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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7月11日 · (黃寶瑩攝) 人們記得鍾耀華大抵是2014年佔領運動時他作為5名學聯代表之一跟林鄭談判歷任中大學生會會長的鍾耀華才24歲雖還差一點點才從中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畢業去年初夏已投身社會大學。 他是記者。 那時縱觀辦公室你未必看得到他圍繞他的桌子是一道半個人高的書牆都是關於政治哲學歷史回憶錄等大部頭。 他的文章,旁及香港四、五十年來的歷史和政治發展,訪問大量政治和社運人物,幾乎都是萬言書。 「我好鍾意寫文,雨傘時儲落的人脈,我覺得我有責任用這些人脈,將故事寫出來。 多產記者 寫稿寫到生活「失憶」辭工搞書社. 鍾耀華在公司開業半年後的大會上,獲頒了一個獎,產量為全公司之冠。 可是他卻感到枯竭。 他一放工就「失憶」,生活細節,通通不記得,常與葉泳琳在鎖碎事上爭執。

  2. 鍾耀華 , 香港 學運領袖曾經擔任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 幹事會會長現任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常務秘書是2014年11月15日上訪 北京 的其中一員 [1] 。 早年就讀 元朗商會中學 、 香港中文大學 政治與行政學系。 2019年4月9日鍾耀華被控於 2014年9月27至28日 於 中環 金鐘 參與「佔領中環」期間「煽惑他人」或「煽惑他人煽惑」非法阻礙行車道。 西九龍裁判法院 裁定鍾耀華在「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 [2] 。 4月24日被判囚8個月,獲准緩刑2年。 外部連結 [ 編輯] 鍾耀華:註銷回鄉證地勤宣讀 反映中央欠承擔 ( 頁面存檔備份 ,存於 網際網路檔案館 )

  3. 鍾耀華 , 香港 學運領袖曾經擔任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 幹事會會長現任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常務秘書是2014年11月15日上訪 北京 的其中一員 [1] 。 早年就讀 元朗商會中學 、 香港中文大學 政治與行政學系。 2019年4月9日鍾耀華被控於 2014年9月27至28日 於 中環 金鐘 參與「佔領中環」期間「煽惑他人」或「煽惑他人煽惑」非法阻礙行車道。 西九龍裁判法院 裁定鍾耀華在「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 [2] 。 4月24日被判囚8個月,獲准緩刑2年。 外部連結. 鍾耀華:註銷回鄉證地勤宣讀 反映中央欠承擔 (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 互联网档案馆 )

  4. 2018年11月19日 · 控罪指佔中三子」、公民黨議員陳淑莊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及前學聯常務秘書鍾耀華在9月27日至28日期間於添美道呼籲群眾帶同食物及其他物資前往現場支援又廣播教導市民如何應對被捕因此七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社民連黃浩銘亦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項罪名。 控罪指黃於9月28日於灣仔分域碼頭街煽惑在場市民參與阻塞道路及馬路。 民主黨李永達則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於夏懿道及添美道呼籲群眾阻塞附近一帶道路。 九人均否認所有控罪。 鍾耀華在犯人欄中答辯時,一度反問:「何罪之有呢? 不認罪。 」黃浩銘則表示:「我要真普選,雨傘運動無罪,不認罪。

  5. 2013年11月6日 · 事實上中大學生會會長由全體本科生一人一票普選產生具充分民意授權擔當學生代議士的角色為同學在不同議題上透過建制內外發聲體現師生共治精神故此我們認為中大學生會會長擔任當然校董毋須校方另行委任授權實屬理所當然現今規程草案要求會長當選後須獲另行委任方為校董除了架床疊屋外更否定學生自治組織選舉之正當性並由非民選的校董會取而代之嚴重貶低中大學生會之地位。 此外,規程草案亦要求學生須「已在全時間修讀中大認可課期為期不少於十二個月」,才有資格擔任學生校董;換言之,若中大學生會會長一職由一年級生擔任,他將不能即時參與校董會的工作,更有機會令學生校董席位懸空長達半年。

  6. 2013年11月5日 · 會長鍾耀華指草案上訂明學生會會長並非當然委員須由校方任命且須最少在校就讀至少十二個月認為做法不合理此外學生校董沒有參與財政或人事任命的權力學生會憂慮日後無法參與校長遴選工作。 創校五十年的中文大學,於 九年成立大學校董會重組專責委員會」,建議將校董會成員由五十五名減至二十五名並增設兩名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學生校董。...

  7. 2019年4月9日 · 鍾耀華前中大學生會會長時為學聯秘書張秀賢時為中大學生會會長及學聯常委兩人皆為政政系學生關心香港投身學運他們在雨傘運動紛擾激盪之際毅然擔起應有之責主持大局調解矛盾團結人心直面暴力並代表抗爭者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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