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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刊物罪
圖片: news.mingpao.com
- 網媒《立場新聞》前董事、大律師吳靄儀上周被警方國安處,以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涉嫌拘捕,其後獲准保釋。
www.speakout.hk/焦點新聞/79427/-惡人先告狀-吳靄儀涉-立場新聞-案被捕-入稟要求禁警查閱保密資料兼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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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最終於2021年4月1日,吳靄儀非法集結罪被判成立,判囚12個月,緩刑2年。 [22] 其後吳靄儀與李柱銘、梁國雄等7名被告不服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2022年11月28日於高院處理許可申請。
2021年4月16日 · 前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立法會法律界前議員吳靄儀等9人,被控各一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7人不認罪,經審訊被裁定兩罪罪成,7人今早(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 吳靄儀親自求情,改篇已故英國律政大臣湯瑪麼亞遺言,表示「我是法律的忠臣,但更首要是人民的忠僕。 法律應為人民服務,而非人民服務法律。
吳靄儀聽取判決後在庭外表示,今次是首宗涉及《社團條例》註冊申請被定罪的案件,結果關乎社會上其他人和團體組織等的待遇和處境, 對香港人的結社自由十分重要,會在仔細研究判詞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陳日君就表示,自己雖然是宗教人士,單自己是作為基金會的一份子被控,指今次案件與宗教自由拉不上關係,看不到對香港的宗教自由有何損害,希望大家不要太強調他宗教人士的身份。 記者:Kit. 閱讀更多: 6前高層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張劍虹等至少4人將指證黎智英. 黎智英科技園租契案下月判刑 辯方求情:白手興家非為利益犯案. 612基金. 吳靄儀. 你可能感興趣.
2021年4月16日 · 香港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兼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2019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罪成,周五(4月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在求情時,被告的代表律師多次強調有該次遊行屬於和平性質而希望輕判,而部分被告年紀較重或身體欠佳,希望爭取非以監禁作為懲罰。...
2022年5月25日 · 傳票控罪指稱,被告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151章社團條例5(1)的規定。 眾被告昨由彭耀鴻資深大律師及管致行大律師代表。 辯方指,本宗傳票案件最高刑罰只是罰款一萬元,若控方動用這麼多證據、時間去處理本案,「似乎有少少過分」,辯方亦強調並非教律政司辦事。 辯方續稱,他們會就案中的法律議題提出爭議,包括基金是否屬於社團,亦會就小量事實議題作爭議,例如6人是否屬於幹事。 裁判官批准本案以中文審訊,並容許辯方作法律陳詞時使用英文。
2020年4月18日 · 她透露被警方落案控告兩項控罪,是有關去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吳靄儀表示自已年屆72歲,作為大律師,是首次經歷被控告,認為過程有助自己了解整個程序。 她又感謝律師團隊幫助,又指感受到被捕人士有律師支援,可以清楚知道程序如何進行,是非常重要,並認為多年來爭取法援律師能駐守警署協助被捕人士的訴求是很重要。 她又指,相信過往的被捕人士的經歷更恐怖,有很重的心理壓力。 她同時質疑現時的公安條例是否合理、合法、合乎人權的條例,認為需要再探討。 被問到有人指法治已死,她指出向來維護法治是非常艱難的工程,認為法治下所有人的人權和自由都受到保障,但在法庭內由誰人替市民維護權利,應該重視。 如認為法治已死就放棄用法律服務協助被捕或被檢控人士,是說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