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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閣下提交離婚呈請書後,答辯人向法庭提交答辯書,有關呈請將被編入抗辯案件表內。 在此情況下,法庭或會頒布 暫准判令 解除婚姻,但如缺乏充分證據,法庭亦會駁回有關呈請。 案件雙方或需出席有關法庭聆訊。 若在法庭頒布離婚判令的過程中,出現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的問題,或任何一方申請附屬援助,法庭會將有關事宜押後由內庭處理,並同時指令社會福利署提交調查報告,如認為適合,法庭還可以指令各方就其經濟狀況提交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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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香港申請離婚的手續及程序 — 流程大致如下: 1. 提交離婚呈請 (如屬單方面申請離婚) 或共同申請書 (如屬共同申請離婚) 單方面申請離婚. 所需文件: 申請離婚的一方須填寫一份離婚呈請 (表格2) 及其它相關文件,例如: 子女安排的陳述 (表格2B)、財務報表 ...

    • 申請離婚

      申請離婚 - 申請離婚的先決條件、手續及程序直至取得絕對離 ...

    • 離婚法

      在香港申請離婚的三項先決條件: (1) 婚姻是有效及真實存在 ...

  3. 離婚呈請一經提交,法律程序便已展開,提出呈請一方為「呈請人」,而配偶為「答辯人」。 提交呈請書後,呈請人必須以面交或郵寄方式,將一份經蓋印的副本,送達訴訟中其他當事人。

    • 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提出離婚呈請時,閣下需要填寫:表格 2。離婚呈請書 (根據你的情況或離婚理由而需要填寫的表格)表格 2B。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如適用)
    • 將呈請書送交我的配偶。法律訴訟現已開始,閣下是案件的「呈請人」,而閣下的配偶是「答辯人」。閣下在提交呈請書後,必須安排將一份呈請書蓋印副本(有法庭蓋印的副本)由專人或以郵遞方式送達訴訟的其他各方。
    •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在送達呈請書後,閣下須使用在家事法庭登記處取得的申請表格,向司法常務官申請有關指示,以便排期聆訊。閣下的呈請或共同申請將按以下類別排期聆訊:
    • 暫准判令。特別程序案件表。如閣下已提出離婚呈請,但答辯人沒有向法庭提交答辯書,閣下的呈請將被編入特別程序案件表內。共同申請亦歸入特別程序案件表內。司法常務官作出審訊指示後,會考慮閣下提供的證據。
    • 辦理離婚流程。向法庭申請離婚。透過律師辦理 / 自行到家事法庭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收到離婚呈請書。當配偶為「呈請人」,您便是離婚案中的「答辯人」。
    • 向法庭申請離婚。單方面申請:提交離婚呈請書。提出離婚呈請時,需要填寫:表格 2。離婚呈請書 (根據您的情況或離婚理由而需要填寫的表格)表格 2B。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如適用)
    • 收到離婚呈請書。先了解對方用甚麼理由申請離婚,若您就對方提出的分居日期或所列出對您不合理行為的指責提出抗辯,您必須在送達認收書〈即表格4〉內說明,並於由收到當天起計8天(包括收到當天)的限期內交回家事法庭登記處,而自己預備的答辯書須於由收到當天起計29天(包括收到當天)內交回家事法庭登記處,並將所有文件送交「呈請人」(配偶)。
    •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於以下情況,法庭會將該呈請或申請編入特別程序案件表或抗辯案件表(詳見第8頁)表內排期聆訊:答辯人已將填妥的「表格4」交回法庭;或。送件人向法庭提交誓章,聲明已將呈請書送達答辯人。
  4. Guide to Court Services - How to Apply for a Divorce. 怎樣申請離婚. 怎樣辦理離婚? 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離婚呈請. 」,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 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假如雙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雙方應填寫一份. 「共同申請書」,並親自送交上述地點。 對離婚案的司法管轄權. 如屬下列情況,法院對根據婚姻訴訟條例進行的離婚法律程. 序具有司法管轄權─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為居籍; 在緊接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間內,婚姻. 的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 或.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 繫。 結婚後多久才可申請離婚?

  5. 由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提供的綜合家庭服務. 當你選擇離婚. 以下連結載有向法庭申請離婚的相關資訊,包括須填寫的表格、訴訟詳情,以及聘請律師事宜。 怎樣申請離婚. 在離婚程序中尋求法律諮詢和支援,對你會有幫助。 你可從以下文章了解如何申請法律援助、尋求法律諮詢和聘請代表律師等事宜。 如何尋求法律諮詢及支援. 在分居或離婚過程中,若與配偶在協調子女照顧或探視事宜上出現困難,可向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的社工尋求協助。 共享親職支援中心. 政府提供的相關支援. 原本租住公屋的夫婦,辦完離婚訴訟後應就住屋安排接洽房屋署。 房屋署會視乎雙方的財政、子女管養權和個別情況,將公屋撥歸其中一方或為雙方編配各自的公屋單位。 公屋住戶離婚後的住屋安排. 政府亦會為來自單親家庭或破碎家庭的兒童提供教育援助。

  6. 申請人向家事法庭登記處提交離婚呈請,或配偶雙方共同提出離婚申請 呈請送達答辯人,答辯人對呈請作答。手續過程中,可能會有緊急申請提出,作出例如臨時探視令、管養令或贍養令等的臨時命令。提交誓章。離婚案列入法院暫准判令案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