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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提出要唐玄宗答应他十件事后才愿意接受宰相职位,这十件事包括:“为政先仁义”、“不求边功”、“中官不预公事”、“国亲不任台省官”、“行法治”、“租庸赋税之外杜塞贡献”、“寺庙宫殿止绝建造”、“礼接大臣”等。
面對皇帝的一片赤誠,姚崇提出了歷史上著名的「十事要說」。 玄宗深受感動,一一準應。 當即,姚崇被任命為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恢復了宰相職位。
姚崇在再度任相後即向玄宗提出十項建議,即「姚崇十策」: 廢除武周時所定的 嚴刑峻法; 息兵休戰,不求邊功; 公平執法,不論是皇親國戚還是平民百姓皆一視同仁; 宦官不得干政; 精簡稅目,廢除苛捐雜稅; 皇族或外戚不得擔任台省官; 皇上應禮賢下士; 皇上應虛懷納諫; 不再增建道寺、佛寺及 宮殿; 限制 外戚 參政。 玄宗甚為讚賞這十項提議,予以接納。 姚崇亦取締僧徒12000餘人,逼其還俗,以防僧侶偽濫的情況加劇。 開元三年(715年)六月, 山東 發生蝗禍,百官均以為蝗禍乃是天災,不能捕殺那些 蝗蟲。 而姚崇則堅持對其進行捕殺,並推行於晚夜起火、在火堆邊掘坑、一邊焚燒一邊埋堆的方法,卓見成效,全國捕蝗900萬擔,成功杜絕蝗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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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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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650年-721年9月28日 ),本名元崇,字元之。陕州硖石(今河南三门峡东南)人。唐朝名相、著名政治家,嶲州都督姚懿之子。曾任武后、睿宗、玄宗三朝宰相。
姚崇初以挽郎入仕,迁兵部郎中。万岁通天元年(696年),契丹侵扰河北,连陷数州,军务繁杂,檄书如雪。姚崇剖析若流,皆有条理,得到武则天赏识,擢兵部侍郎、同平章事,迁兵部尚书,名列宰相。神龙元年(705年),协助张柬之发动神龙革命,清除张易之兄弟及其党羽势力,迫使武则天还位于唐中宗,受封为梁县侯。后曾被外放亳州等地刺史。唐睿宗复位后,被召入朝,官至中书令,革除弊政,颇有作为,但因不肯依附太平公主而被贬为申州刺史。 唐玄宗亲政后,姚崇拜兵部尚书、同平章事,迁中书令,封梁国公。他提出《十事要说》,力主实行新政,推行社会改革。兴利除弊,整顿吏治,淘汰冗职,选官得才;抑制权贵,发展生产,为“开元盛世”的出现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 开元四年(716年),姚崇以开府仪同三司致仕,开元九年九月丁未日(721年9月28日 )去世,享年七十二岁。
姚崇撰有大量表奏文章,其主旨警告勉励时人注意平日言语,避免祸从口出,反映出唐与武周交替时代严酷的社会现实,以及当时官场的肃杀氛围。《遗令戒子孙文》则是鉴于如房玄龄、杜如晦、等人辛苦终生,但死后子孙无良获罪,家族败落,诫勉子孙不要因家产处置而反目,遗言死后丧事一切从简,切勿厚葬,避免重蹈上述诸家族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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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经历
姚崇祖籍吴兴郡武康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为江南世家大族吴兴姚氏之后。先世因官北迁,遂定居于陕州硖石(今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 姚崇年轻时生性洒脱,注重气节,勤习武艺,以打猎自娱,二十岁后发奋读书,以孝敬皇帝(李弘)挽郎的身份步入仕途,又考中下笔成章举,授为濮州司仓参军,累迁至夏官郎中。
武周宰相
万岁通天元年(696年),契丹李尽忠、孙万荣发动营州之乱,攻陷河北数州。当时,军机事务繁忙,姚崇处理得当,有条有理,深受武则天赏识,被擢升为夏官侍郎。 圣历元年(698年),姚崇升任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成为宰相,后改任凤阁侍郎,又兼任相王府长史。 长安四年(704年),姚崇因母亲年迈,请求辞去官职。武则天遂免去他的宰相之职,但保留其相王府长史一职,让他奉养老母。不久,武则天又让姚崇兼任夏官尚书,同凤阁鸾台三品。姚崇推辞道:“夏官执掌兵权,臣是相王府属官,兼任夏官不利于相王。”武则天深以为然,便改任他为春官尚书。 武则天晚年,男宠张易之欲把长安大德寺中的十名僧人调到定州,充实私置寺院,致使僧人上诉。姚崇不顾张易之的屡次说情,断停此事,因此得罪张易之,被贬为司仆寺卿,但仍保留宰相头衔。九月,姚崇出镇灵武,充任灵武道行军大总管、安抚大使,并举荐秋官侍郎张柬之为宰相。
朝野互任
神龙元年(705年),张柬之与桓彦范等人发动神龙政变,拥立唐中宗为皇帝,复辟唐朝。姚崇恰于此时回到京城,得以参与政变密谋,因功赐爵梁县侯,实封二百户。不久,姚崇被外放为亳州刺史,后历任宋州、常州、越州、许州。 景云元年(710年),唐睿宗继位。姚崇被征召回朝,担任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又升任中书令。 姚崇与宋璟协力合作,革除中宗时期弊政,任用忠良,贬黜奸邪,赏罚分明,杜绝请托,使得各项法度重新得到整饬,朝野都认为国家复有贞观、永徽之风。 唐睿宗复位之后,太平公主干扰朝政,诸王手握兵权,对皇太子李隆基构成威胁。 景云二年(711年),姚崇与宋璟密奏睿宗,建议将宋王李成器、豳王李守礼外放为刺史,将岐王李隆范、薛王李业由羽林将军改为东宫属官,并让太平公主迁居东都。太平公主大怒,指责李隆基。李隆基无奈,只得上奏皇帝,称姚崇离间宗室。姚崇因此被贬为申州刺史,后历任扬州长史、淮南按察使、同州刺史。他政法简肃,吏治清明,得到百姓立碑颂扬。
政治
•上书言事 唐玄宗即位之初,准备任用姚崇为宰相。姚崇针对时弊,提出十条意见,问玄宗是否同意,同意即可上任,否则只有违抗君命了。这十条意见是: (1)武后执政以来,以严刑峻法治天下,能否施行仁政; (2)青海边界已没有反复被扰的灾祸,你能否不再贪图边功; (3)能否对宠爱的亲信的不法行为严加制裁; (4)能否不让宦官参政; (5)能否在租赋之外不收大臣公卿的礼物; (6)能否不任命亲属出任公职; (7)能否以严肃的态度和应有的礼节对待大臣; (8)能否允许大臣们“批逆鳞,犯忌讳”; (9)能否禁止营造佛寺道观; (10)能否接受汉朝王莽等乱天下的经验教训而禁止外戚内宠专权。 姚崇的十条意见,区区二百余言,却都是针对他所经历的武则天、中宗和睿宗当政以来的政治弊端而提出,言简意赅,字字珠玑。唐玄宗以一句“朕能行之”而悉数采纳,并委以大权,由此奠定了“开元盛世”的重要基础。 •整顿吏治 唐玄宗继位后,对辅助他发动政变的功臣多有贬斥,这和姚崇也有很大的关系。 姚崇担任同州刺史时,张说曾因旧怨,唆使赵彦昭弹劾他。姚崇拜相后,张说非常惶恐,到岐王府中暗通款曲。一日,姚崇在退朝后故意落在后面,并在唐玄宗询问时称有足疾。玄宗问道:“是不是很痛。”姚崇答道:“我心里担忧,痛楚不在脚上!岐王是陛下爱弟,张说是朝中辅臣,他秘密出入岐王家中,恐怕岐王要为张说所误,所以我很担忧。”唐玄宗因此将张说贬到相州。 魏知古早年曾得到姚崇的引荐,后与姚崇并列相位,对他略有轻慢。姚崇便排挤魏知古,让他担任吏部尚书,到洛阳主持选官。魏知古非常不满。姚崇之子趁机请托于魏知古,被魏知古告知玄宗。玄宗假意问姚崇道:“你儿子才能如何?现在何处?”姚崇揣知玄宗的心意,便答道:“臣有两个儿子在洛阳任职,欲望很多但不谨慎。臣早年曾有恩于魏知古,他们一定是借此请托于魏知古。”唐玄宗认为姚崇公正无私,而魏知古却有负于姚崇,欲罢免他的官职。姚崇道:“臣的儿子行为失检,扰乱法纪,陛下却罢免魏知古,天下人一定会以为陛下偏私于臣。”唐玄宗虽然作罢,最终还是将魏知古罢为工部尚书。 刘幽求、钟绍京也都因为姚崇的弹劾而遭到贬黜。 •治理蝗灾
文学
姚崇“以文华著名” 、“弱冠补孝敬挽郎,又制举高第” ,张说称姚崇“献藻弥焕”, “枷藻”即华美的辞藻,泛指文才。 《旧唐书·经籍志下》、《新唐书·艺文志四》均著录《姚崇集》十卷,已佚。 《全唐诗》存其诗六首,陈尚君先生《全唐诗续拾》存诗二首,数量虽不多,但不乏名作,如《秋夜望月》云:“明月有余鉴,羁人殊未安。桂含秋树晚,影人夜池寒。灼灼云枝净,光光草露团。所思迷所在,长望独长叹。”此诗当作于姚崇事业受挫,远离长安之时。诗中借秋夜望月,表达恋胭之情,文字雅洁,寄托高远。姚崇《夜渡江》云:“夜诸带浮烟,苍茫晦远天。舟轻不觉动,缆急始知牵。听草遥寻岸,闻香暗识莲。唯看孤帆影,常似客心悬。”中间二联不仅对仗工整,而且写出一个从不觉到暗识的过程,静中有动,耐人寻味,不知王维“竹喧归烷女,莲动下渔舟”是否有得于此。
•李隆基:此(房琯)非破贼才也。若姚元崇在,贼不足灭。 •张说:有唐元宰曰梁文贞公者,位为帝之四辅,才为国之六翮,言为代之轨物,行为人之师表:盖维岳降神,应时间出者也。 •柳芳:玄宗以雄武之才,再开唐统,贤臣左右,威至在已。姚崇、宋璟、苏颋等,皆以骨鲠大臣,镇以清静,朝有著定,下无觊觎。四夷来寇,驱之而已;百姓富饶,税之而已。继以张嘉贞、张说,守而勿失。 •李巽:姚元崇、宋璟、刘幽求,或辅相一代,致理平之化;或忘身徇难,成中兴之业。 •崔群:玄宗初得姚崇、宋璟、卢怀慎、苏颋、韩休、张九龄则治,用宇文融、李林甫、杨国忠则乱,故用人得失,所系非轻。 •元稹:昔我玄宗明皇帝得姚元崇、宋璟,使之铺陈大法,以和人神,而又益之以张说、苏颋、嘉贞、九龄之徒,皆能始终弥缝,不失纪律。 •崔植:明皇守文继体,尝经天后朝艰危,开元初,得姚崇、宋璟,委之为政。此二人者,天生俊杰,动必推公,夙夜孜孜,致君於道。 •杜牧:姚梁公元崇,登第下笔成章举,首佐玄宗起中兴业凡三十年,天下几无一人之狱。 •李蔚:仁杰天后、高宗朝上公也,元崇先天、开元中贤哲也。 •刘昫:⑴ 履艰危则易见良臣,处平定则难彰贤相。故房、杜预创业之功,不可俦匹。而姚、宋经武、韦二后,政乱刑淫,颇涉履于中,克全声迹,抑无愧焉。⑵ 姚、宋入用,刑政多端。为政匪易,防刑益难。谏诤以猛,施张用宽。不有其道,将何以安? •宋祁:姚崇以十事要说天子而后辅政,顾不伟哉,而旧史不传。观开元初皆已施行,信不诬已。宋璟刚正又过于崇,玄宗素所尊惮,常屈意听纳。故唐史臣称崇善应变以成天下之务,璟善守文以持天下之正。二人道不同,同归于治,此天所以佐唐使中兴也。呜呼!崇劝天子不求边功,璟不肯赏边臣,而天宝之乱,卒蹈其害,可谓先见矣。然唐三百年,辅弼者不为少,独前称房、杜,后称姚、宋,何哉?君臣之遇合,盖难矣夫! •赵元僖:唐太宗有魏玄成、房玄龄、杜如晦,明皇有姚崇、魏知古,皆任以辅弼,委之心膂,财成帝道,康济九区,宗祀延洪,史策昭焕,良由登用得其人也。 •司马光:⑴ 元之吏事明敏,三为宰相,皆兼兵部尚书,缘边屯戍斥候,士马储械,无不默记。上初即位,励精为治,每事访于元之。元之应答如响,同僚皆唯诺而已,故上专委任之。 ⑵ 姚、宋相继为相,崇善应变成务,璟善守法持正;二人志操不同,然协心辅佐,使赋役宽平,刑罚清省,百姓富遮。唐世贤相,前称房、杜,后称姚、宋,他人莫得比焉。 ⑶ 上即位以来,所用之相,姚崇尚通,宋璟尚法,张嘉贞尚吏,张说尚文,李元纮、杜暹尚俭,韩休、张九龄尚直,各其所长也。 •苏辙:⑴ 玄宗初用姚崇、宋璟、卢怀慎、苏颋,后用张说、源乾曜、张九龄;宪宗初用杜黄裳、李吉甫、裴垍、裴度、李绛,后用韦贯之、崔群。虽未足以方驾房、杜,然皆一时名臣也。故开元、元和之初,其治庶几于贞观。⑵ 开元之初,天下始脱中、睿之乱。玄宗厉精政事,姚崇、宋璟弥缝其阙,而损其过,庶几贞观之治矣。 •徐钧:天资权谲性圆通,相业开元治效中。至死未能忘故智,乞铭犹自算燕公。
•洪迈:萧、曹、丙、魏、房、杜、姚、宋为汉、唐名相,不待诵说。然前六君子皆终于位,而姚、宋相明皇,皆不过三年。……萧何且死,所推贤唯曹参;魏、丙同心辅政;房乔每议事,必曰非如晦莫能筹之;姚崇避位,荐宋公自代。唯贤知贤,宜后人之莫及也。
•归有光:姚元之尤长吏道,决事无淹思。三为宰相,常兼兵部,屯戍斥堠,士马储械,无不谙记。帝方躬万机,朝夕询逮,他宰相畏威谦惮,惟独元之佐裁决,以得专任。承权戚干政之后,纪纲大坏,而能先有司罢冗职,修制度,择百官各当其才,故天下称其通。虽然,元之虽善应变,以成天下之务,然天资权谲,计出张说于相州,罢魏知古为尚书,而东都坏庙之对,几于佞矣。
•蔡东藩:⑴ 唐室贤相,前称房杜,后称姚宋,窃谓姚宋之才识有余,而度量不足,观其排挤张说,牵及岐王,假令因此穷治,辗转株连,岂非一场大狱? ⑵ 姚有为,宋有守,固皆良相也。然姚以救时自喜,才具非不可观,而机械迭出,终非正道,即如病殁之后,犹计赚张说,史传上虽未明载,而姚崇神道碑,明明为说所作,稗乘未尝无据,生张说不及死姚崇,泉下有知,崇且自夸得计,然亦何若生前之推诚相与,使人愧服之为愈也。 •毛泽东:大政治家、唯物论者姚崇,如此简单明了的十条政治纲领,古今少见。
俭朴持家
姚崇先后在武则天、睿宗、玄宗三朝任过宰相,无论是政绩还是资历,时人几乎无人能比。然而,这位资历深厚的宰相,一生“以不贪为宝”,“以廉慎为师”;即便在唐朝国力达到鼎盛、个人官位达到至极的开元时期,他依然“耸廉勤之节,塞贪竞之门”,过着十分俭朴的生活。由于清廉,只拿“死工资”,没有灰色收入,所以他买不起京城市区的房子,全家人只得住在离朝廷较偏远的郊区。
佛在心中
姚崇先后两次参与造像活动,并留下了《姚元之造像记》和《极南洞造窟碑》两通造像记,在《姚元之造像记》中,他除了感激母亲的养育之恩外,还祈愿母亲早登佛地,并希望天下人都能领会到佛之真谛。在《极南洞造窟碑》中,他祝愿所有姚氏亲属都能健康长大、加官晋爵、享受荣华富贵,子子孙孙常保安乐。他认为,佛在心中,不须外求。人之生死,乃平常之事。只要发自内心,以平等慈悲为怀,行善弃恶,即获福报。
力保百官
武则天曾与侍臣谈论起周兴、来俊臣主持刑狱,朝臣反逆案件颇多一事,怀疑其中是否有冤狱。姚崇进言道:“垂拱以来因谋反罪被处死的人,大多都是由于周兴等罗织罪名,以便自己求取功劳造成的。陛下派亲近大臣去查问,这些大臣也不能保全自己,哪里还敢动摇他们的结论!被问之人如果翻供,又惧怕惨遭毒刑,与其那样不如早死。如今酷吏诛除,我以一家百口人的性命向陛下担保,今后朝廷内外大臣不会再有谋反的人。若是稍有谋反之实,我愿承受知而不告的罪责。”武则天大悦道:“以前的宰相都顺从周兴等人,使酷吏得逞,让朕成为滥用刑罚的君主。听到你说的话,很合朕心意。”于是赏赐姚崇白银千两。
•六世祖:姚仲和,入北魏为步兵校尉、秘书监,封吴兴公。 •五世祖:姚宏,高行邈世,大德有闲。
•高祖父:姚宣业,南北朝时北周(一说南朝梁,一说南朝陈)征东将军。
•曾祖父:姚安仁,隋朝青汾二州刺史。
•祖父:姚祥,隋朝怀州长史、函谷关都尉。
•父亲:姚懿,官至巂州都督,谥号文献。 •母亲:刘氏,襄州长史刘志逵之女,封彭城郡夫人。 •兄弟:姚元景,曾任宗正少卿。 •儿子:
•姚彝,官至光禄少卿。 •姚异,官至坊州刺史。 •姚弈,曾任礼部侍郎、尚书右丞,后受侄子姚闳牵连,贬为永阳太守。 •五代孙女:姚氏,嫁汾阳郡王、尚父郭子仪第三子郭晞的曾孙、左金吾卫将军郭弘业。
著作
姚崇著有文集十卷,曾参与修定《开元前格》。
诗文
《全唐诗》收录有其诗六首:《奉和圣制夏日游石淙山》、《故洛阳城侍宴应制》、《春日洛阳城侍宴》、《秋夜望月》、《夜渡江》、《奉和圣制龙池篇》。 《全唐文》收录有其文24篇:《扑满赋》、《请褒赏刘子元吴兢奏》、《请东都别立义宗庙奏》、《请宣示豫州鼎铭符瑞奏》、《对太庙屋坏奏》、《谏造寺度僧奏》、《答捕蝗奏》、《对问冤狱疏》、《请遣捕蝗疏》、《东幸疏》、《答张九龄书》、《报倪若水捕蝗牒》、《造像记》、《遗令诫子孙文》、《先师冉伯牛赞》、《口箴》、《执秤诫》、《弹琴诫》、《执镜诫》、《辞金诫》、《冰壶诫》、《十事要说》、《答卢怀慎捕蝗说》、《兖州都督于知微碑》。
墓葬
姚崇墓位于河南省伊川县彭婆镇许营村,2008年被列为河南省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故里
姚崇故里位于秦晋豫三角地带的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古镇。张茅古镇现有姚崇故居遗址(在张茅中学校园内),姚公祠遗址、姚崇父姚懿墓遗址、旌贤寺(唐姚懿墓守坟寺)遗址、姚崇手书“藩篱”石刻(现存三门峡博物馆)等。
文物
姚懿神道碑原竖于张茅古镇姚懿墓前,唐开元三年(715年)十月立。神道碑碑高2.9米,宽1米,厚0.35米。额篆为“大唐嶲州都督吏部尚书文献公姚府君之碑”。1983年,神道碑移于陕州区高阳山刘秀峰。 唐玄宗开元三年(715年),姚崇在家乡陕州硖石故里亲书“藩篱”题词,刻于石匾。石匾长85厘米,宽53厘米,厚12厘米。右上题款“大唐开元三年”,左下题款“姚崇题”,中间楷书“藩篱”,为目前全国唯一发现的姚崇手迹,现收藏于三门峡博物馆。
•《旧唐书·卷九十六·列伟第四十六》 •《新唐书·卷一百二十四·列传第四十九》 •《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唐纪二十一》 •《资治通鉴·卷二百六·唐纪二十二》 •《资治通鉴·卷二百七·唐纪二十三》 •《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唐纪二十四》 •《资治通鉴·卷二百九·唐纪二十五》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唐纪二十六》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唐纪二十七》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二·唐纪二十八》
十事要说作者: 姚崇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206》. 垂拱以来,以峻法绳下,臣愿政先仁恕,可乎?. 朝廷覆师青海,未有牵复之悔,臣愿不幸边功,可乎?. 比来壬佞,冒触宪纲,皆得以宠自解,臣愿法行自近,可乎?. 后氏临朝喉舌之任,出阉人之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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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在再度任相后即向玄宗提出十项建议,即“姚崇十策”: 废除武周时所定的 严刑峻法 ; 息兵休战,不求边功; 公平执法,不论是皇亲国戚还是平民百姓皆一视同仁; 宦官不得干政; 精简税目,废除苛捐杂税; 皇族或外戚不得担任台省官; 皇上应礼贤下士; 皇上应虚怀纳谏; 不再增建道寺、佛寺及 宫殿 ; 限制 外戚 参政。 玄宗甚为赞赏这十项提议,予以接纳。 姚崇亦取缔僧徒12000馀人,逼其还俗,以防僧侣伪滥的情况加剧。 开元三年(715年)六月, 山东 发生蝗祸,百官均以为蝗祸乃是天灾,不能捕杀那些 蝗虫 。 而姚崇则坚持对其进行捕杀,并推行于晚夜起火、在火堆边掘坑、一边焚烧一边埋堆的方法,卓见成效,全国捕蝗900万担,成功杜绝蝗祸。 逝世. [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