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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2年9月2日 · 蘇建和等人的義務辯護律師蘇友辰在宣讀聲明時則是表示感謝合議庭法官明鏡高懸希望從此司法不再有錯殺冤獄刑求的發生。 雖然勝訴的一方有的很有高興,有的感動的哭出來,但敗訴的一方卻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死者吳銘漢的哥哥吳唐接聽判之後頭上綁了白布條站在庭外表達痛心無奈的心情。 吳唐接進一步痛批人權凌駕司法正義,讓案件無法翻案。...

  2. 2022年6月13日 · 簡單來說最高法院認為蘇建和等三人在刑事訴訟上因檢察官舉證及被告自白欠缺證據能力的問題遭法院依無罪推定原則獲判無罪確定但民事訴訟有別於刑事訴訟被害人家屬提出刑事案件所為之自白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等證據在具有可能性之優勢下蘇建和等人若抗辯遭到刑求必須舉出反證證明沒有殺人的侵權行為此種苛刻的要求有如登天之難。...

    • 兩套審判規則、生命一分為二?
    • 潘朵拉的盒子被接力打開
    • 關注社會的底層冤屈,讓司法正義與真實倫理和平共存

    很多人一定和我一樣,以為「三死囚案」在台灣及國際人權團體接力救援21年後,已於2012年8月31日的更三審劃下句點,三人終於獲判無罪,國家甚至也認錯而付出有限賠償。 令人錯愕的是,刑事案件雖然塵埃落定,受害者家屬在1992年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民事法庭仍接續審理。一、二審皆判決不用負損害賠償責任,2020年8月26日,最高法院民事庭卻將本案部分廢棄發回高等法院。發回理由係針對蘇建和是否遭到刑求、李昌鈺博士2009年7月30日之重建鑑定報告等,要求釐清刑事當事人與民事當事人之舉證責任。換句話說,最高法院民事庭是要求重新調查此案刑事訴訟已經確認過的關鍵證據。 今年4月15日,高等法院民事庭剛開過更一審的第四次準備程序庭,當天法院傳喚辯方聲請為審查鑑定人的李俊億教授(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

    這麼困難又費解的法律持久戰,卻是從一位只念到小學三年級的人開始赤身上陣,才逐漸從死刑荒地中闢出一片救援區的。他就是蘇建和已逝的父親蘇春長,人稱「蘇爸」。 1995年我受邀替《中時晚報》副刊撰寫蘇案,當時蘇案才剛開始引起社會關注。那年2月4日,在未找到任何直接證據得以證明三人涉嫌台北縣汐止鎮吳氏夫婦命案的情況下,三人三審判決定讞,各被處以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2月20日,檢察總長陳涵向最高法院提起第一次非常上訴,到7月6日第三次提起非常上訴,均遭最高法院駁回。 檢察官通常都是為維護正義而起訴被告的。檢察總長為被判處死刑的被告提起非常上訴,非同小可,引發人權團體和各路媒體高度關注。 在終於獲得媒體廣泛關注之前,我曾聽蘇爸說,他為了營救莫名入監時不到20歲的三人,經常站在台大校園門口,抱著他自行...

    當年去柬埔寨前,我住在泰順街的租屋處,偶而在深夜時分接到蘇爸的電話。聽到那孤獨的父親發出苦悶又抱歉打擾的聲音,我不知所措,連告訴他我要出國了,都覺得難以啟齒,儘管我只是一個在旁偶爾加油的朋友。蘇爸仍然祝我出國平安。在柬埔寨時,建和也曾寫信給我,他說:「我想紹華姐就是會跑來跑去的人,現在在柬埔寨,明年就有可能在非洲了,這才是紹華姐。」 蘇爸與建和從不以自己的悲苦勉強別人,來幫忙的都是自願的,出於對冤案的憤慨不平、出於對他們的心疼佩服。他們也總是想法回饋幫忙的人,建和的畫,蘇爸的花,都是他們用來表達感謝的方式。較為內向沉默的秉郎和林勳,也各有他們表達感激的方式。猶記得,2005年我的第一本書《柬埔寨旅人》在Page One書店新書發表時,坐在台上的我,意外地看見遠遠的角落站著一個獨自的身影,那是...

  3. 其他人也問了

  4. 2021年12月9日 · 平冤出版. 《為清白辯護推薦序談再審善門開啟與司法無辜的救贖蘇友辰律師) 2021/12/09 / 分類: 出版品. 文|蘇友辰 律師執業律師暨蘇建和案義務辯護律師團召集人首先要特別感謝平冤協會歷任理事長督同執行長羅士翔律師及全體協會工作同仁的協力之下與台北律師公會共同合作完成本手冊出版發行問世全書共有十二章,分別由國內著名的學者專家及過去實際參與冤案救援工作者提供精心傑作編纂合成,內容具體詳實,篇篇精彩可讀。 凡我律師同道從事刑事辯護工作,而有志於為司法伸張正義,為蒙冤受屈的被告或受害人追求真相平反冤獄者,均值得細細研閱,從中吸取其寶貴的經驗及中外相關資訊,有如武林秘笈,在實務工作中奉為指南,當可避免走偏了方向,用錯了方子,費盡心機而功虧一簣,徒呼負負!

  5. 2011年8月2日 · 李昌鈺. ... 發布時間: 2011-08-02 14:30 更新時間:2011-08-02 14:30. 還有這兩天蘇建和三人又被判死刑也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現在除了提出上訴外他們的辯護律師也不排除採納鑑定專家李昌鈺的建議發動大遊行來質疑法官的判決另外今天也有立委出面表示總統也許可以考慮用特赦來解決這個纏訟十六年的案件台灣高等法院更審判決蘇建和等三人死刑第一時間一度讓辯護律師以及聲援團體紅了眼眶痛罵司法已死今天收起忿忿不平的情緒辯護律師蘇友辰已經著手要再從司法途徑找回正義。 蘇友辰也表示,得知判決結果後的第一時間,已經越洋和李昌鈺博士告知結果。

  6. 2018年5月10日 · 蘇建和案是臺灣過去約 20 年來司法上最受矚目的冤案之一蘇建和案之所以一再被許多人所提起不僅是因為主角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的冤情重大二十多年來在三人死刑與無罪判決間來回命懸一線十分驚險更是透過蘇建和等三名被告的控訴慢慢揭開臺灣司法刑事訴訟法程序中許多觸目驚心的缺失。 一位平凡的百姓,從被逮捕成為被告,警察偵詢,檢察官偵訊,被告認罪,遭受羈押,法院審判,宣判死刑、三級三審、判決確定,這樣的過程從刑事訴訟法條文中看起來似乎是很嚴謹過程,一切都是依法辦事,表面上看起來並沒有不合理的地方,但最荒謬的就是,蘇建和等三人的救濟之路,恰恰證明了以上程序也能造就出最錯誤、天差地別的結論,看似嚴謹的程序實際上可能根本不堪檢驗。 是程序中的正義還是問題?

  7. 蘇建和案 ,又稱 三死囚案 ,或以 受害者 姓名稱為 吳銘漢夫婦命案、吳宅血案 ,是 1990年代台灣 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被以結夥強盜強姦殺人等罪名宣判 死刑 之重大刑事案件。 2003年1月13日,三人曾一度被 臺灣高等法院 由死刑改判無罪但在2007年6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又改判死刑 [1] 。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於2007年11月1日撤銷死刑判決,發回 更審 。 2010年11月12日,高等法院的再更二審再度判決無罪,但最高法院於2011年4月21日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2012年8月31日,高等法院的再更三審判決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檢察官不得上訴,本案定讞。 [2] 本案部分承辦人員因辦案方法涉及 刑求 而遭檢察官偵查,但後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