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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30日 · 即時港聞. 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安達臣道塌天秤 精進建築時任項目經理被控三項誤殺罪 外判工程師離港被通緝 (19:30) 圖2之1 - 警方將被捕男子帶署調查。 【19:30更新】2022年安達臣道房協地盤塌天秤釀3死6傷事故,警方經過逾一年半調查後,今晨(30日)於九龍灣麗晶花園以涉嫌誤殺罪拘捕一名男子,涉與天秤倒塌事件有關。 警方表示,被捕男子為總承建商時任項目經理,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會被落案起訴誤殺罪。 警方同時通緝一名72歲已離港的外判註冊結構工程師。 警方晚上控告該名35歲男子三項誤殺罪,案件將於周四(5月2日)上午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據了解,被捕時任項目經理簡浩楷,同時是地盤總承建商委任的「獲授權簽署人」。

  2. 2024年4月30日 · 警方同時通緝一名72歲已離港的外判註冊結構工程師。 據了解,被捕時任項目經理簡浩楷,同時是地盤總承建商委任的「獲授權簽署人」。 根據屋宇署《2009年地盤監督作業守則》, 「獲授權簽署人」應為監管天秤鋼支撐底座設計及裝設安全負上總體責任,據悉警方認為簡在執行相關工作時嚴重疏忽,令天秤因鋼支撐底座設計失誤而倒塌,導致三名工人死亡。 至於被通緝的72歲外判結構工程師,據悉為黃志成,他負責認證涉案天秤鋼支撐底座設計資料及圖則的獨立檢測,亦是屋宇署《2009年地盤監督作業守則》所訂明的T5職級適任技術人員。 警方表示,東九龍總區重案組就意外進行刑事調查,經全面調查及取得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警方今日在牛頭角以誤殺罪拘捕一名35歲男子,被捕男子為地盤總承建商時任項目經理。

  3. 2024年4月30日 · 警方表示,東九龍總區重案組就意外進行刑事調查,經全面調查及取得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警方今日在牛頭角以誤殺罪拘捕一名35歲男子,被捕男子為地盤總承建商時任項目經理。 精進建築回應查詢表示,被捕人士為安達臣道地盤的時任項目經理,去年被勞工處及屋宇署檢控,有關程序正在進行,而該名人士已於月前辭職。 精進建築表示,肇事天秤由專業分判商承造,按程序獲得合資格工程師和化驗所作第三方確認。 興聯集團對意外造成嚴重傷亡極度遺憾,一直向傷者及遇難者家人提供協助,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又指已深刻反省並作出改革,就工地安全措施進行了全面檢討,避免意外再次發生。 案發於2022年9月7日早上,秀茂坪安達臣道一地盤內一部塔式起重機倒塌,擊中附近數個臨時貨櫃辦公室,導致3名男子死亡及6名男子受傷。 相關字詞﹕ 編輯推介

  4. 2024年4月29日 · 灣仔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入境處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午(29日)於區內展開代號「虎尾」的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利園山道、駱克道及譚臣道多個樓上單位,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拘捕2外籍女子及9內地女子,年齡由28至46歲,她們由探員帶署扣查,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5. 2024年5月7日 · 尖沙嘴海防道發生劫案,現場為「名人站鐘錶珠寶」,涉案5名非華裔男子當場被捕。 店舖經理陳先生憶述事發過程,當時5名操廣東話的蒙面匪徒持刀、鎚到場指嚇職員,「叫我哋企埋一邊唔好郁」,有同事受驚蹲下。 他遂指,當賊人正扑玻璃櫃時,蒙面探員已隨即到場制服,「叫跪低及扔下武器」,他指幸當時未有顧客在場,強調「好在人無事」。 他表示賊人一扑玻璃,「(警鐘)已即刻響」。 他指過程中有表跌落地上,惟經檢查後未有破損,因玻璃櫃未被完全打碎,「未傷到入面」。 陳先生表示賊人扑爛的飾櫃,主要放有多款名表,包括勞力士、百達翡麗等,共值過千萬元。 他透露,該店開業10多年,2018年曾遇劫案,當時損失幾千萬元,「當時(賊人)有成分鐘時間打爛啲野,再掃埋上車」,今次案件中,賊人入店不久即被制服。

  6. 2024年5月2日 · 返回今日. 首演黃雨早結束 第二場舞台裝置起火取消 五月天改期再唱盼歌迷體諒. 新歌贈「姜糖」 姜濤答謝不離不棄. 【明報專訊】姜濤前日25歲生日,在新加坡準備MIRROR巡迴演唱會的他,在工作中度過。 他在生日 ...... (2024年5月2日) 《家族榮耀之繼承者》預告片曝光 視后佘詩曼惡鬥視帝羅嘉良. 【明報專訊】近日有傳無綫購入視后佘詩曼主演內地劇《今天的她們》,並於黃金時段播出,但原來無綫播 ...... (2024年5月2日) 蔣家旻偕男友賀湯洛雯生日 朱千雪持藍氣球揭佗仔. 【明報專訊】湯洛雯本月6日37歲生日,相約「2Line黨」成員慶祝,包括好姊妹岑杏賢、蔣家旻及 ...... (2024年5月2日) 新片首映獲兩分鐘掌聲 張家輝感動鞠躬致謝.

  7. 2024年4月16日 · 練官就汽油彈案指,涉案單位內搜出的材料可製成16枚汽油彈,在當時社會動盪下,可以推論被告製造汽油彈意圖造成混亂、恐慌及與警方對峙,故判刑須遏止他人效仿;就潛逃案,被告扮演重要角色,他負責購買快艇及駕駛,練官斥被告僅接受8小時航海理論課程便貿然出海,危及他與同船各人的性命。 練官又指,被告曾擔任民建聯的西貢社區主任,案發前經營網店。 辯方求情稱,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而犯事,惟練官反駁指被告當時年屆三十,人生閱歷豐富,難以「年少無知」開脫。 至於被告因協助他人越境在內地坐牢,練官指內地與香港的司法制度不同,兩地刑責沒有直接關聯,被告在內地刑責是自作自受,沒有法律理據為他減刑。 考慮被告在兩案均有重要角色、認罪及須分期執行後,判他囚46個月。 相關字詞﹕ 編輯推介 12港人案 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