場所。 為了盡快切斷社區傳播鏈,政府在12月29日決定擴大「須檢必檢」的範圍。
指明地方的強制檢測公告曾經在2022年2月25日至3月21日疫情高峰期停用,不過政府到同年3月22日再次發出相關公告。 到同年3月28日更提高罰則要求,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1] 隨著政府在2022年12月28日宣佈取消大部份防疫措施,每日就住宅樓宇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亦隨之全面停止發出。 [2] 特定群組及處所之強制檢測. 隨著第四波疫情在2020年11月15日開始在 歌舞群組 爆發,部份曾有確診個案的跳舞學校及酒樓成為首批被到入強制檢測公告的指定場所。 為了盡快切斷社區傳播鏈,政府在12月29日決定擴大「須檢必檢」的範圍。 如大廈過去14日內有兩個或以上單位出現無關連確診個案,會被納入第599J章下的強制檢測公告,過去14日曾身處相關大廈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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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強制檢測公告?
2021年2月1日起,住宅大廈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準則為何?
政府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你知道嗎?
被要求強制檢測為何要大排長龍?
自從2020年,政府曾多次運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發出「 強制檢測公告 」,要求指明人士按照公告,在限期內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然而,相關人士在獲得檢測結果前仍可自由外出。 政府在2020年12月修例,允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禁止身於某處所的任何人士離開該處所,直至所有人的檢測結果被確定方可離開。 [6] 政府在2021年1月23日首次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在周末圍封油麻地「疫區」兩日,居民須待全區完成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方可離開處所。 其後政府到1月26日起再次「突襲式」封區,更表明會多區進行有關的行動。 截至2021年3月19日,政府封區36次,合共約34000人進行檢測,但只成功找出22人確診,陽性比率為0.06%。
賦權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透過刊憲發出強制檢測公告,強制特定群組接受病毒檢測;並透過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俗稱「封區」),要求有關人士必須逗留在該處所,直至所有有關人士已完成檢測而有關檢測結果已獲確定,方可離開。現狀:已失效
2024年4月15日 · 2月3日,沙田市中心多處發現污水監測結果對病毒呈陽性,多個地方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瀝源社區會堂外有大批市民排隊等候強制檢測 2月17日,博愛醫院將急症室對出的露天停車場設置為帳篷用作臨時安置患者,有視察過的官員形容情況如第三世界。
概要. 自從2020年,政府曾多次運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發出「 強制檢測公告 」,要求指明人士按照公告,在限期內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然而,相關人士在獲得檢測結果前仍可自由外出。 政府在2020年12月修例,允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禁止身於某處所的任何人士離開該處所,直至所有人的檢測結果被確定方可離開。 [6] 政府在2021年1月23日首次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在周末圍封油麻地「疫區」兩日,居民須待全區完成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方可離開處所。 其後政府到1月26日起再次「突襲式」封區,更表明會多區進行有關的行動。 截至2021年3月19日,政府封區36次,合共約34000人進行檢測,但只成功找出22人確診,陽性比率為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