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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2月30日 · 官裁潘非誠實證人. 申索人為潘麒智,被告為「諾翹生物化學有限公司」,昨由公司董事潘焯鴻代表出席。 暫委審裁官吳芷玲表示,案件雙方就大量事實爭議,經仔細考慮,裁定潘焯鴻及另一公司員工非誠實可靠證人,申索人證辭可信。 審裁官分析稱,被告公司指控申索人經常缺勤不可信,惟通訊軟件對話中從不見潘焯鴻投訴申索人缺勤,反而在提及借錢事宜的對話中,潘表示「想過埋你私人筆錢及出糧」,申索人要求「準時還錢」,潘回覆「一定準時」。 審裁官批評面對如此簡單直接的對話,潘仍狡辯並非無支薪。 審訊中潘焯鴻強調公司每日有足夠現金,有提款紀錄,惟拒絕提供單據,審裁官認為公司資金狀况混亂,但仍想描繪財政穩健畫面,向法庭給予不可信的解釋,法庭不接納被告公司的說法。 事主着準時還錢 潘覆「一定」

  2. 2020年3月5日 · 目錄. 明報 > 新聞 > 港聞. 時事議題:「走塑」利弊掀爭議. [2020.03.05] 發表 推文. 為響應「走塑」,新西蘭、南非、英國等蔬果產區已有商舖試行「裸裝食物」(Food in the Nude)或「裸裝貨物區」(Nude zones)。 圖為倫敦一超市,新鮮蔬果不以塑膠包裝。 (法新社) 塑膠污染在發展中國家尤為嚴重,圖為印尼爪哇島一條貧窮村莊淪為膠垃圾棄置場,有村民在當中尋找賴以維生的資源。 (法新社) 英國麥當勞停發塑膠飲管及改用紙飲管後,因紙飲管紙質過厚,回收商難以循環再用。 (路透社) 【明報專訊】塑膠廢物污染環境,並威脅海洋生物的生境。 近年世界各地都推出措施,限制甚至禁用即棄塑膠製品。 環保組織綠領行動2019年推算,港人每周最少丟棄4640萬件即棄塑膠。

  3. 2019年1月3日 · 明報 > 新聞 > 港聞. 法解通識﹕商場跌倒 或涉民事侵權. [2019.01.03] 發表 推文. 處所佔用人對訪客負有一般謹慎責任,但民事侵權法並非絕對保障受害人的權益,而是着重合理的保障,例如訪客因個人的過失而滑倒受傷,在法庭上有可能需要負上共分疏忽責任。 【明報專訊】法律賦予我們享有各種權利,如不受傷害的權利及擁有個人財產的權利等。 民事侵權是指侵犯他人財產、權利或利益的行為。 當受害人因他人侵權的行為而受到損害,就可根據民事侵權法提出索償。 民事侵權法的內容廣泛,與人身傷害有關的法律責任是民事侵權法的其中一環。 人身傷害與日常生活關係密切,例如在商場因地面濕滑跣倒受傷,便有可能牽涉到民事侵權法的應用。 民事索償 要證意外因負責方疏忽所致.

  4. 2017年1月12日 · [2017.01.12] 發表 推文. (插畫:謝偉豪) 【明報專訊】華老師:不少同學也怕回答利弊比較題型,不知如何入手。 一些同學認為利弊比較便是先寫數段交代利處,然後以數段交代弊處。 小明,你認同這種寫法嗎? 小明:這種寫法既有交代利處,也有交代弊處,老師可以自行比較,找出是利多弊少或是弊多利少。 這種答法讓老師有空間思考,自行比較,實在是完美的答法。 華老師:錯錯錯,這種答法只是分述! 不可說是比較。 比較猶如一個天秤,將兩樣物件放在兩邊比併,看看哪件物件重些 (即誰較重要)。 所以比較的前提便是用同一個標準,分析研究兩者。 小通:如果題目問「經濟全球化利多弊少」,我先寫下經濟全球化的利處,然後寫下弊處,最後用一段數數論點是利多還是弊多。 這種答法可取嗎?

  5. 2015年5月8日 · 不過,實際上這兩個字的意思與用法都有很大的分別。 【准】 有同意、許可的意思,例如「批准」、「獲准」、「准許」等. 【準】 1. 規定的原則或要求,例如「準繩」、「標準」; 2. 強調正確、精確的意思,例如「準時上課」、「對準目標」及「瞄準」; 3. 指預先籌劃或安排,例如「準備」。 例句:老師批准大耳騮上洗手間。 解說:大耳騮請求上洗手間,老師許可他的請求,所以用「准」。 例句:豬Pat準確回答老師的提問。 解說:豬Pat能正確回答老師的問題,所以用「準」。 簡而言之,「准」字用於許可與否的情况,而「準」字則強調準則、精確的情况。 另外,「淮」字雖然與比「准」字多一點,但兩個字的意思與讀音截然不同,「淮」字粵音讀「懷」,指的是中國的一條河流淮河。 大家要留心「准」與「淮」的分別啊!

  6. 2019年2月1日 · 護士派藥三核五對 一個病人要「rap 5分鐘」. 【明報專訊】前線醫護人員經常抱怨文件工作愈來愈多,醫學生博客Dr Who在facebook專頁表示,護士派藥奉行「3 Checks 5 Rights」 (三核五對),即要核對3次病人身分、服藥時間、藥物名稱、藥物分量及服藥方法,他指就算 ...

  7. 2022年10月31日 · 當年報告建議 大型活動人流管制. 警方事後按報告建議,每逢大型節日如元旦、聖誕節、萬聖節,均實施人流安全管理措施及特別交通安排,預先向市民交代及宣傳。 報告其餘建議包括,每當有大型公眾集會舉行,除非有充分理由,否則主辦者須要求醫療輔助隊等救護人員到場當值,以便有需要時提供急救,如沒有,警方則需要求人員到場當值。 倘遇人踩人 醫生籲手舉胸前自保. 急症科專科醫生蕭粵中表示,傷者在人踩人事件中會出現創傷性窒息,胸腔被壓傷而無法擴張,導致不能呼吸。 他建議市民走路時可將雙手或背囊放在胸口前,以盡量減低一旦被壓到時帶來的傷害。 蕭粵中提醒市民不宜在擠擁人潮「掉頭走」,因可能面對更大風險,例如被人撞倒,最好是向左右兩側疏散,但也取決於現場地形及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