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正選
    後備
    入球
    黃牌
    紅牌
    上陣
    賽季 202333
    4
    3
    3
    0
    37
    超級聯賽終場
    5月 11日vs白禮頓
    D
    1 - 1
    超級聯賽3:00 下午 EDT
    5月 15日@曼聯
    超級聯賽11:00 上午 EDT
    5月 19日@賓福德
  2. 【明報專訊】講起近年當紅的學術普及團體,肯定要數好青年荼毒室。由一開始在網上發表哲學普及文章、主持已被腰斬的香港電台節目《哲學有偈傾》,到近年參演「試當真」短片、在Serrini的演唱會粉墨登場,開了學術普及的新風氣。團體成員主要是二、三十多歲的哲學研究生和已出道的大學 ...

  3. 2024年4月16日 · 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涉「12港人」案鄧棨然認藏汽油彈及妨礙司法公正囚46個月 (11:49) 「12港人」之一鄧棨然於內地刑滿出獄後移交香港,他早前就管有汽油彈案及潛逃案的妨礙司法公正罪認罪,今日(16日)於區院接受判刑。 法官練錦鴻指出,被告就汽油彈案判監34個月,就潛逃案判監12個月,並指由於兩案涉及獨立控罪,故刑期須分期執行,而被告因非法越境在內地坐牢3年可算自作自受,沒有法律理據為他減刑,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6個月。 被告鄧棨然(現34歲)為潛逃案最後一名接受判刑的被告。 翻查資料,「12港人」就潛逃案,李宇軒未被起訴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一人承認其他控罪後獲不予起訴、一人被判入教導所、7人被判監10個月,及喬映瑜被判監1年半。

  4. 2021年6月6日 · 波叔第六名兒子首曝光. 【明報專訊】「舖王鄧成波的家族成員昨日替老父舉行思念會在靈堂內包括波叔旗下公司以及鄧府6名兒子耀宗耀文耀輝耀邦耀昇及耀鴻均以孝男身分致送花牌懷念波叔」。 「波叔第六名兒子鄧耀鴻的身分更是首次曝光。 鄧家發言人對耀鴻的最新情况,並無評論。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5. 2024年3月7日 · prevnext.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2020年在街站發表「光時」等口號,經審訊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立,判囚40個月。 譚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訴,並呈交一宗英國樞密院案例,爭議煽動罪應以煽動暴力為定罪門檻。 上訴庭今(7日)頒判辭,駁回譚的定罪和刑期上訴。 上訴庭在判辭表示,經正確詮釋條文後,認為煽動暴力意圖並非煽動罪的必要元素,煽動意圖須依據特定法律框架和社會狀况作詮釋,對於譚得志一方引用的英國樞密院案例有所保留。 上訴庭強調,煽動罪合符維護國家安全目的,「不見得任何人,包括譚得志這位強烈批評政府的社運人物,會因為煽動言論被施加的限制,負上不可接受的嚴苛責任」。 針對煽動罪限制言論自由是否合憲,上訴庭表示煽動罪涉及文字傳播,控罪必須有足夠靈活性,才能應對社會面臨的國安風險。

  6. 2022年4月27日 · 27歲審計員涉於2019至2020年間,兩度在網上發布帖文,煽惑他人傷害無綫電視新聞部員工,事發一年後被拘捕。 他被控各一項煽惑普通襲擊及煽惑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2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至5月25日再訊,以準備文件轉介區院,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7. 2020年11月3日 · 現實是殘酷的。 《國安法》下的香港,壞消息總是接踵而至。 過去兩日,最少8名民主派人士被警方拘捕,他們在今年5月8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抗議李慧琼主持會議是「非法」行為,被指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稱《特權法》)下的「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 特權法事後拘議員 拆走監察政府保障. 有網民近日在社交平台嘲諷被捕者和參與「臨立會2.0」的民主派議員向中共輸誠留在議會,仍然換來被捕的後果,實在自討苦吃。 這類說法對我來說相當刻薄,實情是早在僭建立法會任期前,民主派議員已先後因在議會抗爭而被警察以特權法拘捕。 但今次拘捕,也印證了我早前的憂慮:民主派議員留在僭建任期的臨立會,不會降低抗爭的政治和法律風險,風險反而會愈來愈高。 對議員個人來說,要在議會抗爭,等於「賭身家」和「賭命」。

  8. 2024年5月7日 · 警方2019年底在屯門的偏僻山頭拘捕3名男子,稱他們當時涉測試引爆一個遙控炸彈。 其中一名無業男子被控串謀導致爆炸罪,他今日(7日)在高等法院不認罪受審,審訊設有陪審團。 控方開審陳辭指,3人打算製造爆炸品,用於對付警方,例如設置在路障內或直接掉入警署內再引爆。 3人在山崖上試爆失敗後,離開時被警員截停拘捕。 被告關嘉耀(27歲)被控於2019年11月至翌月,在香港與徐天樂、何健忠及他人串謀藉爆炸品,即能遙距引爆的土製控制裝置導致爆炸,該等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控方開案陳辭指,2019年11月,被告關嘉耀於一次遊行活動中認識徐天樂及何健忠,徐是在中學任職實驗室三級技術員,其知識有助製造爆炸品;何是註冊電業工程人員,他對電力的知識有助製造土製引爆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