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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 · 根據相關的財政部解釋函令,規定個人需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資金來源證明文件,並自行辨認匯回海外資金構成內容,然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舉例:海外投資100萬元,數年後匯回本利和110萬元,僅須就孳息10萬元的部分計入海外所得額,並非以匯回海外資金全額110萬元課徵所得稅。 非海外所得: 投資本金、借貸款項、存款本金等。 海外所得: 營利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境外遺產繼承、贈與等。 2.區分課稅年度. 確認其資金來源屬海外所得後,接下來判斷其所得是否超過核課期間。 若其海外所得已申報課稅者,自然沒有被課稅的問題;如果過去沒有申報者,則進入下一個判斷階段。
2018年4月1日 · 自一九九八年起實施兩稅合一完全設算扣抵制,即公司所得稅可以「全數」用以抵稅,目的是為了消除股利所得在公司階段與個人股東階段重複課稅,經由股利所含的公司所得稅,用以抵減股東個人綜合所得稅,消除重複課稅的現象。 然而,自二 一五年起為籌措財源,將綜所稅最高稅率也由40%調高至45%外,可扣抵稅額由也原先「全數」扣抵改為「半數」扣抵,使得內資股利所得2階段總稅負達49.68%(見表一),如此高稅賦當然影響投資意願。
2018年12月1日 · 中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已於二 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通過,新法自二 一九年一月一日上路,今後在大陸工作或居住滿一百八十三日即須申報全球收入。. 其中,有關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及稅率提前於二 一八年十月一日起實施。. 上一期專欄文章已就稅務居民 ...
2018年7月1日 · 係將公司資金轉出至個人帳戶,公司銀行存款因此不足,導致公司帳上產生借貸方的差額,故帳上可能因此有股東往來、其他應收款或暫收款等會計項目。 而依據《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三規定,若將公司資金以無償方式貸予股東或他人,而未收取利息,或是雖然有收取利息,但約定 利率偏低者,除屬預支職工薪資者外,其餘情況均設算公司利息收入課稅。 舉例說明:甲公司二 一七年五月一日將自有資金1,000萬元無償提供給股東A使用,臺灣銀行二 一七年一月一日基準利率 2.616%,則甲公司二 一七年度應設算利息收入17萬5,595元(1,000萬元×2.616% ×245天÷365天)。 因上述情況,有些公司為免設算利息收入增加收入,故會將轉出的公司資金於年底時再存回公司帳戶,使年底申報上無股東往來項目。
2018年10月1日 · 由於國稅局是以二 一六年一月八日均價約700元左右價位為基準,扣除浩鼎員工認購價248元計算,認定員工每張股票賺了40幾元,在平均每一位員工都需繳交400萬、500萬元所得稅下,讓浩鼎員工大為崩潰,自嘲是賣身奴,紛紛提出申請再議,籲請主管機關盡速修改 ...
2018年1月1日 · 因KY股是外國公司來臺上市櫃企業,故取得其所獲配的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均屬於海外來源所得。 個人: 獲配外國企業股利非屬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免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也無二代健保及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的問題,惟應注意海外股利所得與個人其他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應全額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則需繳納最低稅負所得稅。 營利事業:外國公司所發放的股利係投資收益,但不屬於《所得稅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免稅範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併計所得額課稅。 ※《所得稅法》第四十二條: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 投資於國內其它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 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應依第六十六. 條之三規定,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2020年7月1日 ·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二 一六年一月二十日過世後,留下一張遺囑,內文指定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全部財產,引爆其他家屬與張國煒決裂的遺囑攻防戰,二 一八年家屬提出遺囑無效之訴,歷經兩年審理,一審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遺囑的確是張榮發生前所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