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供應商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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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口罩供應商的董事和經理,涉嫌銷售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口罩,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其中董事被判監6個月2星期,經理判囚11個月,供應商需罰款8萬元,590萬個口罩會被充公。 海關在2020年6月接獲品牌Medicom持有人舉報,指政府物流署購入一批懷疑附有虛假商品製造商聲明的口罩。 海關調查後發現,有約670萬個相關口罩流入政府。 化驗發現口罩的生產規格和盒上列明的不符,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案中共3人被捕,包括兩間供應商的董事和一名經理;涉案另一間供應商的董事較早前已判監9個月。 海關表示,這宗是與口罩有關、歷來第二大宗的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亦是歷來判刑最重的案件,對裁決感到滿意。 海關強調,有巡查商戶有否售賣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口罩,暫時未有新發現。 查看原始文章. 0 0.
香港口罩供應緊張,近日市面的口罩供應量有望增加,有口罩供應商趕在台灣及內地宣布禁止口罩出口前將口罩入櫃付運,近期供應市場,形容目前供應量是「暫時回春」,不過就預期2周後再沒有新貨到港,呼籲市民現時要努力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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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口罩供應商、其公司董事及經理,涉嫌銷售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口罩,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 供應商被判罰款8萬元,董事被判囚6個月兩星期,經理則被判囚11個月。 海關表示,這宗案件是商品說明調查科至今判罰最重的案件,按貨品數量計則是歷來第二大宗。 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高級調查主任張永康在法院裁決後表示,刑罰充分反映罪行嚴重性,對不良營商商戶起到阻嚇作用。 至於涉案的590萬個口罩將被充公。 張永康表示,這宗案件是源於2020年6月,海關接獲口罩品牌持有人舉報,指有一批懷疑附有虛假商品製造商聲明的口罩,交付政府,海關調查後發現,有690萬個口罩流入政府,海關向品牌持有人確認,涉案口罩並非其工廠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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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署為何向口罩供應商追討近1,6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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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早前透過律政司司長入稟高等法院,指一間口罩供應商向物流署供應質量不合格的醫療用口罩,向該供應商連本帶利追討1,649.8萬港元已付款項。 直至前日 (24日),律政司司長又再入稟高院並作清盤呈請,要求法庭頒令該供應商清盤。 法庭已排期於11月29日處理該案。 呈請人為律政司司長,答辯公司是Refan Hong Kong Limited。 資料顯示,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曾於今年3月透過律政司司長,控告該公司,追討1,649.8萬港元的款項。 據該案入稟狀指物流署在2020年2月,以每個口罩7.2港元,向被告購入100.2萬個口罩,總共支付721.4萬港元。 惟在收貨後發現,涉案口罩細菌過濾效率 (BFE)低於95%,屬質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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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供應了約1,250萬個口罩,應用了虛假商品說明。 政府物流服務署於2020年3月用接近1億港元,向一間本港供應商訂購3,200萬個聲稱於日本生產的口罩,其後揭發當中的1,250萬個口罩非來自日本而是內地。 涉案供應商、公司董事及銷售代表其後被控36項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 3名被告最初否認控罪,惟審訊期間,供應商決定認罪,其餘兩名被告則獲撤控。 區院法官李俊文今(16日)就供應商罰款36萬港元,並須於6周內繳交。 李官指本案嚴重性在於影響公眾利益,而且涉及的口罩數量及涉案金額巨大,須在判刑反映。 被告分別為柏迪環球有限公司、劉溱洺(又名劉君明、40歲)及張嘉傑(36歲)。 劉是柏迪環球董事,張則是銷售代表,審訊期間劉及張獲撤控,柏廸環球則承認18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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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包括「益成無紡布有限公司、「Argaman Technologies Ltd.」、「溢達集團」以及「Y and K Textiles Ltd.」,他們為6層口罩提供5種物料,研發中心表示,相關物料有特殊技術規格,上述公司是2月份時能找到的唯一供應商。
物流署署長入稟高等法院,向口罩供應商追討近1,650萬元。 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於上周五 (24日)透過律政司司長入稟高等法院,指物流署於2020年2月購入的一批醫療用口罩當中,有269萬個質量屬不合格,故向口罩供應商連本帶利追討1649.8萬港元已付款項。 原告是由律政司司長代表的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被告則是Refan Hong Kong Limited。 據入稟狀指,物流署在2020年2月,以每個口罩7.2港元的價格,向被告購入100.2萬個口罩,總共支付721.4萬港元。 惟在收貨後發現涉案口罩細菌過濾效率 (BFE)低於95%,屬質量不合格。 署長遂根據合約於同年12月底向被告發信稱拒絕作交付,並要求被告賠償該721.4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