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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部長、政務次長、常務次長、主任秘書、參事、督學,刻機關銜 名、職別及姓名。 2.司、處、室、會主管及副主管人員,刻單位名稱及職別、姓名; 非屬組織法上之單位或職稱,刻本職銜名兼單位名稱及職別,如 :參事兼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 3.專門委員以下人員及雇員、編制內約聘僱人員,刻職別及姓名。
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5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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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如何刻製職名章?
職名章如何使用?
職名章的尺寸為何?
選務工作人員怎麼報名?
」所以,原則上只有機關首長才製發職章。至於職名章,依《文書處理手冊》第 84 點規定:「 …… 其餘因處理文書需要章戳,得依照下列規定自行刻製 ……(八) 職名章: …… 刻製職稱、姓名。」所以,因處理文書需要,每位公務員都可以刻製「職名章」。
壹、一般規範 一、承辦欄位及會辦欄位 ( 一)承辦欄位以逐級核章(職名章)為原則,主管差假時,應依職務代理人規定辦理,由職務代理人於單位主管應核章欄位蓋用代理人職名章並加註「代」字。 ( 二) 核章應加註「月日時分」共8碼。 ( 三)陳送一層簽稿以承辦單位主管親核為原則,因時效考量代行時,應通報單位主管或影送備查。 二、決行欄(含一層授權核稿秘書及二層授權核稿人員) ( 一)依分層負責明細表劃分,除縣長、處長、科長及承辦人員親自簽名外,其餘代理人決行時一律加蓋「代為決行」章。 (二)判行公文應由決行者批示「發」或「可」。 (三)決行欄由決行者簽名為之,職務代理核決公文時,由決行者簽名寫「代」。
人員離職或職務異動時,應將舊職名章繳回銷毀或重刻製發,管理人員應拓印截角模並加註繳回日期,其持有之授權章應列入移交。 四、技工、工友不得刻製職名章。 如協辦業務,應另由承辦人或組長於該公文書加蓋職名章負責。 五、下列公文書應蓋用職名章或簽署姓名: ( 一)擬簽 ( 二)辦稿 ( 三)會簽核簽 ( 四)會稿核稿 ( 五)公文及其附表 ( 六)各種表報 ( 七)二頁以上之公文及其附件蓋騎縫或職名章 六、職名章使用時應注意事項: ( 一)各單位人員於到職領取職名章後,應妥慎保管並限當事人使用,不得交付或授權他人使用,下班或臨時離開辦公室時,應將職名章妥慎收藏。 ( 二)職名章僅限公務使用,不得作為與本身職務無關之用;使用職名章時應加註日期時間,以資辨識。
2015年3月30日 · 公務員自報到日起,人事處就會依規定刻職名章予承辦人,因應差假管理,每位公務員都會有職務代理人,單位主管都刻有甲乙章,以備差假不在時,由代理人以乙章決行不致延誤公文。 若經費龐大需多方研議時,必等主管返回而展延辦理。 難道大巨蛋、美河市幾百億的案件是小案件,不需市長知道,這如何對人民解釋? 此時此刻又已是全面電子化政府,公文多在線上批核,沒章也沒名可簽,網路上以自然人憑證識別身分。 若主管出國或開會,代理人理應權理,但主管不能以「不清楚」、「非我經手」一語帶過,那叫哪門子負責? 是的,分層負責是挺重要的。 決策者如果無心無意看清公文內容,事後又以非親筆簽名而卸責,就政治責任而言,不是說 「我不知道、章不是我蓋的」 ,就可以卸責。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台東縣民) 說謊? 還是偷蓋章? 黃招榮
前項職名章採用橫式由左而右,兩行以上時由上行而下行刻製,並按下列規定式樣製發,其刻製範例如附件一。 ( 一)甲種為長三公分、寬零點八公分。 ( 二)乙種為長二點八公分、寬零點七五公分。 ( 三)丙種為長二點七公分、寬零點七公分。 三、法定兼職人員職名章,依其兼職職務,參照本要點第二點刻製。 四、各級人員職名章,由人事單位報請機關首長核定後製發,並拓模一份存查。 其補發者,亦同。 五、下列公文書應蓋用職名章: ( 一)擬簽。 ( 二)辦稿。 ( 三)會簽核簽。 ( 四)會稿核稿。 ( 五)各種表報。 ( 六)二頁以上之公文原稿蓋騎縫或職名章。
簡任職名章尺寸. 0.8 公分 3公分. 薦任職名章尺寸. 0.75 . 公分 2.8公分. 委任( 含)以下職名章尺寸 . 0.6 公分 2.7公分 . 職名章刻製說明: 一、 機關首長、 副首長、 總工程司、 主任秘書刻機關全銜、 職稱及姓名。 二、 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刻單位名稱及職稱與姓名。 三、 其他核閱文稿人員、 承辦人員刻職稱姓名。
1 1 .檔案收存的書信、便箋和其他公文,計有外來、部門外發和內部使用三種,全部須按照收存次序編號,逐一用紅筆登記在錄事頁上。. 外來文件的歸檔記錄應在下面劃線,以資識別。. 1 2 .為了使歸檔記錄一目了然,歸檔人員把文件歸檔時,宜先登記發文日期,然後依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