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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 Registration Notification of Change of Business Address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 章)第8 條的規定,現通知貴 局,下述業務已更改其業務地址,詳情如下: Pursuant to section 8 of the Business Registration Ordinance (Cap. 310), I hereby notify you that the following business has changed its business address. Details are as follows: .
Download forms for notifying the 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of your change of business address in Hong Kong.
你須於業務地址更改後一個月內以書面或填妥的稅務局表格IRC3111A通知商業登記署有關的更改。 公司註冊處與稅務局已於「 電子服務網站 」推出了一項 可供選擇的一站式電子服務 ,以便公司申報註冊辦事處地址更改並同時更改商業登記證上的業務地址。
「稅務易」 更改商業登記資料. 分享: 可透過此服務通知税務局的事項如下: 更改營業地址. 更改業務名稱. 更改業務性質. 通知結業. 此服務可供下列人士使用: 東主─就其獨資業務及其分行更改商業登記資料; 任何合夥人─就有關合夥業務及其分行更改商業登記資料; 公司秘書、經理或任何董事─就有關法人團體經營的業務及其分行更改商業登記資料;及. 任何主要高級人員─就有關其他團體經營的業務及其分行更改商業登記資料。 上述人士須以下述方式核實其身分: 東主/合夥業務的任何合夥人可使用認可核證機關發出的個人/機構電子證書(未成年的個人數碼證書除外)、「税務易」帳戶、已與「税務易」帳戶連結的「我的政府一站通」帳戶或「智方便」;或.
你須於業務地址更改後一個月內以書面或填妥的稅務局表格IRC3111A通知商業登記署有關的變更。 公司註冊處與稅務局於電子服務網站推出了一項 可供選擇的一站式電子服務 ,以便公司申報註冊辦事處地址更改並同時變更商業登記證上的業務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