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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務人員俸給之起敘(敘薪、換敘、核敘、降敘、晉敘)等相關規定 主要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 (一)初任各官等職務人員,其等級起敘規定如下:( 6Ⅰ) (1)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初任薦任職務時,敘薦任第九職等本俸一級;先以薦任

  2. 有關「停職」之相關規定. 考績應予免職 (年終考績丁等或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 (§18)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13Ⅱ) 違反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13Ⅳ) (根據 ...

  3. (1)主動發掘員工需求:瞭解員工在工作上的需求,包含物質的需求(金錢、工具、物資、管道等),以及心理需求(工作滿足、工作情緒、工作壓力等)。 (2)提供員工必要資源:同樣包括物質與心理上的必要資源或協助。 (3)提升員工素質:針對組織發展需要,提升員工專業素質。 (4)發展員工潛能:協助員工發展尚未被清楚理解與開發的潛能。 3.轉型與變革管理者. 組織文化對於組織未來發展有根本性的影響力,當組織遇到發展瓶頸,即必須進行文化變革,而人事單位對於組織文化負有塑造、管理及促動變革的責任。 當組織必須進行文化轉型時,人事人員必須協助員工拋開舊思想、舊文化,並適應新文化,成為組織的「變革代理人」。 這包含下列工作:

  4. 有關公務員的定義應該如何下筆,可先參考德文Beamte的意涵,亦即to be the arm of state,也就是說,成為國家之手臂或工具者即屬公僕或謂公務員。 更精確的說,所謂的公務員之學理定義應為:「國家機關法定職務擔當人」。

  5. 9月16日「人力資源管理第一堂課心得」筆記報告. 授課教授:李劍志。. 上課日期:95年9月16日. 上課時間:13時到15時20分。. 記錄第一組:學生龔德富、林泰聿、蔣佳翰。. 壹、上課實錄:. 上課~囉,嘿嘿本人 (龔德富)先跑去進修學院辨公室,洽詢折低學分事宜 ...

  6. 其他人也問了

  7. 公務員如果不瞭解機關關係,必然會表現在公文上面,屆時,失禮之餘,也將曝露本職的無知,怎能不加警惕! 其實 分辨上級機關與平行機關,關鍵在於機關間有無隸屬關係,不相隸屬機關無論層級高低,皆視為平行機關 。

  8. 機要費係各該法定機關因應執行業務需要並核定有案之經費,支用名義為法定機關;不同於此,首長特別費(簡稱特別費)則是首長或副首長因公務上所需之應酬捐贈等並經核定有案之費用,支用名義得為機關正副首長……. 筆者查閱96年5月版「主計月刊」(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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