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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9月25日 · 其實,據 勞工處的指引 所表示,僱員在香港以外地方工作時受傷,也是可以受到《僱員補償條例》的保障: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即使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 ...

  2. 2017年5月27日 · 據《僱傭條例》的工傷保障條款指,工傷是排除了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發生的意外,但若是在僱主許可下,為了工作而乘搭,並不幸地發生意外導致短暫喪失工作能力,即受工傷條款保障。

  3. 2017年5月19日 · 結果原來《條例》假定僱主賠償責任之簡明制度,因勞工處沒有判定工傷爭議的權力及繁複漫長的審訊制度,令工傷工友變相再受傷害,身心俱疲。 現行香港的工傷補償制度是採用僱主責任制的,僱主須按《條例》投購的私人保險以支付《條例》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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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7年6月13日 · 公司要求員工上班打卡,遲到者會被扣薪的事情屢見不鮮,而單以「扣薪」的行為而言,勞工處表示:「在《僱傭條例》列舉的情況下,老闆扣員工的薪金,是合法的。. 」《條例》列出了9項合法扣薪的情況,記者選出其中3個打工仔最易「中伏」的「扣 ...

  6. 2018年6月28日 · 根據勞工法例,上班途中或放工後均不屬於工作時間,如果其間遇上意外,並不視作工傷,除非以下四大情況:. 【勞工法例】搭車期間意外受傷,四種情況才算工傷。. 在這裏,第4項尤為值得留意,因這代表打工仔如因工作需要而搭乘任何交通工具,並 ...

  7. 2019年5月10日 ·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受傷或死亡,僱主須負起補償責任。 不過補償的前提是,僱員或僱主其中一方須提供證明僱傭關係的文件、直接僱主及總承判商的名稱和地址、開工及出糧記錄。 但謝先生表示,散工從來都是「有判頭叫開工就去」,當時亦只是以現金形式當日發放薪金,因此暫時未能提供合約證明證實其僱傭關係。 勞工處、法援署要求申訴對象. 工傷後,謝先生曾到勞工處尋求協助,謝指,處方曾替其去信惠康及宏輝物流有限公司,不過兩間公司都否認謝為其員工,後來謝獲勞工處轉介至法律援助署以民事訴訟程序進行申索,惟獲法援署指需要確認誰為僱主才能提出入稟訴訟,而謝無法查明僱主下,無法提出訴訟,拖延數個月,法援署最後遞交資料日期亦已過。

  8. 2022年1月22日 · 特首林鄭月娥早於2019年2月出席勞工界酒會時表示重視勞工權益,又指勞工處正在檢討已經沿用20年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俗稱《職安健條例》)的罰則,期望下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有關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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