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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为雇主,你可能知道需要从员工的每月总工资中扣除一些金额,以便将这些资金分配到其他地方。. 在香港也不例外。. 如果你计划聘用香港人才,根据当地法律要求,你需要为员工的强积(MPF)做出雇主缴纳。. 为了保证你作为香港雇主的合规性,以下是 ...

  2. 強積金是為就業人士提供退休保障而設所以成員必須根據強積金條例規定到65歲的退休年齡才可提取累算權益但若成員已年屆60歲並提早退休又或是永久離開香港由醫生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或積金戶口結存少於5000元及1年內沒有作出任何供

  3. 正常來說你無須理會繳納強積金的問題一切由僱主辦妥僱主選擇了強積金管理公司你入職時選擇該公司提供的一只或數只基金以後一再修改),然後僱主發薪金時會扣除相關款項舉例來說你月薪 10000元,發公資時,僱主扣去 500 元,實收

  4. 2019年11月26日 · 在强积 制度下,雇主有法律责任安排新雇员登记参加你所选择的强积计划。60日限期 除了获豁免人士外,你应安排年满18岁但未满65岁的全职及兼职雇员,在受雇首60日内登记参加强积计划。惟60日的雇用规则不适用于从事建造业及饮食业的 ...

  5. 2014年1月19日 · DanielLife. 1 人赞同了该回答. 「強積金對沖機制」是指倘僱主已按照《 僱傭條例 》向僱員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他便可向 受託人 申請,從僱員的累算權益中提取其僱主供款部分(包括自願性供款),以抵銷遣散費或 長期服務 金。 如果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不多於累算權益中屬於僱主供款部分的款額,則餘款必須保留在僱員的帳戶之中。 但是,如果累算權益中屬於僱主供款部分的款額,未能全數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則僱主必須以自己的資金,支付餘下的 遣散費 或長期服務金。 「強積金對沖機制」其實就是直接讓退休帳戶減少 金錢 ,所以如果政府可以帶頭廢除「 強積金對沖機制 」,肯定是對普通僱員百利而無一害! 发布于 2018-07-05 07:13. 郁殷. 我不是新聞工作者,但是我見得也不多.

  6. 2021年9月6日 · 纯属好奇,我已经接过无数次自称是强积 打来的电话,说今年政府出台新政策,他们要一对一免费帮我们的强… 首页 知乎知学堂 发现 等你来答 切换模式 登录/注册 香港 强积 有没有人在香港接到自称强积打来的电话,一直要约你面对面 ...

  7. 虽然强积很垃圾,但题主的前提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於過去15年,六類強積金基金的年率化回報及累回報如下: 基金種類 2000年12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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