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短期租約. 就未批租和未撥用政府土地當中有機會撥作臨時用途的用地而言,如政府各決策局/部門沒有相關的殷切需求時,有關用地便可推作短期租約。. 地政總署通過招標或直接批地的方式,批出短期租約。. 短期租約的固定租期一般為 1 年到 5 年不等(在 ...

  2. 可供申請短期租約政府用地(一). 為善用土地資源,非政府機構或社會企業可向地政總署提交申請,租用可供短期使用的政府用地。. 今次,我邀請地政總署的同事介紹租用的情況;而其中一間成功獲批短期租約用地的非政府機構,亦會分享他們的經驗。. 暫未 ...

  3. 涉及專營權或營運牌照的新批特殊用途契約,其年期一般會與所涉專營權或牌照的年期相稱。至於短期租約的年期,則仍以 7 年為限。 承租人不論是以修訂書還是以換條件修訂土地契約,均須繳付土地補價;該筆補價須反映地價在修訂前後的差距。

  4. 2021年11月14日 · 隨著愈來愈多已核准項目在今年年底及其後相繼落成,我們期望更多可供申請短期租約的政府用地化作新的空間,廣納民間智慧,推行惠及社區的項目。

  5. 地政總署表示,短期租約的政策目標包括確保土地作有效益的臨時用途, 以及善用閒置的資源, 為政府帶來收入。地政總署通過公開招標或直接批地的方式, 批出短期租約。 地政總署在釐定短期租約的年期時,會考慮有關用地的長遠用途和發展時間表。 短期租約的固定租期一般為1 年到5 年不等,其後定期續租。 如有政策理據, 則租期可較長, 最長為7 年。 如在固定租期屆滿或租約首3 年屆滿時( 以日期較後者為準), 相關用地在之後3年內無須即時用作永久或其他臨時用途, 則通常會就另一固定租期重新招標(適用於通過招標批出的短期租約), 或按月或按季續租( 適用於直接批出的短期租約)。 短期租約會批予租戶作租賃協議所訂明的指定用途。 地政總署會進行實地視察,以確定是否有違反租約條件的情況。

  6. 短期租約由地政總署將租地的管有權possession交給承租人當日開始生效租期亦會同時開始計算。承租人在獲得租地的管有權後才可以在租地內進行復修工程。 空置用地的短期租約租期多長?如何續租?

  7. 地政總署一直按既定機制考慮短期租約申請,包括作私人花園用途短期租約申請。 涉及私人花園用途的短期租約申請必須符合一些基本條件,包括該政府土地基於位置、地形、面積、規劃用途等因素,難以獨立出租給申請人以外的其他人士,以及該政府土地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