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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當計劃成員年滿65歲可選擇以下其中一個方法處理強積金: 分期提取. 一筆過提取. 保留在強積金計劃內繼續投資. 受託人處理分期提取會收費嗎? 受託人須最少免費處理計劃成員每年首四次的提取*。 每個強積金計劃可能會就分期提取強積金作出不同的設定或安排因此在提交申請前計劃成員應先向受託人查詢或透過積金局的 受託人服務比較平台 瞭解詳情。 * 除所需交易費用外,即受託人為了支付強積金給計劃成員而進行買賣投資所招致的、或合理地相當可能如此招致的;及須向某方(該受託人除外)支付的款額。 向受託人申請提取強積金. 如計劃成員決定提取強積金,便應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所需證明文件交予相關的受託人(註:請勿向積金局提交表格及文件)。 計劃成員須提供以下文件:

    • 強積金制度

      強積金法例規定,在以下特定情況下,計劃成員的強積金可在 ...

    • 强积金制度

      强积金 法 例 规定,计划成员年满 65 岁 (符合法例订明的特 ...

    • En

      Claim form for payment of MPF on grounds of attaining ...

    • 退休處理

      退休時處理強積金的三個方法. 在強積金制度下,當你年滿65 ...

  3. 2024年4月13日 · 根據強積金相關法規除非特定情況另有規定強積金計劃的參與者必須年滿65歲後才能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符合年齡資格的人可以選擇以下三種提取方式,包括一次性提取、分期提取或保留在強積金計劃中繼續投資。 提取強積金所需文件. 如欲提取強積金,計劃參與者需填妥以下兩份文件,並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 身分證明文件. 基於已年滿65歲退休年齡或提前退休的理由,填寫強積金累積權益的申請表格( MPF (S)-W (R) ) 提取強積金是否需要支付手續費? 通常情況下,受託人為計劃參與者每年首四次的提取申請提供免費服務。 然而,不同的強積金計劃對分期提取可能有不同的規定和安排。 如果計劃參與者計劃每年提取四次或更多次,則可能需要提前向受託人查詢是否存在額外的手續費。

  4. 年滿65歲時你只需要填妥申索表格你即可以一筆過或以分期形式提取你的強積金累算權益若你決定將強積金累算權益保留於強積金賬戶中你的強積金累算權益會繼續投資於你所選擇的基金中你只需要填妥及交回有關表格便可。 有關表格詳列如下

    • 一般取回強積金條件
    • 提早提取強積金時間
    • 取回強積金步驟
    • 常見問題

    自2016年2月1日起,港人只要年滿65歲,便可以提取強積金戶口內的金額。現時,合資格的港人在 3 個不同的提取強積金方案當中選擇: 1. 一次過提取強積金戶口內的全部金額 2. 分期提取強積金,每次提取的金額都可以不同,提取的有關詳情申請人可以向自己的受託人諮詢 3. 全數保留強積金在帳戶內繼續用作投資用途 如果你選擇將強積金繼續投資,需要注意基金單位的價格會隨市場變化,而強積金資產值取決於當時的基金單位價格。當申請人申請提取強積金,受託人便會按市場價格,賣出申請人帳戶內的基金單位,然後向申請人支付相關金額,此金額可能與申請人提交申請表格當天所知的價格不同。 另外,如申請人的強積金有作出自願供款,申請人則需要向所屬的受託人查詢有關的提取規則。如申請人的強積金投資組合內有保證基金的成分,那麼...

    申請人在提交了相關文件予受託人,並在香港做出法定聲明後,受託人通常在收到文件後的30日內必須向申請人支付強積金戶口內的累積權益。 如申請人以永久離開香港作為提早取回強積金的理由,在領取累算權益的過程中難免需要將港幣換算至其他國家貨幣。這時不妨考慮使用較優惠的匯款平台,如 Wise。 Wise 使用較優惠的實時匯率,只收取小額手續費,便可以在網上幫助你完成即時匯款。而且 Wise 的網頁提供匯款計算機,只要輸入匯款金額,就能即時獲悉手續費、匯率及預計到帳時間,令匯款過程更透明簡單。 免費登記 Wise

    登入積金局官網下載並填妥相關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或直接向受託人索取表格
    填妥表格並準備所需文件,包括身份證明文件
    將表格連同文件交予受託人
    受託人收妥文件的30日內支付強積金戶口內的累積權益

    1. 申請人在提早取回強積金後可以再工作嗎?

    這一問題是申請人普遍關心的問題。答案是可以的。不過,如申請人已成功申請並提早取回強積金,那麼即使在65歲之前以全職/兼職或自僱形式再工作,都必須重新登記強積金計劃,而新的強積金累積權益也需要等65歲或以上才能申請拿回。除非申請人的工作收入並不超過現時最低入息水平要求 (每月7,100港幣或每年85,200港幣),則無需申請登記強積金計劃。

    2. 法定聲明表格是甚麼?

    如果選擇提早取回強積金的理由是提早退休、永久離開香港或小額結餘,申請人需要提交法定聲明書。法定聲明書的目的是為了證明申請人提早領取強積金理由的真確性,申請人需要對自己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理由做出承諾擔保。 如申請人在香港,則可在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所需的法定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做出聲明時申請人需攜帶香港身份證及已填好的法定聲明表格。 如申請人在海外居住,則需要在當地公證人或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或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面前作出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

    3. 如果有多於1個強積金戶口,該如何申請領取強積金?

    如申請人擁有多於 1 個以上的強積金戶口,申請人需要就每個戶口提交獨立的申請領取表格,詳細文件及手續費申請人可向受託人查詢。 如果申請人不確定自己有多少個強積金戶口及強積金總金額,可以致電積金局熱線 (2918 0102)以獲取相關資料。

  5. 2021年9月29日 · 現時強積金法例規定撇除其他符合法例訂明的特定情況要年滿65歲才可提取強積金年滿60歲亦可以提早退休為由提取強積金屆時可以從以下3種方法選擇其中一種處理強積金: 1)分期提取. 2)一筆過提取. 3)保留在強積金計劃內繼續投資. 【未滿65歲都得! 6個情況可提早領取強積金: 按此 】 若受託人已考慮所有因素,並決定提取強積金,不論是打算分期或一筆過提取,都要做以下3個步驟: 步驟1:確定帳戶數目. 若不清楚自己有多少個強積金個人帳戶,可向積金局查詢,詳情可致電積金局熱綫(2918 0102)。 若有多個強積金帳戶,可以每個帳戶都採用不同的提取方式,但必須就每個帳戶分別遞交一份申請表格。 步驟2:填寫表格及準備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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