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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此網頁由香港政府提供,提供網上租訂體設施及體活動報名服務。 請注意: 此表格並非用作處理查詢或投訴,如需協助,請致電(852)183 5500或電郵enquiry@1835500.gov.hk 聯絡24小時服務的支援中心。

  3. 團體預訂的預訂程序. 申請人須填妥特定的申請表 (可於 此處 下載,表格編號LCS 189),按下述預訂設施時間在遞交申請的限期前把團體預訂康體設施的申請表送達有關場地。 有關申請將根據申請人的優先次序處理。 如就同一段節收到超過一份申請,而申請人的優先次序相同,則一般會以抽籤的方式分配段節。 租用費. 使用康文署轄下康體設施均須預先繳付規定的租用費。 取消預訂. 除非實屬必要,而租用團體又提出有力和充分的理由,否則團體預訂的租用人不得取消已確認的預訂。 如要取消預訂,必須在用場日期前最少20天以書面通知有關的場地。 一般使用條件. 所有康文署轄下康體設施的使用者均須遵守「 康樂及體育設施使用條件 」。 這「使用條件」已於各康體場地張貼。 優先使用者違反使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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