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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常見的證據是被告人自己的招認。 此外,控方也可以通過一些法例訂明的推定來證明被告人是否知情及有否參與。 鑑於罪行的嚴重性,販運危險藥物通常會被判處即時監禁。 上訴庭已就不同類型毒品的販運罪制定了不同量刑指引。 1. 知情及參與的證明.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2. 販運危險藥物罪經公訴程序(即高等法院或區域法院)定罪後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及罰款港幣500萬元,或經簡易程序(即裁判法院)定罪後的最高刑罰是3年監禁及罰款港幣50萬元( 第4 (3)條 )。 判刑原則. 上訴法院最近釐清了為販運案件判刑的六個步驟: 確定適用於危險藥物的數量在相關判刑指引中的級別。 根據證據評估被告人在案件中的角色和罪責。 依據犯罪情況和被告人角色確認被告人在相關級別內的量刑起點,並在必要時考慮高於或低於該級別的量刑起點。 考慮有可能提高量刑起點的加刑因素。 考慮減刑因素從而定下量刑的整體折扣,但不會對個人情況給予很大比重。 審視最終整體刑罰,確保其公平、公正和平衡。 判刑指引. 一般來說,販運危險藥物通常會被判處即時監禁。

  3. 首頁 » 主題 » 有關危險藥物的罪行 » 販運危險藥物 » A. 甚麼是「危險藥物」? 《 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附表1 第I部 列出屬於危險藥物的藥物或物質。 最近,根據行政長官頒布的《2022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令》: 從2022年12月16日起,列表新增9種物質(如溴啡和MDMB-4en-PINACA)。 從2023年2月1日起,列表再新增來源於植物大麻的大麻二酚(俗稱CBD)。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4. D. 販運海洛英. 販運海洛英的量刑指引:. 10克以下. 2至5年監禁. 10至50克. 5至8年監禁. 50至200克. 8至12年監禁. 200至400克.

  5. 實務指示6.1:建築及仲裁案件審訊表. 司法機構鼓勵涉及建築案件的各方,嘗試以更具成本效益的調解方式來解決爭議。. 與實務指示 31相似,如涉及的一方已參與調解,並達到各方或法庭在進行調解前,所訂明的最低參與程度,並有合理原因,解釋?何不參與 ...

  6. 1. What is the financial means test? 2. The case merits test for Civil Legal Aid 3. Do I need to pay anything for Legal Aid service for civil cases? 4. Do I need to pay my opponent's legal costs if I lose in the proceedings? 5. Can I choose a lawyer I trust to represent

  7. What constitutes "dangerous drugs"? Dangerous drugs refer to any of the drugs or substances specified in Part I of the First Schedule to the Dangerous Drugs Ordinance ( Cap. 134 ). By the Dangerous Drugs Ordinance (Amendment of First Schedule) Order 2022 made by the Chief Execu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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