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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應在僱傭合約開始前,向僱員說明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遙距工作(如適用)等。 如未能在僱傭合約開始前說明,僱主應預早給予僱員明確的通知。 僱主亦須盡早確切評估在八號或更高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極端情況」生效期間,是否需要僱員在安全的情況下返回工作地點當值(「指定人員」);以及如需要的話,事先訂明哪些員工屬指定人員。 僱主應按行業性質、機構運作需要及服務的逼切性,在顧及人力需求、人事編制及僱員個別的情況下,盡量將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需要在工作地點當值的人數減至最少。 僱主並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所有僱員知悉和同意有關安排,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及混亂。 僱主在制定有關的工作安排及應變措施時,應充分諮詢及考慮員工的意見。
2022年7月11日 · 如上班時期期間,天文台懸掛黑雨、紅雨、3號或8號風球,打工仔可否早走? 現時勞工處的指引並未有明確規定,要求僱主必須提前讓正在工作的僱員於惡劣天氣警告生效時提早下班離開。
由於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即將生效,勞工處今日(十月九日)提醒僱主應與員工訂好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如適用)等。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在擬訂及執行有關安排時,除考慮機構運作需要等因素,僱主應優先考慮僱員的安全和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等,亦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當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例如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在特殊情況下,如必須安排僱員在惡劣天氣下返回工作地點當值,僱主應就他們的交通、安全、膳食、休息地點等作好安排。
2023年10月8日 · 由於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現正生效,勞工處今日(十月八日)提醒僱主應與員工訂好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如適用)等。 在執行有關安排和應變措施時,僱主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當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例如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僱主亦應遵守有關法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勞工處編製的《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為僱主和僱員提供制定有關惡劣天氣的工作安排的主要原則、內容框架、參考指引及相關法例資料,以供參考。
2023年7月16日 · 根據勞工處訂立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在八號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等惡劣天氣警告生效的情況下,除非事先已協定工作安排,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回公司上班。
2023年8月31日 · 根據《守則》,列明在八號風球、九號或十號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除非雙方有事先協定工作安排。 不過,勞工處指《守則》是員工須往返工作崗位的情況而定,若員工上下班途中,因颱風關係未能及時到達工作地點,僱員應酌情處理。 然而,由於在家工作不需在惡劣天氣下到達工作地點,而家居亦屬安全地方,所以《守則》未能覆蓋在家工作情況。 3. 掛八號可提早下班? 至於仍需要到工作崗位上班的打工仔,假如遇上八號或以上風球,最快幾點可以收工? 天文台一般會在八號颱風警告前兩小時之內發出預警,讓僱主有充裕時間,按行業/機構的實際情況,提早讓僱員分批下班,以保障他們的安全和緩和交通擁擠。 換言之,假如天文台宣佈下午2時掛出八號風球,打工仔最快可以中午12時分批離開公司。 4.
2024年4月15日 · 天文台一般會在正式懸掛八號風球前2小時之內發出「八號預警」,根據《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安排(參考指引)》,當發出八號預警或八號颱風警告時,上班族可分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