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m汽車保險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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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損失保險 (簡稱 車損險 ):車輛損失保險是指機動車輛遭受 自然災害 或者 意外事故 等情形,符合 保險合同 規定的,對於造成車輛本身的損失, 保險公司 給予賠償。 對於車輛被 盜 搶 導致的損失,原先有單獨險種負責賠償,2020年9月15日起併入車損險; 第三者責任保險 (簡稱 三責險 或 三者險 ):當機動車輛遭遇意外事故,導致他人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產生的費用由保險公司給予賠償; 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 (簡稱 座位險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 意外事故 ,致使車上人員(可以是 司機 或者 乘客 )遭受人身傷亡,保險公司依照約定負責賠償。 機動車商業保險附加險:若購買了指定的主險,方可購買附加險. 附加絕對 免賠 率特約條款.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簡稱 交強險 ,英語: Statutory Automobile Liability Insurance ,SALI) [1] 是 中國大陸 多部門因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實行推出的針對 機動車 的 車輛險種 ,於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配套措施的最終確立,於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按照《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簡稱《 交強險條例 》)的規定,「交強險」是由 保險公司 對被保險 機動車 發生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受害人(第三者,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屬於 責任保險 的一種。
泰加保險從事運輸業保險以來,一直為無數公共及私人交通車輛如的士、小巴、私家車、貨車、電單車等提供專業而優質的汽車保險服務。 公司發展 [ 編輯] 泰加保險由始至終專注於汽車保險服務領域,承保全港約60%的士保單,所佔市場毛保費於2010年躍居全港第一,並於近年持續維持本港前三位排名。 面對市場上激烈的競爭,泰加保險憑藉其方便、快捷的索賠程序、高效、先進的保險資訊系統及專業且經驗豐富的服務圑隊脫穎而出,贏得廣大顧客的信賴。 [1] 。 港交易所主板上市 [ 編輯] 泰加控股於2015年1月15日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編號為6161。 招股價為1.2至1.8港元,全球配售股份為1.2億股,集資額為2.2億港元 [2] [3] 。 停止接受新保單 [ 編輯]
机动车损失保险 (简称 车损险 ):车辆损失保险是指机动车辆遭受 自然灾害 或者 意外事故 等情形,符合 保险合同 规定的,对于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 保险公司 给予赔偿。 对于车辆被 盗 抢 导致的损失,原先有单独险种负责赔偿,2020年9月15日起并入车损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简称 三责险 或 三者险 ):当机动车辆遭遇意外事故,导致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产生的费用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简称 座位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 意外事故 ,致使车上人员(可以是 司机 或者 乘客 )遭受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依照约定负责赔偿。 机动车商业保险附加险:若购买了指定的主险,方可购买附加险. 附加绝对 免赔 率特约条款.
JDM 是一英語 縮略字 ,它可能是指:. Java數據挖掘 (Java Data Mining). Java設備管理器(Java Device Manage),見 北電設備管理器 (Nortel Device Manager). 日本國內市場 (Japanese domestic market),可以是汽車界的術語,用來形容平行進口,本來只供日本國內發售的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損害保險日本興亞 [1] ,全名 損害保險Japan日本興亞 (日語: 損害保険ジャパン日本興亜/そんがいほけんジャパンにっぽんこうあ Songai hoken japan Nippon kōa *? ,常簡稱為 損保日本興亞 ),是一家 日本 保險公司 ,為 損保日本興亞控股 旗下 子公司 。 主要從事 損害保險 (日語:損害保険) (即 華語圈 所稱的 財產保險 ),但也有 人身保險 業務。 概要 [ 編輯] 損保日本興亞是在2014年( 平成 26年)9月1日時,由 日本損害保險 (日語:損害保険ジャパン) ( 損害保険ジャパン )與 日本興亞損害保險 (日語:日本興亜損害保険) ( 日本興亜損害保険 )兩家公司合併組成,在合併後成為日本最大的損害保險公司。
基本概念 [ 編輯] 中華民國保險法 :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 根據前項所訂之契約,稱為保險契約。 要保人,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 被保險人 ,指於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亦得為被保險人。 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 依據合約規定,當受保人遭遇合約上詳列之意外事故或危險時,承保人同意支付規定金額之補償金,以賠償或保障受保人之損失。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