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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20年前讓第一夫人吳淑珍癱瘓的車禍,是否有政治陰謀,至今仍無解,尤其在歷史資料闕如,扁珍兩人的記憶又有落差的情況下,真相更是難求,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這場車禍已經改寫了台灣的近代史。 「阿西」林昭泰是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女士車禍事件當天重要的目擊者。 這一天也是台南縣長落選的日子,阿扁在落選第二天的謝票路程安排,本來是與官田、麻豆兩地的助選員就近於山西宮吃便當;但身為關廟樁腳的「阿西」卻認為,該地既然是阿扁參選台南縣長的第二高票所在,顯示人氣很旺,不宜在廟口吃便當「有礙觀瞻」,因此好意訂了數桌酒席於關廟鄉公所前的「齒留香餐廳」,希望對高票落選的阿扁略盡地主之誼。 代扁密探 暗訪肇事者. 所以挺扁不遺餘力的「阿西」提及這段往事,總會情不自禁內咎不已。
當我有幸在意大利啖著Cappuccino的時侯,吳少芳已不是一個記得起的名字。 吳少芳,有人叫她做Ugee、Jodi或阿芳,我以為是一個已沒有人記得起的名字,我也以她為是一個不可能再站起來的人,但看來她比我站在更積極更有意義的人生舞台上。
這位在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中午,駕著當地綽號為「流氓」所生產之蠻牛型拼裝車,不慎於關廟鄉公所斜對面之農會窄巷內發生「政治車禍」,導致第一夫人吳淑珍迄今不良於行的半身不遂現狀者,所受的教育不高,據他表示國中畢業後便到台北當玉石學徒
立委昨天揭露我國車禍事故中用來鑑定車速使用的「煞車胎痕與車速對照表」竟是31年前所訂,沿用至今,由於現代輪胎與新款汽車煞車性能日新月異,煞車距離大為縮短,立委質疑依舊表鑑定結果,將使超速行駛者脫罪,對於車禍受害人造常不公平現象。 立委許淵國指出,統計顯示,超速駕駛常導致重大傷亡,事故發生後現場重建與責任鑑定更形重要,成為公理與正義的基礎,但我國總共12個車禍鑑定委員會,都採用交通部所頒發的「汽車煞車距離、行車速度及道路摩擦係數對照表」,用來判定肇事時的行車速度。 他當場出示這份對照表,車速70公里時,在新築的瀝青路面上,煞車距離為23公尺;混凝土路面為21.8公尺;砂石路面為28公尺。 除依路面材質不同,還分年份和乾濕狀態。
車禍常為流年、流月、流日忌交叉於遷移、疾厄、子田、兄僕之間。98. 車禍在流年三合逢天刑、官符,對方易有死亡事件。99. 流年走大忌,流月忌入流遷,出外有血光。100. 大忌沖流年,意外事件或事業破敗。101. 大遷自忌,流遷忌入大遷,易有車禍。 a.
2015年10月16日 · isCar! 台灣道路密集交錯,道路標示設計不良而造成車禍或違規等事件,處處可見。 大華的上班途中,有一個路口需要停紅燈120秒,因此有許多要在該路口右轉的駕駛人為了避免停該路口之紅燈,而選擇駛進該路口前一條小巷,以此規避停紅燈等待的時間。 然而該路口並不是一般的雙向道,而是只能駛出的單行道,且單行道之標示遭到路樹所遮蔽,因此駕駛人並不知道該條小巷是單行道。 這天,大華和其他駕駛人因為駛入單行道而被警察取締違規,大華和其他駕駛人該如何主張權利呢? 示意圖來自morguefile.com. Q:該單行道標示是否符合法律所規定? A:一般單行道標示是以豎立式之方式所設置,因此依法律規定,標示牌應該要距離路面120公分至210公分(註一),並以駕駛人在適當距離內可以辨認清楚為原則(註二)。
這件不幸的事〈伯軒喪生〉讓我想起數年前,一篇香港人在台灣的機車雜誌的投書,文中個人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話談的是 ─『你們台灣的駕駛人沒人性』。 拋開面子問題,國人應該感到羞愧或者應該反省,別再為了追求速度感為了增加收入開快車。 台灣是個處處充滿愛心,但又是一個普遍不遵守規則的地方,不相信自己會那麼倒楣,是撞人或是被撞的那個人。 教育宣導和嚴格公平執法,多多尊重自己和別人的生命,才能減少甚至消除不幸的事繼續發生。 祝福妳. ---------------------------- 【Juliana回覆】 親愛的遊俠: 小兒伯軒過世後我常在路上沉思,困惑為什麼台灣的駕駛都不禮讓行人? 個人認為台灣的教育與法律都出了很大的問題,因為「觀念」上出了問題,因而『台灣的駕駛人沒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