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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9月1日 · 香港人來臺是依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符合該辦法第16條的任一項即可申請,並在臺灣居住一定期間後,即可申請定居,取得臺灣籍身分。 其中,最熱門的就為「投資移民」,港澳投資移民臺灣的門檻為新臺幣600萬元(約港幣158萬元)。 但於2020年3月,為了防止「假投資,真移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調整審查標準,要求港澳投資人必須營運或投資企業至少3年,且每年必須僱用2名以上臺籍員工,門檻雖然提高了,但相較於外國人投資移民來臺的1,500萬元仍寬鬆許多。 以下介紹投資、專業及創業移民3種方式: ⠀⠀⠀⠀⠀⠀⠀. 投資移民. 資格: *須在臺灣投資至少新臺幣600萬元(約港幣158萬元)。 *每年最少聘請2名臺籍員工。

  2. 2023年11月1日 · 5大措施包括:限制換約轉售、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重罰炒作行為、檢舉獎金制度、解約申報登錄。 一、限制換約轉售. 政府為了避免透過預售屋或新成屋換約轉售牟利並哄抬價格,規定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後,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符合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如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並經地方政府核准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300萬元。 二、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 原則上法人應該無居住需求,近年法人購屋的情形卻愈來愈普遍。

  3. 2022年6月1日 · 財政部於2007年建立了保險給付通報系統,針對保險公司在2006年起簽訂的人壽保險與年金保險契約,在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時,若有給付,不分金額大小,全部要通報給國稅局。 投資型保單的部分,保險公司每年也會給要保人相關的所得資料以供申報綜合所得稅。 之後財政部也建立了保險受益人總歸戶系統,關於保險公司通報給國稅局的資料整理如下: 金融機構部分,目前已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要求電子支付機構定期提供「高頻存入且達一定金額」者的個人帳戶明細資料。 即個人金融帳戶一整年存入金額累計達240萬元且全年期間有任3個月存入筆數達200筆,銀行得在每年3月底前提供前一年度該帳戶存(匯)入明細資料給財政部資料中心。

  4. 2019年10月1日 · 因應全球資金回臺,上一期專欄介紹了《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及《海外資金回臺解釋令》兩者差異,本期將對專法部分再進行詳細介紹。.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已於二 一九年八月十五日正式上路,於二 二 年八月十四日前申請匯回稅率8%、二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前 ...

  5. 2019年5月1日 · 2019 年 5 月 1 日. 0. 1030. 二 一九年三月十七~十九日,以「使命﹞責任」為主題的IARFC大中華區2019年會,在曾入選「2018年WFBA中國最具投資潛力城市50強」的澳門成功召開。 本次大會共有來自兩岸四地的270餘位RFC菁英會員參加,彼此學習、交流、切磋。 從二 一五年在中山首次召開以來,IARFC大中華區年會如今已走到第五屆。 大會的主題從第一屆的「跨界﹞境界」,到第二屆的「專業﹞領先」,第三屆「挑戰與機遇」,第四屆「新環境﹞新趨勢」,再到今年的「使命﹞責任」,每一屆主題都意義深遠。 順應時代發展潮流,跨境跨界謀轉型. IARFC大中華區主席梁天龍在開幕儀式上表示,近年來國際局勢的變化對壽險從業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 2018年7月1日 · 流動資產項下的「股東往來」. 係將公司資金轉出至個人帳戶,公司銀行存款因此不足,導致公司帳上產生借貸方的差額,故帳上可能因此有股東往來、其他應收款或暫收款等會計項目。. 而依據《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三規定,若將公司資金以無償方式貸予 ...

  7. 2023年4月1日 · 2022年年初是香港第5波疫情的開始,除生活物資取得不易外,與先前都是體況較差民眾染疫的情況不同,一般人周遭同事及親友確診的比例愈來愈高,日常的不便加上對疫情的恐慌、染疫後的不確定性等,都造成業務夥伴很大的恐慌及心理壓力。 中國人壽(海外)香港分公司中國紅飛鷹區營業區主管經理顏永珍坦言,疫情期間她在經營團隊初期也有些力不從心之感,夥伴確診後身體不舒服,自然不會有展業的心力,最終大概有2個月的時間團隊幾乎是完全停擺,雖有少數夥伴仍在展業,卻也是膽顫心驚。 雖慶幸後續染疫不如預期嚴重,夥伴也陸續回到工作軌道,但對主管而言卻陷入兩難局面:想要趁勢舉辦活動重整團隊士氣,但要是活動中一人確診讓全部的人遭殃又該如何是好? 但如果什麼都不做,恐怕更留不住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