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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7月7日 · Operating Principles and Guidelines for Application for Authorization to Conduct Interception and Covert Surveillance--Issued Pursuant to Section 20 of Schedule 6 of the 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Article 43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2. 2020年7月7日 · 《香港國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 關於進行截取及秘密監察的授權申請的運作原則及指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6第20條而發出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簡稱 香港国安法 [2] 、 港区国安法 [3] 或 港版国安法 [4]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国性法律 ,于2020年6月30日由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通过 [5] ,同日以全国性法律形式纳入《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附件三中,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布实施 [6] 。 香港國家安全法是2020年度 全国立法工作计划 裏要「加快制訂」的立法項目,2020年6月1日由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栗战书 主持的第五十八次 委员长会议 审议通过後新增 [7] 。

  4. Hong Kong e-Legislation - Home - The Law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on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

  5. 維護國家安全 - 小冊子是一份介紹《港區國安法》的資料,包括法律的立法背景、主要內容和常見問題的解答。這份小冊子旨在讓市民對國安法有更全面和準確的認識,並了解國安法對香港的長遠發展和繁榮穩定的重要性。如果您想深入了解國安法的細節和全文,您可以參考相關的網頁和PDF文件。

  6. 2020年7月9日 · 由中國中央當局主導制定的香港國安法6月30日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 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此法賦予北京直接在香港增設國安機構與人員,一些情況下可不受香港本地法律制約;一些案件可以由北京派遣的人員直接在港偵查,檢控及審判在內地進行,引起廣泛關注和擔憂。...

  7. 香港國安法也為香港政制發展創造了條件讓香港選舉制度在社會穩定的情況下得以完善2021年選 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2021年立法會選舉和2022年行政長官三場選舉順利舉行落實了愛國者 治港」原則。 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 七條作出解釋為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包括不具有香港特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 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問題,清晰規範了特區層面解決問題 的方式和路徑。 該解釋明確指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有權對是 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而上述具體問題屬於第四十七條所規定的需要認定的問題。

  8. 2020年7月14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簡稱 香港國安法 [2] 、 港區國安法 [3] 或 港版國安法 [4]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國性法律 ,於2020年6月30日由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通過 [5] ,同日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附件三中,在 香港特別行政區 公布實施 [6] 。 香港國家安全法是2020年度 全國立法工作計劃 裏要「加快制訂」的立法項目,2020年6月1日由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栗戰書 主持的第五十八次 委員長會議 審議通過後新增 [7] 。

  9. 2020年5月22日 · 根據《基本法》第23條,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10. 2020年6月30日 · 港區國安法目的是防範制止和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繁榮和穩定以及保障特區居民的合法權益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應當切實執行港區國安法和特區現行有關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規定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採取必要措施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以及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 行政長官應當就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的情況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年度報告。 《港區國安法》明確規定應當堅持的法治原則,涵蓋依照法律定罪處刑、無罪推定、一事不二審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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