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1. Legal Aid 相關

    廣告
  2. See Anyone's Net Worth & Public Assets. Type Any Name & Search Now!

搜尋結果

  1. 2022年6月15日 · CPH Legal執業律師陳柏豪接受明報電子平台組訪問時指出,當案件牽涉複雜及影響公眾利益的法律議題時,法庭可委任不代表訴訟任何一方的大律師或律師擔任「法庭之友」,中立及公正地協助法庭釐清法律觀點。 「法庭之友」是來自拉丁文「amicus curiae」,英文解作「friend of the court」,中文釋作「法庭之友」。 陳柏豪解釋,「法庭之友」是普通法下的傳統,擔任「法庭之友」的律師或大律師一般屬義務工作,沒有報酬。 他稱,由於需要「法庭之友」協助的案件,通常都是公眾關注的案件,若在這些案件擔任「法庭之友」並有效協助法庭,除了有自身的學術挑戰及意義,律師本人也可累積寶貴經驗。 一般而言,「法庭之友」會由法庭提出邀請,又或由有志擔任的律師親自向法庭申請。 更多法律Q&A:

    • 問:可以拒絕出任陪審員嗎?
    • 問:做陪審員有津貼嗎?
    • 問:陪審團人數是否有規定?一定要單數?

    答:根據《陪審團條例》第32條,任何人沒有按照陪審員傳票的規定出席法庭,即屬違法。市民接獲陪審員傳票後,可先查看是否屬《陪審團條例》第32條第4或第5條獲豁免,否則必須出席抽籤當陪審團。以往在陪審團抽籤過程中,有被抽中的市民曾向法官直接提出不欲當陪審員的原因,例如可能認識證人、履行新工作、定期陪家人覆診等,法官會視乎情況決定是否批准。 曾有被抽中的陪審員稱要搬屋,但法官稱搬屋只需一天,非有力原因,她其後又稱有看新聞會有偏頗,但法官稱其他陪審員均有看新聞,並非可獲豁免的原因。她最終接受當陪審員時,被辯方反對。有大律師指出,該名市民以不同原因解釋,看來心底真的很不願意當陪審員,這或會影響她當陪審員的狀態及判斷,從而影響她作出的裁決,或會對控辯雙方不公平,所以該案的辯方反對她出任陪審員非無道理。 ...

    陪審員現時津貼每日875元,不足一天也作一天算,或將上調至每日930元。相關報道:陪審員津貼上調至每日930元 專家證人每日3210元(2021年4月17日)以往亦有審訊期較長、案情複雜的案件的陪審團獲「雙糧」。相關報道:許仕仁案陪審團獲雙倍津貼(2014年12月19日)

    答:刑事案件如謀殺、誤殺、強姦、持械行劫、涉販運毒品和商業詐騙案,會選出7名陪審員,若審訊時間較長,法官或會將陪審員人數增至9人,以防有陪審員因急事在審訊期間退出,亦毋須解散陪審團。 民事案如誹謗或惡意檢控等訴訟,雙方均可選擇把有爭議的事實交由陪審團裁決。另死因研訊的陪審團則只有5人。 陪審團人數一般需要單數,以防出現相同人數裁決比數,但法庭有時也會容許陪審團人數不是單數,多數原因是審訊期間有一名陪審員突然因事退出,而當時案件臨近尾聲,在控辯雙方同意下,法官亦會維持至6人。 問:若被抽中當陪審員後發現認識被告、法官、或控辯雙方法律代表,仍可以出任陪審員嗎? 答:若有上述情形,事實上市民有責任在被抽中當陪審員後,預先向法庭申報,被告、法官、或控辯雙方法律代表亦然,至於申報後能否繼續出任陪審員,...

  2. 2024年3月11日 · 明報即時新聞. 涉及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今(11日)今繼續第4日會議,草案訂明如某人因被合理懷疑犯危國安罪而被拘留,總警司級或以上或獲其授權的警員,可向法庭申請手令,限制被捕人諮詢個別律師或所屬律師行的其他任何律師,亦可限制受查者被捕後諮詢任何律師最多48小時。 律政司長林定國指,選擇實施哪項禁令,在於警方當時能否「指名道姓」道出想限制諮詢的律師身分。

  3. 2021年12月30日 · 【明報專訊】由2011年至2020年,共有23家律師樓因不同原因被律師會介入,涉及被凍結客戶款項逾5.38億元,當中以去年底被介入並接管的黃馮律師行,最為影響按揭市場,該案亦促使銀行業界研究新的物業交易款項安排。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桌面網頁版:由訂閱日起計最多10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閱讀工具:

  4. 2021年9月30日 · 由於《美國憲法》着重保障言論自由,加上美國政府早在上世紀90年代訂立了法例,免除互聯網公司須為使用者發布的內容負上法律責任,並賦權它們出於善意地限制平台內容,是故科網公司一直享有廣闊的營商空間。 在政府避免直接管制網絡的情况下,科網公司需靠自我監督。 以facebook為例,它多年來透過訂立《社群守則》( Community Standards )和進行「內容審查」(content moderation)去自行規管平台內容。 前者訂立準則去界定什麼內容不被平台接受(例如牽涉暴力、詐騙、性剝削、侵犯版權內容;註1);而後者則根據守則,利用人工智能或人手過濾不當內容。 然而這些措施有不少為人詬病的地方,例如《社群守則》常被認為準則模糊、人工智能系統時常出現錯誤過濾的情况。

  5. 2023年12月11日 · 這完全是無稽之談。 根據《裁判官條例》,裁判官自身的憲法角色,是就提控的事項做判決;其管轄權僅限於控告書的4個角落裏。 他無權裁決由立法機關合法制定,及經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為特區法律一部分之法規的合憲性。 就裁判官席前的提控,均無關基本法和人權法案;他是在法律之外行事。 毫不意外,律政司長提出上訴。 法庭面前唯一的真正問題是,被告是否在沒有牌照之下營運無線電傳播系統,而對此只可能有一個答案:是。 隨之而來必然是根據電訊條例第8條定罪。 簡單執法問題 變成人權律師盛宴. 該上訴由一名法官審理,就如裁判官條例所要求。 只需一看有關文件,法官就應該可被說服必須批准上訴,並將案件發還裁判法院,以根據法律(即電訊條例)判定被告是有罪抑或無罪。

  6. 2024年3月18日 · 明報即時新聞. 立法會明日早上9時加開會議,恢復二讀涉及《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決定經詳細考慮及與秘書處安排,認為明日加會可以聚焦和集中處理法案。 草案由首讀至恢復二讀僅歷時11天,被問到社會討論會否不足,梁君彥反問「有咩問題呢? 」,強調社會共識是「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