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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計劃是一種減輕還款壓力及重組債務的方案。 在避免破產的大前題下,分別與所欠債務之銀行或財務機構商討一個能夠負擔的新還款方案,拉長供款年期,減少每月的還款利息,令欠債人士可以輕鬆還清債務。 了解更多. 常見問題. 了解更多關於債務舒緩協會計劃詳情。 包括此計劃的優點,是否適合申請,完成審批時間及申請後的影響等等... 了解更多. 個案參考. 透過香港債務舒緩協會的債務輔導服務及計劃,成功幫助超過一千個受債務問題困擾之人士及家庭,解決他們的財政問題及煩惱,回復正常生活。 以下附有部份例子,以作參考。 了解更多. IVA 服務. 此計劃又稱作個人自願安排,是一項須要經法律程序的重整方案。 如選擇這個方案,欠債人士須尋找會計師擔任代名人向其借貸機構提出償還債項建議,再由律師向法庭提出申請。

  2. 債務舒緩的目的是旨在幫助債務人找到處理債務的可行方法。 那些人士較適合進行 DRP債務舒緩? 相對地說,債務舒緩的確是適合大部分欠債人士的方案。 債務舒緩程序只要欠債的銀行或財務機構都同意接受新的還款方案便可進行。 DRP因為不需經過法律程序,所以申請費用較個人自願安排低廉及申請時間亦較短。 對於一些需要專業資格的工作例如從事金融業 (如銀行、證劵、保險),政府部門,專業人士 (如護士、醫生、會計師、工程師)或紀律部隊,由於申請自願安排是需要向僱主申報,這樣會令申請者失去工作,而DRP HK則不用。 因此,他們大多會選擇DRP,由於債務舒緩後果會較小,DRP影響亦不像其他方案廣。 不過在選擇債務舒緩或者任何方案前,應先諮詢本會成員,以專業角度分析你的情況。 預約免費諮詢:

  3. 申請破產是一種法律程序,主要適用於那些債務狀況較嚴重,並且未能在合理時間內還清債務的人,但有哪些破產好處及壞處需要注意? 破產後果是欠債人所擁有的任何資產,包括物業,通常都會被出售以償還債務。 這代表如果欠債人的資產價值超過債務金額,或者欠債人擁有存款並且有能力支付欠款,那麼破產壞處令不太可能是最佳的選擇。 當你決定要申請破產時,幾乎所有的無擔保債務都會被抵銷,讓你重新開始。 但債務人需要遵守破產規則,代表債務人將面臨某些限制。 為了最直接了解破產程序以及其他相關事宜或問題,可以先閱讀破產管理署網頁。 什麼是破產? 個人破產是在香港法例《破產條例》下的一種債務處理的方法,提供予無能力償還債務之人士,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呈請。

  4. 所謂的個人自願安排 (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 IVA ) ,即債務重組計劃,是香港進行債務重組的一種普遍方法,IVA亦是申請「bankruptcy」前可以選擇的一條出路。. 這個IVA個人自願安排方案是根據破產條例6章20條,在本港法例下許可的債項重整方案。. 債務重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