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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8月12日 · 前警長借同袍下屬21.6萬 廉署起訴 涉索取收受利益12控罪 - 20210812 - 港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警方轉介的貪污投訴,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昨日落案起訴一名前警長,涉嫌未經許可從8名警員接受多筆合共21.6萬元貸款,以及向其中一名警員索取貸款20萬元未果。 廉署批准前警長保釋,周五(1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警方轉介的貪污投訴,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昨日落案起訴一名前警長,涉嫌未經許可從8名警員接受多筆合共21.6萬元貸款,以及向其中一名警員索取貸款20萬元未果。 廉署批准前警長保釋,周五(1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2. 2021年10月12日 · 【明報專訊】一名駐守邊界警區特別職務隊的44歲警長,未經許可下向一名同袍及7名下屬借貸合共21.6萬元,其間只向同袍償還約5萬元,至今沒有向7名下屬還款。 該名已辭職的警長早前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1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須還押懲教署看管至10月25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精神、心理及背景報告。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3. 2021年12月22日 · 屯門警方偵破8宗發生於11月至12月街頭騙案,前日 (20日)拘捕一名38歲無業女子該女騙徒利用善心幫人心理訛稱有大批貨物被鎖於貨倉內急需金錢請人開鎖又稱生意出問題需要周轉在街頭向途人騙取金錢其中一名68歲老婦更被游說到財務公司代為借錢成功騙去40多萬元。 8宗案件損失由300元至40多萬元,當中一名事主為佛堂法師。

  4. 2023年10月16日 · 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 WhatsApp帳戶被盜用怎辦? 方保僑:登出已連結裝置、重新登入可回復帳戶 (19:03) 圖2之1 - (法新社資料圖片) 愈來愈多人WhatsApp帳戶被盜用帳戶被騎劫冒認向朋友借錢。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接受明報電子平台組訪問時提醒,如果懷疑WhatsApp帳戶被盜用,可在WhatsApp應用程式「設定 > 已連結裝置」,登出所有電腦,平日亦應該定期檢查和登出已連結裝置。 用戶倘被登出WhatsApp帳戶,可以用電話號碼重新登入WhatsApp,回復帳戶( WhatsApp網站:如何回復帳號 )。 倘盜用帳號的騙徒已啟用「雙步驟驗證」功能,而帳戶主人沒有驗證碼,則需等約7天至數周才能再次登入。 WhatsApp防盜最重要「雙步驟認證」

  5. 2023年9月29日 · 近日有 WhatsApp 用家帳戶被黑客入侵遭冒名向朋友發借錢信息直至朋友致電查詢事主始知帳戶被盜用。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接受明報電子平台組訪問時表示,WhatsApp可經手機、電腦等不同裝置登入使用,建議用戶可透過WhatsApp手機程式定時檢查已連結裝置,若有不常用的裝置便應登出。 此外,應在電腦、手機等裝置安裝防毒或防間諜軟件,減低黑客入侵風險。 方保僑提醒,網上搜尋WhatsApp網頁版時,宜留意網頁連結,不要誤按虛假的WhatsApp網頁版。 若用家WhatsApp不幸被入侵,在登出所有裝置後,宜通知Meta取回帳戶或報警。 萬一收到朋友在WhatsApp借錢的信息,應先致電本人確認。 採訪:何芍盈. WhatsApp帳戶安全 實用資訊:

  6. 2021年12月23日 · 【明報專訊】警方周一拘捕一名無業女子,涉及近兩月8宗發生在屯門區的街頭騙案。該女騙徒利用別人善心,訛稱有大批貨物被鎖於貨倉內,急需金錢請人開鎖,又稱生意出現問題需要資金周轉,在街頭向途人騙取金錢。其中一名68歲老婦,更被騙徒游說到財務公司代為借錢,損失40多萬元。8宗騙案 ...

  7. 2020年12月27日 · 2020年12月27日星期日. 男子涉街頭借錢騙28人8萬元 (22:54) 圖1之1 - (資料圖片) 警方於9至11月期間接獲5名市民報案稱一名男子在灣仔區分別向他們借約1000至12,500元不等其後失去聯絡有事主昨26日於灣仔發現該名借錢男子遂報警。 案件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接手跟進。 警員於灣仔告士打道拘捕一名30歲姓黃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帶返警署扣查。 經初步調查,發現黃男最少與另外23宗同類案件有關,共涉及28人、金額約8.65萬元。 他已被落案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明日(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據了解,黃男自稱為企業員工,因電腦、銀包等財物遺留在公司,無法回家,需要金錢應急及住宿,同時交出個人資料及聯絡方法,予事主「有借有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