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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8日 · 政府發言人表示:「這次修訂法例的根本原則和精神是『尊重』,尊重我們的國家,尊重作為我們國家的象徵和標誌的國旗及國徽,並就國旗及國徽的使用、禮儀、教育和推廣作出明確規定。 就一些意圖侮辱國旗或國徽、公開及故意作出侮辱國旗或國徽行為的人,《條例》保留相關的刑責和罰則並加以清晰化,予以懲治阻嚇。 」發言人強調,只要市民大眾沒有不當使用國旗或國徽,或進行公開、故意及有意圖侮辱國旗或國徽的行為,無須擔心誤墮法網。 另外,行政長官已根據《條例》第3(2)條、第3(2A)條及第3(3A)條修訂有關展示及使用國旗、國徽及區旗、區徽的規定,並於今日在憲報公布。
經修正的《 國旗法》 及《 國徽法》的主要原則,是保障和推廣國旗及國徽的正確使用、加強監管國旗及國徽的使用等。 為了體現這些基本原則和該兩部經修正的全國性法律內的有關條文,《 條例草案》建議向行政長官就推行以下事宜提供新的法律依據 - 規定須在機構網站首頁的顯著位置使用國徽圖案的機構,以適當納入經修正的《 國徽法》第七條;以及. 就國旗及國徽的收回及處置作出規定,以適當納入經修正的《 國旗法》 第二十二條及經修正的《 國徽法》第十七條。 附件D.
“及推廣國旗、國徽的事宜,以”。4. 加入弁言 在第1 條之前—— 加入 “弁言 鑑於——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象徵和標誌;(2) 一切個人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和國 徽,並在適宜的場合使用國旗及其圖案;及 Par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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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法》和《國徽法》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目的是什麼?
《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的立法目的是什麼?
不適當使用國旗及國徽的規定為何?
修訂法例的原則是必須充分體現經修改的《國旗法》及《國徽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保障國旗及國徽的正確使用和明確維護作為國家的象徵和標誌的國旗及國徽的尊嚴,使市民尊重國旗及國徽、增強市民的國家觀念和弘揚愛國精神,同時兼顧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香港的實際情況。 5. 就此,我們擬備了《 修訂條例草案》的建議內容概要( 見附件二) ,載述特區政府建議修訂法例的方向。 我們正與相關政策局及部門跟進《修訂條例草案》的 具體草擬工作,並會在本立法年度內盡快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宣傳國旗及國徽的背景及升掛國旗的禮儀. 6.
(檔號:CMAB S/F (1) to E4/1) 所述,修訂法例的原則是反映 兩部 經修正的全國性法律 的條文、原則及精神,保障國旗及國徽的 正當使用,維護國旗及國徽作為國家的象徵及標誌的尊嚴, 從而 促進對國旗及國徽的 尊重,提高市民的國 民身份認同感 及弘揚
2021年8月18日 · 《條例草案》的立法原則非常清晰,就是必須體現經修正的《國旗法》及《國徽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即保障國旗及國徽的正確使用,維護國旗及國徽作為國家的象徵和標誌的尊嚴,使市民尊重國旗及國徽,增強市民的國家觀念和弘揚愛國精神,同時兼顧香港特區的普通法法律制度及實際情況。 經修正的《國旗法》有24條條文,而《國徽法》則有19條條文。 除了不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條文外,其餘大部分的條文已適當地納入《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分為四個部分,共有18項修訂條文,主要有三個修訂重點。 第一,明確國旗及國徽的使用規定。 因應兩部全國性法律的規定,《條例草案》加入了有關參與或出席升國旗儀式的人當守的禮儀、不適當使用國旗或國徽的情況、國旗及國徽的收回處置方式、在指定網站首頁使用國徽圖案等條文。
2021年10月8日 · 2021年10月8日. 《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今日正式刊憲生效。 政府會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市民了解和遵守條例,市民只要沒有不當使用國旗或國徽,或進行公開、故意及有意圖侮辱國旗或國徽的行為,無須擔心誤墮法網。 政府表示,修例的根本原則和精神是尊重,即尊重國家,尊重作為國家象徵和標誌的國旗及國徽,並就國旗和國徽的使用、禮儀、教育和推廣作出明確規定。 條例保留相關刑責和罰則並加以清晰化,以懲治阻嚇意圖侮辱國旗或國徽、公開和故意作出侮辱國旗或國徽行為的人。 此外,行政長官已根據條例修訂展示和使用國旗、國徽及區旗、區徽的 規定 ,今日在憲報公布。 修訂新增三個展示國旗和區旗的指定日子,包括5月1日勞動節、農曆年初一和12月4日國家憲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