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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月11日 ·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底就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進一步闡釋國安法本就一早確定的香港特首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職權確認國安案件聘用海外律師屬於第47條列明應由特首認定的問題香港法院在處理申請時應向特首索取證明書

  2. 2011年3月31日 · 2020-02-20 11:21:32.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 請輸入識別碼: (有*為必填) 社會上常見不法之徒冒用他人名義辦理公司登記,將他人登記為公司的人頭股東、人頭董事或人頭負責人,而一般民眾對被冒名登記一事往往不知情,通常是要等到國稅局追繳公司欠稅或被限制出境,才知道被冒名登記的事,有時欠繳的稅款龐大,根本無法花錢代繳了事。 那如果真.

  3. 2009年4月16日 ·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依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定「犯罪被害人得為告訴」,所稱「被害人」係指具有法律上人格之自然人或法人而言,非法人團體無獨立之人格,不得以該非法人團體之名義提出告訴。.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8條雖明定「管理委員會有 ...

  4. 現代法律哲學當中一最根本的辯證之一是惡法非法vs.惡法亦法。 ...然而現代獨裁威權政體的國民教育普遍只採後者而不敢教導國惡法非法的觀點因為害怕人民依照這種哲學起來對抗既存法律秩序比較開明的公民教育體系會將兩者並陳在課堂上公開討論甚至讓學生分別組成兩隊去對此進行辯論然後再交換立場互相辯論第二次。 學生從這樣的辯論中,將能體會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與立場,去體會那種「兩種相反邏輯都各有道理」的思考狀態;在這樣的體會中,往往能培養出學生「願意反思」的思考習慣,這對學生日後一生待人處事乃至生活事業各方面,都有莫大的裨益。

  5. 2011年3月7日 · 首先,第三占有法拍屋,通常是債務人在房子被查封前,已將房子出租給第三,訂有租賃契約,之後,房子經法院拍賣而由他人得標,拍定取得房屋所有權。 雖然照理說,租賃契約是一個債權契約,租賃關係只會存在承租與出租(即債務人)之間,承租只能持租賃契約,向之前的出租(即債務人)主張,而不得對抗新的房屋所有權(拍定),不過,因為我國民法為了保護通常是經濟上弱者的承租,而將原本存在於債務人與承租之租賃契約,移由拍定承受,使得承租在原有租賃契約存續期間得以繼續居住而不用搬家(修正前民法第425條規定:「出租於租賃物交付後,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仍繼續存在。 」)。

  6. 1. 實務上以証據 ( 如錄音等 ; 錄音筆之效力視法官而定, 且需被告未否認 ) 或証人為主; 可直接向 (1) 地檢署或 (2) 警察機關 提出告訴. 2. 他人中傷你的描述內容是不是屬實呢? 是的話就不是毀謗; 不是的話你還要蒐集證據證明他是在損壞你的名譽. 3. 如果是用髒話污辱你,且在公共場所就可能構成公然污辱罪; 若是對你所作的評價是不實的,是你沒做過的,就有可能構成譭謗罪. 4. 毀謗罪屬刑事罪, 可以刑事告訴 ( 免訴訟費用 ) , 再附加民事賠償請求. 5. 賠償範圍, 一般務實見解, 須視雙方之身分, 地位, 經濟能力 ; 因侵權精神痛苦程度而定.

  7. 法學入門(四十八):民法「意思表示錯誤」案例篇. 民法上意思表示不一致,有「故意不一致」與「非故意不一致」兩種。. 其中,「非故意不一致」又可分為「表示內容錯誤」、「表示行為錯誤」與「傳達錯誤」。. 所謂「表示內容錯誤」、「表示行為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