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律師代理是民眾之福嗎?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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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論 法律針對不同案件影響人民權益的嚴重程度、或是極須法律專業的情況,特別要求一定要有律師進行辯護或代理訴訟,但同時也考量民眾經濟能力可能不足,所以也設立了公設辯護人及法律扶助等制度,確保民眾權益。
lu-lawyer.com/2020/09/17/mand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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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法修正通過對律師職業團體有何改變?
2017年7月11日 · 未來你可能再也無法為自己打官司:「強制律師代理」會是民眾之福嗎? Photo Credit: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法操FOLLAW. 法操是一個司法監督媒體,將以檢調問題作為監督重點,揪出台灣大小案件的檢察官繆誤。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撇開法官員額的問題不談,強制律師代理對於金字塔訴訟結構的意義又在哪裡? 在談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得先釐清一個多數民眾的迷思:「打官司一定要找律師。 」這是真的嗎? 收藏文章 訂閱此作者. Tags: 撇開法官員額的問題不談,強制律師代理對於金字塔訴訟結構的意義又在哪裡? 在談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得先釐清一個多數民眾的迷思:「打官司一定要找律師。 」這是真的嗎?
- 法操FOLLAW
2017年7月4日 · 2017/07/04 10:29. 文/蔡正皓 (台大法研所畢) 日前全國司改國是分組會議積極討論「金字塔型」的訴訟制度,達成共識應朝「強制律師代理」改革,換言之,將來民眾打官司很可能都一定要委任律師。 截至目前為止,司改會議只宣示了這樣的大方向,尚未確定具體制度要如何設計。 畢竟強制律師代理將會大幅增加人民進入訴訟程序的成本,必須有更加妥善的配套措施。 《法操》本文以下首先介紹何謂「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再由此出發,討論強制律師代理的意義與利弊。 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台灣上訴審肥大化問題. 「金字塔型訴訟制度」顧名思義,就是將訴訟結構設計成金字塔型,增加基層的比例,愈往上層,則案件比例愈低。
2017年7月3日 · 「強制律師代理」會是民眾之福嗎? 法操觀點. 2017年7月3日. 文/蔡正皓 (台大法研所畢) 日前全國司改國是分組會議積極討論「金字塔型」的訴訟制度,達成共識應朝「強制律師代理」改革,換言之,將來民眾打官司很可能都一定要委任律師。 截至目前為止,司改會議只宣示了這樣的大方向,尚未確定具體制度要如何設計。...
2017年7月31日 · 文/蔡正皓 (台大法研所畢)日前全國司改國是分組會議積極討論「金字塔型」的訴訟制度,達成共識應朝「強制律師代理」改革,換言之,將來民眾打官司很可能都一定要委任律師。
2020年6月28日 · 為保護當事人權益,民事訴訟「律師強制代理制度」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Photo Credit: Depositephotos. 迎戰新律 21+7. 2020年1月15日律師法修正通過,律師執業環境以及律師職業團體有全面性的變化以及各種新的挑戰。 面對這樣的變局,我們是28名有著共同理念的律師,透過文章撰擬來分享彼此的見解、經驗以及想法。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從數據來看,通常訴訟程序十年來律師參與的比重不斷提昇,確實有助於減少法院的工作負擔,讓律師參與訴訟,確實有協助法院做成更加公正客觀的判決的效果。 1. 2. 3. » 全文閱讀 不想分頁? 試試看我們的新服務. 收藏文章 訂閱此作者.
2020年9月17日 · 強制要求律師在場的情況: (一)民事案件: 1. 上訴第三審 須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 2.消費者保護團體為消費者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禁止或停止企業經營者違法行為,應委任律師代理訴訟 (消費者保護法第49條第2項)。 ( 二)行政案件: 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上訴 ,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行政訴訟法第241條之1)。 (三)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因為涉及到嚴重的刑罰問題,所以較複雜些: 1. 偵查階段 (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5項、第31條之1): (1)被告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 。 (2)被告具 原住民身分 。 (3)法院 審查羈押之程序 。 2. 審判階段 (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1項):
所謂律師強制代理指的是民事案件,因為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是 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與刑事訴訟強調職權進行很不同,也就是說,法官站在中立第三人理論上必須公正,在法庭上不能偏袒任何一邊,但是因為刑事訴訟有公益性,法官必須主動調查清楚,所以常常看到法官非常認真地主動調查事情真相,這與民事訴訟不同。 民事訴訟就是雙方當事人的私權利糾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法官來做判斷,理論上法官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設計也是這樣,只是法官可以行使闡明權,稍微提示一下,只是現在實務上,很多民事訴訟當事人不請律師,全部都依賴法官闡明,好像整個國家社會都對不起他一樣,好像所有人都有義務免費回答他問題,法官在法庭上要幫他主張,不然就是對不起他,這是台灣日常,一天到晚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