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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 · 【明報專訊】外號「Lunch哥」的李國永被控2020年多次到中環國際金融中心 (IFC)示威,違反限聚令,他否認一項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的傳票控罪,受審後罪成,判15個月感化令。 高院昨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稱案中沒證據指李是發起人或組織者,即使他知悉活動,其行為「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而不一定是組織者」。 上訴人李國永被票控2020年9月4日在IFC商場組織多於兩人聚集。 他早前上訴稱,原審裁判官葉啓亮錯誤裁定當天發生受禁聚集、上訴人是組織者,以及忽視他真誠相信聚集屬於合法。 高院暫委法官郭啟安判辭指出,本案最重要爭議在上訴人有否組織群組聚集,而是次事件並非遊行。 從片段可見,上訴人因遭商場保安阻止叫口號,於是從1樓乘扶手電梯往2樓續叫口號,再在保安截停下折返一樓。
2024年2月27日 · 【明報專訊】外號「Lunch哥」的李國永被控2020年多次到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示威,違反限聚令,他否認一項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的傳票控罪,受審後罪成,判15個月感化令。
2024年1月10日 · 【明報專訊】外號「Lunch哥」的學生李國永和一名退休女保安,涉於2020年辱罵一宗死因研訊的證人,被控藐視法庭,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代號「H女士」的證人供稱,研訊完結後遭人包圍指罵,其間李國永舉起中指,令她擔心受襲。 她在庭上看畢事發片段,一度嚎啕大哭稱「好驚啊」。 法官表示,法庭有警員和保安戒備,不必擔心,「相信無人能夠喺我呢個法庭搞事,全香港最惡嘅人我都處理過」。 官安慰「全港最惡嘅人我處理過」 原告為律政司長,答辯人為李國永 (19歲)和賴瑞英 (66歲)。 原告方首先讀出開案陳辭稱,死因庭於2020年8月24日處理一宗備受關注的死因研訊,證人「H女士」、「H先生」和「C小姐」均為研訊證人。
2021年1月22日 · 【明報專訊】被稱為「Lunch哥」的學生李國永被指在15歲女生陳彥霖死因研訊首日,與一名65歲女子在庭外滋擾彥霖母親等人,早前被控非法集結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Lunch哥」散庭之際舉起「五一」手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斥「咩事呀你?
2022年9月21日 · 【明報專訊】外號「Lunch哥」的學生李國永涉於前年8月一宗死因聆訊期間,辱罵聆訊證人,他和一名退休女保安早前被控藐視法庭,案件原定昨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2021年4月13日 · 65歲女保安表示認罪,「Lunch哥」則表示其法援申請被拒,將提出上訴,案件最終押後至8月2日再訊。 法官在庭上提醒李父,稱案件非小事,又指以精神問題抗辯未必一定成功。
2021年10月23日 · 【明報專訊】「Lunch哥」李國永及一名六旬家庭主婦,涉於去年9月在中環置地廣場參與「和你lunch」期間擾亂秩序,被控各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家庭主婦另被指襲擊商場保安主管。他們否認控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