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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部長、政務次長、常務次長、主任秘書、參事、督學,機關銜 名、別及姓名。 2.司、處、室、會主管及副主管人員,單位名稱及職別、姓名; 非屬組織法上之單位或職稱,本職銜名兼單位名稱及職別,如 :參事兼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 3.專門委員以下人員及雇員、編制內約聘僱人員,別及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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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以原則上只有機關首長才製發職章至於職名章文書處理手冊 84 點規定:「 …… 其餘因處理文書需要章戳得依照下列規定自行刻製 ……() 職名章: …… 刻製職稱姓名。」所以因處理文書需要每位公務員都可以刻製職名章」。

  3. 壹、一般規範 承辦欄位及會辦欄位 ( )承辦欄位以逐級核章(職名章)為原則,主管差假時,應依職務代理人規定辦理,由職務代理人於單位主管應核章欄位蓋用代理人職名章並加註。 ( 二) 核章應加註「月日時分」共8碼。 ( )陳送一層簽稿以承辦單位主管親核為原則,因時效考量代行時,應通報單位主管或影送備查。 二、決行欄(含一層授權核稿秘書及二層授權核稿人員) ( 一)依分層負責明細表劃分,除縣長、處長、科長及承辦人員親自簽名外,其餘代理人決行時一律加蓋「代為決行」章。 (二)判行公文應由決行者批示「發」或「可」。 (三)決行欄由決行者簽名為之,職務代理核決公文時,由決行者簽名寫「代」。

  4. 人員離職或職務異動時,應將舊職名章繳回銷毀或重刻製發,管理人員應拓印截角模並加註繳回日期,其持有之授權章應列入移交技工工友不得刻製職名章如協辦業務,應另由承辦人或組長於該公文書加蓋職名章負責下列公文書應蓋用職名章或簽署姓名: ( 一)擬簽 ( 二)辦稿 ( 三)會簽核簽 ( 四)會稿核稿 ( 五)公文及其附表 ( 六)各種表報 ( 七)二頁以上之公文及其附件蓋騎縫或職名章 六、職名章使用時應注意事項: ( 一)各單位人員於到職領取職名章後,應妥慎保管並限當事人使用,不得交付或授權他人使用,下班或臨時離開辦公室時,應將職名章妥慎收藏。 ( 二)職名章僅限公務使用,不得作為與本身職務無關之用;使用職名章時應加註日期時間,以資辨識。

  5. 2015年3月30日 · 公務員自報到日起人事處就會依規定刻職名章予承辦人因應差假管理每位公務員都會有職務代理人單位主管都刻有甲乙章以備差假不在時由代理人以乙章決行不致延誤公文。 若經費龐大需多方研議時,必等主管返回而展延辦理。 難道大巨蛋、美河市幾百億的案件是小案件,不需市長知道,這如何對人民解釋? 此時此刻又已是全面電子化政府,公文多在線上批核,沒章也沒名可簽,網路上以自然人憑證識別身分。 若主管出國或開會,代理人理應權理,但主管不能以「不清楚」、「非我經手」一語帶過,那叫哪門子負責? 是的,分層負責是挺重要的。 決策者如果無心無意看清公文內容,事後又以非親筆簽名而卸責,就政治責任而言,不是說 「我不知道、章不是我蓋的」 ,就可以卸責。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台東縣民) 說謊? 還是偷蓋章? 黃招榮

  6. 前項職名章採用橫式由左而右,兩行以上時由上行而下行刻製,並按下列規定式樣製發,其刻製範例如附件一。 ( 一)甲種為長三公分、寬零點八公分。 ( 二)乙種為長二點八公分、寬零點七五公分。 ( )丙種為長二點七公分寬零點七公分法定兼職人員職名章,依其兼職職務,參照本要點第二點刻製。 四、各級人員職名章,由人事單位報請機關首長核定後製發,並拓模一份存查。 其補發者,亦同。 五、下列公文書應蓋用職名章: ( 一)擬簽。 ( 二)辦稿。 ( 三)會簽核簽。 ( 四)會稿核稿。 ( 五)各種表報。 ( 六)二頁以上之公文原稿蓋騎縫或職名章。

  7. 簡任職名章尺寸. 0.8 公分 3公分. 薦任職名章尺寸. 0.75 . 公分 2.8公分. 委任( )以下職名章尺寸 . 0.6 公分 2.7公分 . 職名章刻製說明: 一、 機關首長、 副首長、 總工程司、 主任秘書刻機關全銜、 職稱及姓名。 二、 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刻單位名稱及職稱與姓名。 三、 其他核閱文稿人員、 承辦人員刻職稱姓名。

  8. www.csb.gov.hk › english › publications_stat政府公文寫作手冊

    1 1 .檔案收存的書信、便箋和其他公文,計有外來、部門外發和內部使用三種,全部須按照收存次序編號,逐一用紅筆登記在錄事頁上。. 外來文件的歸檔記錄應在下面劃線,以資識別。. 1 2 .為了使歸檔記錄一目了然,歸檔人員把文件歸檔時,宜先登記發文日期,然後依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